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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作者:  时间:2016-11-11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临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188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省第十次党代会、第四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暨临沧第六届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等各项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相续举行,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集中。人流物流剧增,各类单位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火灾风险增高。加之我区长期以来存在的火灾隐患存量大、公共消防基础欠账多、行业和单位消防管理薄弱、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低等短板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加大了火灾防控的压力。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消防措施。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责任,坚持火灾防控现实斗争和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两手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确保区域消防安全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工作发展,区公安消防大队要认真编制“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要尽快补足消防站、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公安消防装备、市政消火栓、消防力量欠账,不欠新账。要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整治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城市病”,确保辖区内发展和运行安全。对已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消除;对新排查发现的,要进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综合施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强化消防管理措施,防止养患成灾。要大力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落实单位消防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单位消防自我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加强消防培训,落实网格化消防检查、巡查等制度,强化基层消防管理。要落实经费补助,大力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及重点单位、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扩大消防力量覆盖面,着力提高基层消防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研判,针对大型综合体、超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物流仓储等单位场所,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特别要重拳整治人员住宿场所与生产经营场所合用、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问题,要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对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传统村落不规范的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完善电气设备,规范用电行为,加强电气线路检测维护和管理。公安、民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平安消防社区”创建活动,使每个社区、居民楼院明确消防管理组织、管理责任、管理制度,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形成战斗力。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弱势群体聚集的火灾高危场所大力推广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运用互联网加强城市消防监控系统建设。邀请专家开展消防专业检查检测、消防宣传培训等,着力提升政府消防综合监管和服务保障水平。

  三、确保行业消防安全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及时分析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及时部署开展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建立行业消防安全标准,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工作职能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要深入开展所属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摸清单位底数,制定达标计划,抓好示范试点,以点带面,提高行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要加强所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培养1至2名懂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要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月检查、日巡查、半年培训和演练等制度,加强和规范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业部门每季度要对所属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及时分析通报检查情况,年底要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评,落实奖惩,持续改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档立卡,实行挂账销号。对行业系统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进行挂牌督办,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

  四、充分发挥消防主力军作用

  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和参谋助手作用,及时研究提出消防工作对策建议,指导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开展。要严格执法,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消防违法案件办理,从严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节日期间,要组织开展夜查行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加强执勤训练,深化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区(村)、单位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业务检查指导,完善联勤联训联动机制,提高其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做到灭早、灭小、灭了。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履行消防职责,充分发挥保一方平安的作用。

  五、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追究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要及时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消防工作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专项督查,通报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和火灾情况。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或连续发生2起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负责人,将按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发生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将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行政和刑事责任。

  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请于每月25日前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邮箱:lxqxfdd@sohu.com,联系电话:2157302)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