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900000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各项政策。
2.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4.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落实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6.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有关职责分工。
⑴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⑵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⑷与税务部门有关的职责分工。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生育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药服务监督管理股、基金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事业单位2个(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险中心。⑴负责承办区级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业 务并对各乡(镇、街道)医保业务经办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分析。⑵负责区级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离休干部医疗费和医疗救助资金的预决算工作及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各 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拨付工 作。负责区级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负责区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⑶负责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 费用审核结算和拨付、稽核、考评、业务培训等工作。⑷负责区级基金财务、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基金 运行情况分析工作。⑸协助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工作。⑹完成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临翔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⑴负责全区医疗保障数据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及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做好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⑵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评估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决策建议。⑶负责医药服务基金成本运行测算、分析,提出利用建议。⑷负责依法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他组织涉及医疗保障基金的有关情况进行网络监测,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负责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大数据实施监管,做好异地就医结算。⑸完成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和医疗保障部门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医保全领域风清气正。
2.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实“找政府”APP平台救助受理,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人群能够第一时间获得医疗保障方面的救助,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抓实医疗费用监测预警工作,按月开展数据信息比对、反馈工作,真正做到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3.强化使命担当,坚决守牢基金安全运行底线。持续加强对相关医保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积极构建多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大格局。进一步抓实法治医保建设,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
4.坚持目标导向,确保完成年度参保扩面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临沧市临翔区“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各项制度政策,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医疗保障制度解读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进“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全面应用。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好国家、省下发的未参保数据,做好分析比对。做实参保人员基础数据信息,确保底数清晰、信息准确。
5.抓实档案规范化管理及保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科学、规范抓好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规范日常管理,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6.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人员超编原因:行政改任超编1人,参公超编运行1人,工勤超编2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12,152.3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25,420.6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86,731.65元。
与上年14,402,908.08元对比减少4,390,755.7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医疗保障业务工作经费、建档立卡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及上年结转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12,152.30元,其中:本年收入9,925,420.65元,上年结转收入86,731.6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25,420.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4,402,908.08元对比减少4,390,755.7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医疗保障业务工作经费、建档立卡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及上年结转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12,152.3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12,152.30元,其中:基本支出4,866,013.45元,与上年4,837,085.16元对比增加28,928.29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在职人员调资及一般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146,138.85元,与上年9,565,822.92元对比减少4,419,684.07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医疗保障业务工作经费、建档立卡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及上年结转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5,545.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退休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428,288.64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949.58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7,509.1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543.92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7,442.92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 11,965.61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
8.2101202“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009,407.2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补助资金支出;
9.210139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其他医疗救助支出”支出12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
10.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246,493.3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等支出;
11.210159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6,731.65元,主要用于打击欺诈骗保奖励、开展医保业务工作、差旅费及办公费等支出;
12.2109999“卫生健康-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392,058.00元,主要用于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21,216.48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3,901,192.31元(基本支出3,901,192.31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011,92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1,157,76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3奖金458,35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7绩效工资231,24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8,288.64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0,053.0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442.92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15.19元,主要用于工伤、失业、大病保险等缴费;30113住房公积金321,216.48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03,948.99元(基本支出387,217.34元,项目支出116,731.65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及医保工作业务经费等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132,829.56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能力提升补助及医保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等;30205水费6,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水费支出;30206电费6,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电费支出;30211差旅费28,402.09元,主要用于日常、专项、交叉检查等差旅费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5,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30226劳务费6,1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和保险补助支出;30228工会经费20,238.48元,主要用于工会活动经费等支出;30229福利费77,578.8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福利费等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保险等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196,8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7,603.80元(基本支出577,603.8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原渠道发放退休费、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金、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及建档立卡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其中:30302退休费65,545.80元,主要用于原渠道发放退休费;30307医疗费补助512,058.00元,主要用于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金;30309奖励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资金支出。
4.313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5,009,407.2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9,407.2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其中: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5,009,407.2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合计30,0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上级资金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三)自有资金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四)非财政拨款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经费项目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开展全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举报奖励机制,有效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及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1.奖励次数1人次以上。
2.检查(核查)覆盖率100%。
3.完成工作目标任务100%。
4.经济成本指标最高奖励200000。
5.医保相关政策知晓率90%以上。
6.奖励人员满意度95%以上。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及新生儿,户籍迁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新参保人员的缴费补助。预计2025年参保人数为265048人,20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中央承担560元,市级承担2.1元,区级承担18.9元给予配套补助。确实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8120人以上。
2.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6个月。
3.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380元/人。
4.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参保率95%以上。
5.参保目标任务完成率95%以上。
6.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70%以上。
7.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60%以上。
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覆盖率100%。
9.当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100%。
10.政策知晓率80%以上。
11.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有所提高。
12.参保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一是不断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三是推行医保电子凭证,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四是建立健全基金监督执法体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技术;五是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1.全面推行医保电子凭证。
2.建立健全基金执法体系80%以上。
3.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有所提高。
4.健全监督检查制度80%以上。
5.开展多种形式加强宣传。
6.违规行为及时办结率达95%以上。
7.医疗保障业务工作计划完成率95%以上。
8.政策知晓率95%以上。
9.电子医保凭证使用率60%以上。
10.医保信息系统正常使用。
11.社会公众满意度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具有特定的政策目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职行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决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7.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9.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2.医保电子凭证:指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7,217.34元,与上年354,328.16对比增加32,889.1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增加在职人员的一般公用经费定额补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91,659.11元,其中,流动资产11,235.78元,固定资产274,190.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233.1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409,532.6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873.5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3,490.35元,固定资产减少36,896.33元,无形资产增加2,513.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