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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作者: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8-02-13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结合2017年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全文介绍了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主要从重点事项公开、舆情回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对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办公室联系。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429号

  邮编:677000

  电话:0883-2130828

  电子邮箱:lxqhbjj@126.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7年度临翔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逐步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畅通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为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方便、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和联系,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多项业务实现无纸化公布,各项工作将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充分体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宗旨。

  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不断规范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37条(网站根据上级要求于7月份关闭)。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一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被举报和被投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还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政务是否公开、公开什么和怎样公开认识不够全面等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数量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落实《条例》中的公开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充分体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宗旨。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131733174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