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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委政法委2025年预算

发布机构:区委政法委 作者:  时间:2025-03-19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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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各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临翔、法治临翔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8.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临翔区法学会。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因工作性质特殊,经区委批准印发的《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为涉密件,根据保密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设置情况不予公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坚持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全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推进临翔政法工作。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深入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抓手,推动完善政治督察、工作述职、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统筹协调抓好涉及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二是积极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农村法治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统筹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深入组织排查矛盾隐患,构建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创新打击治理新型犯罪机制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突出违法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因工作性质特殊,经区委批准印发的《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为涉密件,根据保密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在职人员编制人数,其中:行政编制人数,工勤人员编制人数,事业编制人数不予公开。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22945.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06158.3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526784.18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90000元。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度4822859.44元相比,减少699913.87元,下降14.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96158.39元,其中:本年收入3506158.39元,上年结转收入9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06158.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4294775.23元对比减少698616.84元,下降16.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及项目经费减少,致使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122942.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596158.39元,其中:基本支出3206158.39元,与上年3044775.23对比增加161383.16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度本委新增一名事业管理人员;项目支出390000.00元,与上年1250000.00对比减少86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比去年减少560000.00元、司法救助减少10000.00元、扫黑除恶减少10000.00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减少20000.00元,共计减少600000.00元。二上年结转350000.00元,本年度结转比上年结转减少26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13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328389.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水费、工会经费、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2.2013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39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31656.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301618.5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2656.17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缴费;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23347.4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缴费;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0495.7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缴费;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73222.4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承担部分的缴费;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8558.24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缴费;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26213.9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的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96158.39元,其中:基本支出3206158.39元,项目支出390000.00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2788692.59元(基本支出2788692.59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662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24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9219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支出;30103奖金308004.00元,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30107绩效工资114096元,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618.56元,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843.2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222.46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14.41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失业、大病保险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226213.92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180.00元,用于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55809.00元(基本支出285809.00元,项目支出370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的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31592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30205水费4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用水支出;30207邮电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电话费、网络费、邮寄费等支出30211差旅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差旅费支出;30215会议费5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召开政法各部门会议支出;30216培训费5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培训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97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公务接待支出;30226劳务费73000.0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支出;30228工会经费13248.00元,主要用于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支出;30229福利费9936.00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费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5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656.8.00元(基本支出131656.8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国家司法救助补助;其中:30302退休费131656.8元,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30305生活补助200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无与中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9700.00元,较上年增加19900.00元,增长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9700.00元,较上年增加19900.00元,增长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1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主要用于省、市普法强基本工作和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组来我区督导检查相关工作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6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6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提高。

(二)上级资金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三)自有资金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四)非财政拨款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临翔的意见(临发〔2013〕36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委政法委。

4.项目基本概况: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维护社会政治安全,有序推进平安临翔建设,全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5.项目实施内容: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深化平安临翔建设。为临翔经济发展提供人民满意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6.资金安排情况:预算资金安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24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25300.00元、公务接待费9700.00元、劳务费55000.00元、会议费5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00.00元、邮电费25000.00元,培训费5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提升依法执政水平、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提升专业化水平、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提升法律监督实效、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8.项目实施成效:有效地应对重大风险、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85%认为比上年好,群众对其所在地社会治安状况较上年相比有效提升。扎实开展平安临翔建设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教育20场次,参与人数为临翔区总人口的80%,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深化“平安临翔”“美丽临翔建设”。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补助经费

1.项目名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临办字〔2018〕11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委政法委。

4.项目基本概况: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5.项目实施内容: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教育20场次,达到“平安临翔”共建共治共享目标;通过涉黑案件立案查处,为临翔经济发展提供人民满意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整治,有效提升群众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的综合满意度。

6.资金安排情况:预算资金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补助经费20000.00元,其中:办公费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领导、防范治理、责任追究。

8.项目实施成效: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群众对其所在地社会治安状况与开展专项斗争前相比,85%≥认为比上年较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85%。

(三)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临沧市关于实施〈云南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细则〉》的通知(临政发〔2014〕27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委政法委。

4.项目基本概况: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项目实施内容:切实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资金安排情况:预算资金安排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20000.00元,全部用于生活补助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对遭受犯罪或民事侵权,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难,恢复生产生活。

8.项目实施成效: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救助人申诉和信访。救助案件4件,85%生活环境比开展司法救助以前明显好转,被司法救助对象满意度达80%。通过司法救助,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生活环境比开展司法救助以前明显好转。

(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委政法委。

4.项目基本概况: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具有临翔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临翔。

5.项目实施内容: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临翔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具有临翔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临翔。

6.资金安排情况:预算资金安排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20000.00元,全部用于办公费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高质量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指标任务,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治理能力体系不断提升,平安临翔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打造具有临翔特色的社会治理新体系,形成社会长期稳定新格局。

8.项目实施成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覆盖率100%,临翔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有效提升,群众对所在地社会治安满意度达85%。

(五)政法各项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政法各项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临翔的意见(临发〔2013〕36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委政法委。

4.项目基本概况: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扛稳压实责任,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深入推进平安法治临翔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项目实施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工作措施、抓稳抓实工作,为全区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履行政法担当、贡献政法力量。

6.资金安排情况:预算资金安排政法各项工作经费526784.18元,其中:办公费501784.18元、其他交通费用500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有序推进平安临翔建设;全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做好司法过程中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慰问活动,使春节在岗执勤工作人员深切感受到区委、区政府送来的慰问和关怀。

8.项目实施成效:开展政法各项工作宣传教育20≥场次,大临铁路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覆盖率100%,有效维护受新冠疫情反复影响,群众对政法机关或政法队伍的执法工作综合满意率达85%,“法治临翔”共建共治共享率达80%,人民满意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效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具有特定的政策目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职行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决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7.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9.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1.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1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5809.00元,与上年264828.08元对比增加20980.92元,增长7.92%。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000.00元,因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度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0625.00元、水费4000.00元、工会经费13248.00元、劳务费18000.00元,其他交通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000.00元、福利费9936.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682715.89元,其中,流动资产463328.62 元,固定资产219387.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413.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144.01元,流动资产增加17730.06元,无形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21600111

附件【3.13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031703013690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