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翔区2016年烤烟种植信贷支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
临翔区2016年烤烟种植信贷支持实施方案
为认真抓好2016年全区烤烟种植工作,支持和帮助经济困难又有烤烟种植意愿的群众筹措生产物资成本,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烤烟产业发展工作,帮助无力支付烤烟生产物资成本群众解决问题,确保经济困难群众顺利种植烤烟,全力推进全区烤烟产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市政府下达我区烤烟种植面积8万亩,收购任务18.5万担,按照烟草行业相关要求,所有烟用物资(烟苗、肥料、地膜、农药等)销售必须实行电子结算,不允许发生赊销、现金结算等其他购买物资的方式。全区除博尚镇外,其余8个植烟乡(镇、街道)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想种烟但无力支付生产物资成本的农户。为确保烟农能正常种烟、种好烟,本着自愿的原则,针对确定种烟而无力支付烤烟生产物资成本的烟农,由合作社统一贷款,烟农分户使用并承担利息的方式解决烤烟生产成本的问题。
二、信贷资金支持模式
(一)贷款主体。2016年烤烟种植的贷款主体为临翔区经济困难又有烤烟种植意愿且与烟草公司签订了2016年烤烟种植合同的农户(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为依据)。
(二)贷款金额及用途。贷款金额按照烟草部门物资供应价格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物资供应价格进行计算,约500元/亩,分别是:烟苗120元/亩,农药50元/亩,肥料地膜340元/亩(含水溶性钾肥约40元/亩,烟草专用复混肥约230元/亩,地膜约70元/亩)。由农户按照本人实际种植面积,根据所需烟苗、农药、化肥、地膜数量,确定贷款总金额。贷款用于购买2016年烤烟生产所需的生产物资(烟苗、肥料、地膜、农药),不可用于其他。
(三)贷款方式。采取由农户联保,委托临翔区内承担烤烟专业化服务的临沧市惠民烤烟服务专业合作社进行统一贷款后,转借其他烤烟服务专业合作社服务辖区内的烟农使用。
(四)贷款期限及利息计算。贷款期限为9个月(即: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贷款利息由委托合作社贷款的农户自行承担,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执行,年利率为7.395%,按贷款500元/亩,期限9个月(275天)计算,利息约为28.25元/亩左右。
三、贷款手续
(一)承诺及担保措施。临沧市临翔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担保单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与区信用社完善相关担保手续。(清单附后)
(二)涉及贷款专业合作社必须在4月15日前向信用社提供贷款所需资料,与区信用社完善相关贷款手续。
四、贷款归还措施
(一)农户的贷款原则上在烟款中扣回,农户与信用社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由信用社在烟叶收购期间,直接在烟农的烟叶电子结算卡上进行代扣,直至贷款和利息扣完为止。同时,烟站必须在烟叶收购期间负责向信用社提供农户烟款兑付信息,便于信用社及时扣款。
(二)涉及贷款的农户必须参与烟叶商业保险,若因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烟叶损失,无力偿还贷款的,由信用社在保险公司的自然灾害赔偿款中扣款。
(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做好农户贷款信息收集和逾期贷款、利息催收的协调管理工作。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贷款归还,利息结付负有督促及催收责任,对于工作不到位导致贷款不及时归还,利息不按时结付,出现不良贷款的要进行责任追究。若出现经信用社催收,烟款扣完仍未能收回的逾期贷款,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承担按时清偿贷款本息责任,再由村组干部负责继续催收,收回后归还给乡(真、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附件:临翔区国资公司担保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附件
临翔区国资公司担保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近三年或近一期的会计报表(2013年、2014年、2015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工商局打印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样本。
6.印签卡复印件。
7.公司章程。
8.验资报告、贷款卡复印件。
9.固定资产权属证明。
10.董事会决议。
1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