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临翔区于2023年10月完成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并于2023年11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要求,现予公布实施。
附件:1.临翔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表
2.临翔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表地类调节系数表
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