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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翔区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16-02-01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临翔区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日

临翔区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完善临翔区村庄规划,增强村庄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科学引导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5〕51号)、《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旧村旧房改造力度加快推进美丽家园建设的意见》(临发〔2015〕33号)、《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大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发〔2015〕38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169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任务

  按照村庄规划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建设“新房、新村、新景、新生活、新产业、新发展”的生态文明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城乡统筹”一步规划、分步实施 ;坚持“多规合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集聚群众意愿和智慧,制定出群众认可、可操作性强的村庄规划,规范和推动村庄建设。2016年2月底前完成村庄布点规划及列入2016年省级规划建设示范的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2016年底全面完成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确定村庄空间发展格局。明确村庄性质定位、发展方向及发展规模。划定村庄的禁建区、适建区、限建区。结合村庄民居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等需求,预留发展空间。

  (二)突出民居建设。以自然村(组)为单元,合理确定易地搬迁新建、原址拆除重建、改造加固除危、保护修缮提升、进城定居、政府兜底等“六个一批”的空间布局、规模结构,指导分类分批精准实施。

  (三)提升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未规划布局或规划不符合现实发展需求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和优化提升,并明确建设时序。

  三、提升完善内容

  (一)编制村庄布点规划。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自然村(组)为单元,绘制乡(镇、街道)域村庄布点规划示意图,以数据形式标注自然村(组)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基本情况,标注村庄类型。

  (二)编制重点村村庄规划。重点村庄(已列为中国传统村落、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省级旅游村、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等村庄)按国家、省级相关要求编制规划。

  (三)提升完善特色村寨村庄规划。特色村寨(年代久远,村落、寨子的形成和多数建筑在50年以上;或特色明显,村落、寨子依山傍水,多数建筑为木质或木石结构,民族特色风格明显;或具有一定规模,村落、寨子特色风格建筑集中连片;或具有保护开发价值或村落、寨子具有民族文化特色、具有旅游开发潜力和保护开发综合价值,有利于传承民族民间优秀文化;或有支柱产业作支撑,住户有能力、有意识进行有效保护与利用的村庄)以及易地搬迁新建村庄(必须有专业机构出具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按照“一书一表六图”标准提升完善规划。

  一书,即:规划说明书。包括现状分析结论、规划期限(近期至2018年)、规划依据、性质定位、规模(人口、用地),规划目标、规划原则、规划内容、规划实施对策建议等。

  一表,即:近期建设项目表。以表格方式明确民居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类型(新建、改建、扩建)、建设规模、投资概算、建设时序等。

  六图,即:1.现状分析图:标注村庄在县域范围内的具体位置,重点标明民居建筑质量分布、公共基础设施现状等;划定三区:禁建区(一级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范围,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绝对保护范围,重点建设工程区域,地下矿产资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适建区(二级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主要河流两侧、生态林地,城市生态隔离绿带、一般农业区以及山体,限制采矿区)。限建区(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范围)。2.建设规划图(图幅为0号图纸):确定村庄规划区范围、建设用地边界;确定村庄有保护(保留)价值的建(构)筑物、名木古树及传统文化的保护内容;确定居住用地、生产用地、绿化用地;确定公共活动场所(应急避险场所)、环卫设施、公共厕所、涉外交通、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村民从事体育、文化、休闲与社交活动场所的用地,行政村驻地的自然村要确定基础教育、医疗服务用地;预留必要的发展用地;标注河道溪流方向、风玫瑰。3.民居建设布局图:确定以户为单元的民居布局,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六个一批”标准确定建设类型并进行编号标注。4.基础设施规划图:确定村庄道路、给排水管网、电力及通讯的线路走向,道路的宽度、横断面、标高,各种管线的主要控制点标高,变电器、路灯设施、消防设施等的位置。5.产业布局图:确定村庄产业发展定位及规划布局。6.风貌控制规划图:结合村庄区域山、水、田、林、路等自然环境以及民族特色、历史文脉、地方民俗、建筑风格,因地制宜,确定村庄风貌控制要求和措施。除产业布局图外,其余图纸要求在比例尺为1:500的矢量地形图上进行绘制,可根据使用需要提供彩图或者蓝图。

  (四)提升完善一般村村庄规划。除重点村和特色村以外的村庄为一般村庄,按照“一书四图”标准完善规划。

  一书,即:规划说明书。包括现状分析结论、规划期限(近期至2018年)、规模(人口、用地),规划目标、规划原则、规划内容、规划实施对策建议等。

  四图,即:现状分析图、基础设施配置总平面规划图、产业发展规划图、民居建设方案图(风貌控制),具体内容和深度参照重点村庄相关图纸的要求,比例尺可选择1:500的地形图(或分辨率达到5米的卫片图)。

  (五)确定为搬迁撤并的村庄,发展条件受限、居住分散、基础设施配套难,且农户在30户以下的村庄,可利用分辨率达到5米的卫片图,只做村庄规划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六)已编制规划的重点村,规划内容和深度已达到相关要求的村庄,民居建设基本完成且公共设施配套已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村庄,按原规划组织实施。

  四、提升完善方式

  (一)集中民智。规划编制要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以下为主、以村为主,通过实地踏勘、座谈会、问卷调查、入户恳谈等方式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村庄规划提升完善编制工作。广泛征求村里的群众、致富带头人、德高望重等人士对规划的意愿和建议,并将合理化建议纳入规划内容,编制出最符合群众意愿、最结合农村实际的村庄发展规划。规划编制采用以下方式:区域村庄布点、重点村规划可采用捆绑打包方式委托具有城乡规划资质的编制单位依据群众意愿编制村庄规划;一般的普通村庄和纳入迁村并点、只做规划示意或文字规定的村庄,可组建规划编制工作机构,抽调区、乡(镇、街道)干部、下派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群众共同参与,承担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

  (二)严格审核审批。规划报送审核审批前,应当经公示公开、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1.村庄布点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重点村村庄规划:重点村的村庄规划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批。

  3.特色村村庄规划:由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4.一般村及其他村庄规划: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查批准实施。

  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报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区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做好村庄规划完善提升工作的培训、指导工作,提供特色民居通用图集供群众选择。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实行目标倒逼,配合区城乡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村庄布点规划,以满足建设需要为前提,统筹推进辖区内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为村庄规划编制的法定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直接负责抓好规划编制工作;村干部、下派工作队员、“挂包帮”单位要把村庄规划提升完善作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组织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和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区规划局应在规划审批完成一个月内将规划及时录入临沧市规划信息系统、云南省规划信息系统、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

  (二)严格规划执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强乡村规划许可管理,严格核发《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建房、科学建房。建立村庄规划公告牌,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村庄规划,同时,发挥好村民自治作用,把村庄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列入村规民约中,维护规划法的严肃性。

  (三)强化经费保障。区级财政要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