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翔区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临翔区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临政发〔2014〕29号)及《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5〕130号)、《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临翔政发〔2014〕137号)要求,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新方针和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临沧市临翔区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认真落实《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临政发〔2014〕29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5〕130号)及《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临翔政发〔2014〕137号)各项要求及工作任务。
(二)统筹推进全区节约用水工作,协调解决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联席会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任务分工,确保实现目标任务。
(三)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对各乡(镇、街道)落实节约用水考核有关工作。
(四)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推进节水规划的编制实施和配套政策的制定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用水效率指标评价体系、节约用水制度体系,着力推进节约用水设施建设。
(五)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节约用水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由区水务局、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府法制办和区公共机构节能办等部门组成,牵头单位由区水务局担任。
(二)由区水务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全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决定;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等。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每年年初召开1次会议,总结上年度节约用水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年度工作;每年年中召开1次例会,跟踪年度各项工作的具体推进情况。
(二)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召集人可委托他人召集,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参加,可请相关部门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
(三)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请召集人决定。联席会议以会议审议形式议定有关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临政发〔2014〕29号)及《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5〕130号)、《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临翔政发〔2014〕137号)要求和职责,积极研究节约用水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行业节水规划、制度体系和节水设施建设,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上报市级节水管理机构。
(三)其他事项。请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并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名单报区水务局,联系人:周文荣,联系电话:0883—2122488。
附件
临沧市临翔区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柴 迹 区水务局局长
副召集人:赵正勇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成 员:周 杰 区委编办副主任
李华锋 区发改局副局长
罗 琦 区工信局副局长
高超平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陶学荣 区科技局副局长
杨慰安 区财政局副局长
唐 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 超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俸兆和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小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孔继达 区农业局副局长
刘剑刚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郭正伟 区商务局副局长
罗永梅 区审计局副局长
杨 霄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罗兴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树梅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云红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