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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翔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6-20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临翔政办发〔2017〕3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办、局:

    《临翔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临翔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临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区科学素质行动,大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继承创新、拓展提升、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推动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激发大众创业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民了解科技知识、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的愿望显著提高,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处理实际问题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我区公众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9.31%以上。

  1.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求,突出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宣传普及高新技术、绿色发展、健康生活、防灾减灾等知识和观念,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2.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在全社会厚植创业创新文化,大力培育科学精神和创客文化,推动创新成果、创意项目切实转化为创业实践活动。尊重知识、鼓励创新、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鲜明导向基本形成。

  3.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以及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的意识和水平不断增强,农民、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能力快速提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民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4.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社区科普益民服务机制逐步建立,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信息化服务快速发展,科普产业快速发展,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发展,公民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5.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社会动员、监测评估等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社会参与,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科普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各方面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强,社会化工作格局逐步完善。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大力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2.不断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培育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学习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逐年提升。

  3.不断完善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的能力。

  4.积极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

  5.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为农村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接受科技教育和参与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

  措施:

  1.全面推进校内青少年科技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特点,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继续实施科学教育课程,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探索中、高等职业学校的科学教育形式和内容,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快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2.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非正规教育的促进作用,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机器人竞赛、学科奥赛、高校科学营、科学调查体验等特色品牌活动为载体,积极搭建青少年科技教育成果展示交流平台。大力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等活动,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科技场馆、博物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 探索科技教育校内外有效衔接的模式,推进科技创新活动与学校基础教育的有机结合。

  3.充分整合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积极利用科技场馆、科研院所和高校实验室、博物馆、企业、社区活动场所和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广泛开展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求真科学营、大中专学生“科技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利用科研单位、科技馆、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资源,开展“微科研”科学探究等活动。创建科普示范学校、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科技创新特色学校和青少年科技俱乐部。积极推进农村、落后地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4.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础建设。大力加强中小学校校园科技馆、创新(创客)工作室等基础建设,大力推动科技特色学校建设;高度重视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开展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搭建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新平台,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的科学素质。积极扶持农村中小学校开展科技活动,为更多青少年提供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技活动的机会,促进我区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均衡发展。

  5.积极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信息化。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推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开发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发挥“云南青年之声”和云南青年信息网、微博、微信等网络阵地的作用。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开展“清朗网络”行动,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各类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

  分工: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团区委、区科协。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司法局、区卫计局、区民宗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地震局、区妇联。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粮食安全等,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普及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乡村文明等知识和观念。

  2.推进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促进农业服务现代化。

  3.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着力培养1万名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有技术支撑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和生活水平。

  4.加大科普工作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山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科普工作支持力度,重点提高农村妇女、留守人群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民的科学生产、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措施:

  1.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接职业农民培训,开展农村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等科技服务。每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1万人以上。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科普日、科技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百万农民学科技奔小康行动、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农村安居宣传、科普之春(冬)等各类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绿色殡葬等科技知识和观念,开展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远离“黄赌毒”等科普活动。创新农业科技服务形式,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微信等形式,积极向农民传播科学理念,宣传科技知识,传递科技信息,促进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建设美丽乡村。

  3.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将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建设中,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党员活动室、文化站、科普活动站建设,提升农村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银会合作”,发挥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

  4.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对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推广应用农业农村部“云平台”、“云南三农通专家热线咨询服务平台”、云南省数字乡村、云南农业信息网、农家书屋、“临沧科普服务平台”、“临沧微科普”、临沧手机报等科普服务信息化平台,增强农民通过网络、手机及移动平台及时了解掌握所需技术和信息,满足对科学知识、农技传播效率的需求。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乡(镇)民营中小企业等,壮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建设农村基本科普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加强“站、栏、员、点”建设,乡(镇、街道)按照“四有一落实”(有牌子、有机构、有场地、有人员、落实科普经费)的标准,建立科协基层组织,村按照“站、栏、员、点”的标准,建立科普网络,促进线上线下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相结合,宣传推广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素质,培养智慧农民。

  5.加强对贫困地区的科普精准帮扶。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开展新型女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妇女“双学双比”和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工作,创建“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着力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素质和生产能力。

  分工: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协。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区地震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三)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开展“双创”活动,搭建“双创”服务平台,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

  2.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培养培训力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到2020年基本实现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参加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

  3.推动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的广泛普及,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

  措施: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等继续教育,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引导科技社团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2.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技能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提高城镇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避免由于培训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雨露计划”、“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等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3.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春潮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探索开展以民族民间工艺、民族传统技艺为主的特色职业培训,打造云南农民工职业培训品牌。将国家通用语言纳入对少数民族农民工培训的内容。发挥企业、科普机构、科普场馆、科普学校、妇女之家等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助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宜居。

  4.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创业就业大讲坛、创新创业大赛、“大国工匠”、“最美青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依托“云南人社众创网”等服务平台,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的创新精神,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释放职工创新潜力,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社会氛围。

  分工: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卫计局、区地震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大力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教育,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等前沿科技知识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建设。

  措施:

  1.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把科学素质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的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规划,重点抓好机关、区直部门、乡(镇、街道)等各级行政管理干部培训,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科学精神,掌握科学决策方法,提高管理水平。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将科学素质教育培训作为公务员四类培训的重要内容,构建开放多元化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推行系统化、套餐式的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培训,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2.开展现代科技知识教育活动。创新学习渠道和载体。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采取专题研修、网络培训、举办高端科技报告会、现代科技知识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到科普场馆、科研院所实地考察等方式,积极开展科技知识培训。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满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编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应知必读科普读本。

  3.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举办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各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动。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普基地、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等进行参观学习,开展各种科普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专家咨询服务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编印科普读物。

  4.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考录中体现科学素质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和深化科学考核评价干部的机制。在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增加科学素质考核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制订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

  5.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科技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增加科技宣传版面和时段,用好用活新媒体工具,推广发布一批优秀科普作品,大力传播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围绕科技创新主题,选树一批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先进典型,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分工: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科技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地震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宣传构建文明和谐社区理念,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重大决策在社区的广泛宣传,推动社区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升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措施:

  1.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科技宣传周、全国科普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防震减灾日等主题科普活动平台,突出民生科普、热点科普、前沿科普内容,开展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着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能力。

  2.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推动基层服务中心融合发展,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实现社区科普大学基本全覆盖。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深入推进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学校、科普网络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的宣传功能。进一步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普基础设施作用,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党员教育、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卫生健康、食品药品、防灾减灾等各类科普活动。

  3.探索社区科普工作发展新模式。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中切实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动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有效整合社区内外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驻社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科普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结合社区实际,以不同的人群教育为切入点,依托相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深入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打造社区科普工作新品牌,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

  分工:

  牵头部门: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妇联、区科协。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

  (六)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1.构建科学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建成一支优秀科学教师队伍。

  2.加强科技教育课程教材,特别是加强民族语言教材建设,满足不同对象的科技教育和培训需求。

  3.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优化教学方法,推动科技教育与教学实践深度融合。

  4.加强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为科技教育与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措施:

  1.着力提升科技教育师资队伍的科学素质。鼓励师范院校和有关大专院校开设科技教育专业或课程,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实施“国培计划”,建立培训基地,加强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提高科学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实现对全区科学教师和骨干科技辅导员培训全覆盖。

  2.着力提高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质量。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更新丰富教材内容,开设专业课程与科技前沿讲座等。将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加强各类教育培训中科技教育的教材建设,重视民族地区双语科技教材的编写和开发。

  3.着力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加大科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力度。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探索建立青少年科学素质测评体系。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提高学生探究性学习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4.着力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重点加强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和场所使用效率。推进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

  5.着力健全科教结合推动科技教育的有效模式。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开发科学知识与科学实践相结合的科学探究教育课程(活动)和教材。推动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加强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实施“科学与中国”科学教育计划。

  分工: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地震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任务:

  1.以科普信息化为核心,用互联网思维推动实现科普理念和科普内容、传播方式、组织动员、科普活动、科普资源共享、科普服务平台、科普运行和运营机制等等服务模式的全面创新,加快科普工作信息化。

  2.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的有机结合,创新性地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

  3.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运用多元化手段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大幅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

  4.提升科技传播均衡化、精准化服务水平,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的落地应用,定向、精准推送科普信息。

  措施:

  1.实施“互联网+科普”建设工程。以提升科普服务效能为核心、以科普信息汇聚生产与有效利用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级科普网络资源,依托“临沧科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科普中国”、“科普云南”的有效对接和深度应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手机APP、移动屏媒等渠道,拓展科学传播领域和空间。通过作品征集、网络竞赛等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科普创新创作,引导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分享的科普生态圈,打造科普新格局。

  2.推动原创科普创作。围绕公众关切的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大力开展科普文章、科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动漫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创作,以比赛、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有效连接起来,支持科技企业、科普产业生产适合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广的科普融合创作作品,实现科普的倍增效应。

  3.强化科普传播协作。引导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扶持科技宣传报道做大做强。支持和鼓励广播电视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适合在电视、广播电台和互联网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率。鼓励报刊、杂志和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推动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利用“科普中国”、“科普云南”资源,以科普大屏为载体,将科普内容送到社区、学校、医院、电影院、购物中心等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广大农村地区。实现“纸质出版、网站传播、移动终端传播”等多渠道全媒体科学传播。

  4.强化科普信息的落地应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洞察和感知公众科普需求,创新科普的精准化服务模式,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送达目标人群。通过科普中国服务云、科普中国V视快递、科普中国e站推送等方式,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强化移动端科普推送,支持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鼓励科研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

  分工: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科协。

  责任部门: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地震局,区总工会、团区委。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1.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整体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2.加大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

  措施: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推动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基本建设计划。推动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标准的运用,完善科普基础设施的评估体系,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2.加强科技场馆建设。推动以实体科技馆为基础,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科技馆展览教育中的应用。支持农村中学科技馆、社区科学工作室建设。推动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免费开放。发挥自然博物馆、专业行业类场馆的科普资源集散与服务平台作用,鼓励支持民间科技场馆建设和开展科普活动。

  3.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积极推动科普服务站、科普宣传栏、科普活动室、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和社区科普大学建设,拓展科普活动阵地。充分利用线上科普信息,强化现有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

  4.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推进环保、国土、食品安全、气象、地震、国防、安全生产等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强化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主题公园、动植物园等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面向观众开放研发机构、实验平台或展览馆。

  5.推动社会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私人博物馆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引导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区等增强科普功能。推动重点实验室、陈列室、天文台、野外台站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科研资源科普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对公众开放。探索在中小学建立科技专题实验室等科普教育实践场所,开展与学校课程相衔接的科普活动。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协会等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科普活动。

  分工: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科协、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民宗局、区地震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任务: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设科普众创空间,推进公益性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共同发展,培育壮大科普产业市场主体,大幅提升科普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促进科普产业健康发展,有效支撑科普事业发展。

  措施:

  1.培育发展科普产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产业模式,推动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发展。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服务)的力度,推动科普展教品产业、科普图书出版业、科普影视业、科普动漫业、科普玩具业、科普游戏业、科普旅游业、数字科普业、科普创意业、网络科普业等主要业态发展,创新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播和消费。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示范性强、辐射面广的科普产品研发企业和服务外包企业,创建一批起点高、规模大、有国外知名科普创意机构加盟的科普产业园。开展科普创作和产品研发示范团队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探索科技创新和科普产业结合的有效机制。

  2.培育科普产品市场。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有利条件,发挥集成效应,通过竞赛、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强化科普产品集散中心建设,搭建科普产品推介交易平台,定期举办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为科普产品展示、交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科普产业的科普需求调研,及时发布科普产品需求信息;利用新改扩建科普基础设施和各类科普项目对科普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做好供需对接;积极培育公众科普消费习惯,引导与科普结合的教育、健身、旅游、休闲等公众服务性消费,带动科普产业和消费市场的成长与发展。

  3.培养和造就科普产业领军人才。发挥高等院校、科技场馆、主流媒体、科技社团等优势,培育和建设高水平的科普产业经营管理团队和科普产业领军人才;积极引进一批海外从事科普文化创意、研发的高端人才,为科普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分工:

  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区科协、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的体制与机制,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措施:

  1.加强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建设。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研究落实科普学科发展、科普专业设置、科普人才评价标准、技术职务等相关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普人员工作积极性。

  2.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开展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工作,加强教学大纲、教材、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3.发展科普专业队伍。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深入开展科学传播活动。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建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干部、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加强双语科普人才培养。壮大社区科普队伍。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4.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的作用,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老科技工作者、大中专院校师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分工:

  牵头部门:区科协、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民宗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三、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领导

  1.区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把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计划,统一安排部署考核。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区纲要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地方各级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方案。要继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全面推进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工作机制

  1.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各成员单位签订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建立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机制。落实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中增加科普任务,将科普工作作为我区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完善科技报告制度,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实时普及。

  3.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开展《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客观反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情况,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评估提供依据。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理论研究,充分利用省级科学素质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创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评估方法。

  4.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科普示范区、科普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政策,提高科普人员和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落实有利于科普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

  (三)保障措施

  1.政策法规。在各级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推进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条例的研究修改工作,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长远发展规划,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2.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区级人均科普经费,保障公民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加强对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3.督促检查。对各地、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

  (四)工作进度

  1.启动实施。2016年,将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纳入本地 “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启动方案实施。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各牵头部门组织制定本实施方案中10项重点任务的具体方案。做好“十三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2.全面实施。2017—2019年,针对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抓好监测评估,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3.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十三五”期间和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