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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5-01-24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区委五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这条主线,求发展、推改革、强管理、优服务,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发布权责清单。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及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公布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涉及行政权力共5218项,包括:行政许可238项(包含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临翔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6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4019项、行政强制149项、行政征收20项、行政给付54项、行政检查449项、行政确认65项、行政奖励37项、行政裁决10项、其他权力177项。

2.公开发布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及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及拟聘用公示。2024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及编外人员1人。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先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临沧市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城镇公益性岗位及编外人员招聘公告、拟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及编外人员的公示。

3.主动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2024年,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相关信息157次、政府采购领域相关信息154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相关信息19次、产权相关信息4次、抵税财物相关信息4次。

4.及时公开部门决算及预算公开说明。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临沧市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临沧市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5.有效推动政务新媒体的运用。严格审核对外发布的信息,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避免出现负面舆论影响。2024年,“临翔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修改、完善临沧市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确保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自微信公众号“临翔政务服务”运行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备案审批,规范搭建新媒体平台,不断充实完善新媒体工作人员,加强新媒体人员的管理培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好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坚持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及时报请区政府审定发布重要信息,做好层层审核,报批发布;二是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完善季度抽查、年底检查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多样;二是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还有提升空间。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结合群众需求,推出更多有价值、有吸引力的信息,增强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单位未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