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862901000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全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 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区委、区政府、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拟订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部门落实规划。
4.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 检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
5.负责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建设、监测对象常态化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信息化建设和常态化维护管理工作,做好相关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
6.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 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产业扶贫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 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关工作。
8.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区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9.承担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后评估考核工作,统筹做好区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贫困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绩考核工作。
10.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11.承担乡村振兴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理论武装,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注重理论培训,通过周一学习制度学习、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会”的学习等方式,结合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重点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的学习,按时组织全体党员收看远程教育3+X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和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3年,共开展周一学习制度学习3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三会一课”26次,主题党日11次,领导班子讲授党课5次。
2.强化政治自觉,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年初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工作方案》。2023年,共听取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2次;落实《临沧市临翔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开展提醒谈话7场次;上廉政党课2场次;共召开党组会议22次,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未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更加稳固。全区89个行政村每村明确一名区处级领导、一家帮扶单位挂钩联系,区乡村三级党政领导班子分别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进行多轮次全覆盖遍访。通过集中排查与常态化排查相结合,对重点人群逐户“过筛子”,确保排查无死角、全覆盖。2023年,共识别纳入监测对象27户74人,风险消除34户121人。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继续落实各类教育惠民政策,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不断调整优化健康帮扶措施,继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特殊人群中4类重点人群和4种慢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进一步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36户。健全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系,完成32件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的机制建立;建立饮水问题排查台账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2023年对照省级评估考核反馈问题及省委十一届省委第三轮,第四轮巡视反馈乡村振兴领域问题,临翔区自查存在4个方面17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6个,取得阶段性成效1个。
4.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更有底气。抓好产业增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473家、农业企业3632户,经济活力得以激发;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受益脱贫户达98%;多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区89个行政村已实现每个行政村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安排产业项目财政衔接资金7668.96万元,产业占比达72.6%,“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示范建设再突破。抓好就业增收。共开展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6617人,完成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891人;完成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转移就业19695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209人;兑付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193.68万元;新增认定帮扶车间4个,累计达到12个,带动330名脱贫劳动力就业;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343个。抓好兜底保障。全面落实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坚决做到各类政策补助资金按期“应兑尽兑”。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补助金8255.07万元。抓好集体经济。组建党建引领产业发展联合体,大力实施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以坚强组织基础促进村集体和村民增收。2023年共申报并安排新型村级集体经济项目11个,覆盖全区5个乡镇,涉及资金710万元。全区89个行政村已实现每个行政村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
5.项目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围绕“四个一批”继续抓好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全区共统计出项目资产1475个28.997亿元,其中:到户类资产171个3.572亿元;公益性资产1143个23.211亿元;经营性资产161个2.214亿元。针对闲置资产,“一点一策”销号,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共盘活闲置资产6个,涉及资产原值502.80万元。深化东西部协作,实施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4个3360万元,争取与崇明区乡镇的结对帮扶资金468万元及携手兴乡村项目资金200万元,多管齐下,助推临翔区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及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加强与定点帮扶单位的汇报衔接,进一步深化合作,共争取到帮扶资金547.07万元,引进各类资金1438.34万元,销售农特产品1321.45万元。
6.乡村振兴之路越走越宽。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充分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探索建立“网格院坝议事”机制,最大限度激发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活力。抓实“派一人、包一村、抓一业”“3+N”专家人才帮扶基层助推发展行动,全区92名市区农旅专家人才结对100名站所骨干、105名片区辅导员服务105个行政村(社区)。强化乡村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村垃圾分类治理。持续推进示范点建设,顺利打造了省级绿美村庄5个,市级绿美乡村130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共5个股室1个中心),包括:综合股、规划财务股、项目管理股、统计监测股、社会扶贫与帮扶协作股、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1 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分别是: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3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1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本单位2023年末无其他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为空表。
2.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27.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1.49万元,占总收入的80.8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6.31万元,占总收入的19.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5.38万元,增长40.78%。增长主要原因: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资金、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资金以及中国农业大学临翔区教授工作站补助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9.53万元,增长13.88%;增长主要原因:雨露计划资金、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资金以及中国农业大学临翔区教授工作站补助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均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425.85万元,增长94635.55%。增长主要原因: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20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70万元,占总支出的15.73%;项目支出1857.95万元,占总支出的84.27%;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资金、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资金以及中国农业大学临翔区教授工作站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0.15万元,增长38.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54万元,增长3.75%;增长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正常工资调整以及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提高。项目支出增加597.61万元,增长47.42%;增长主要原因: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资金、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资金以及中国农业大学临翔区教授工作站补助资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6.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4%。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5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7.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7.61万元,同比增长47.42%,增加主要原因: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资金、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资金以及中国农业大学临翔区教授工作站补助资金。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农林水支出1857.95万元。
1.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67万元,主要用于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67个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每个村补助1万元;
2.临翔区乡村振兴局各项工作经费 3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局单位机构和信息人员的基本开支的工作经费;
3.驻村工作队员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的生活补助经费253.38万元,主要用于将临翔区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驻村工作队员,按实际考勤给予每人每天50元(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助;
4.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经费232.26万元,根据银行实际结息周期及结息金额给予全额贴息,完成此次对获得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农户,贴息资金涉及607户 共发放金额232.26万元;
5.雨露计划补助资金424.55万元,主要用于对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已注册学籍的全区农村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给予每生每学年助学补贴经费,2023年共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1914人,发放补助资金424.55万元,其中:博尚镇补助228人,补助资金52.05万元。蚂蚁堆补助319人,补助资金68.50万元。南美乡补助29人,补助资金6.7万元。圈内乡补助152人,补助资金34.4万元。马台乡补助381人,补助资金84.45万元。平村乡补助149人,补助资金32.6万元。忙畔街道补助152人,补助资金32.7万。凤翔街道补助128人,补助资金28.4万元。章驮乡补助146人,补助资金32.95万元。邦东乡补助230人,补助资金51.8万元;
6.云南大学100周年校庆活动推介展示农特产品相关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为加强校地合作,深化帮扶成效,进一步提升临翔区农特产品知名度和扩宽消费渠道,根据工作安排,由我局制作一批具有临翔特色的农特产品,在云南大学校庆期间进行展示推荐;
7.中国农业大学临翔区教授工作站补助资金30万元,完成2021年临翔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农大人文与发展学院李小云老师专家团队签订了共建教授工作站合作协议,探索“小农发展驱动乡村振兴”的创新模式,期限3年,每年支付工作经费30万元;
8.培训输送比亚迪就业计划经费3.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2023年临沧市下达对脱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包括技术类岗位培训和操作类岗位。按项目进度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人;
9.临翔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807.47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已完成临翔区村级光伏电站运营管理工作,完成村级光伏公益性1009人及光伏电站2人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发放,开展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发挥光伏扶贫效益,管理维护好光伏扶贫电站及村级公益性岗位工资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
10.云南大学等拨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经费6.69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做大做强临翔区的乡村振兴,对临翔区的产业发展、特色资源等进行了调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1.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1%。与上年相比增加210.53万元,增长13.23%,增加主要原因:雨露计划资金、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资金以及中国农业大学临翔区教授工作站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及失业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70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8%。主要用于: 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补助资金、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及光伏扶贫电站运维采购资金、项目管理费、贫困村奖励经费、雨露计划项目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决算为1.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49%,完成年初预算的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增长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0万元,增长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3.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时间长,增加修理费。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临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4.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2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22%,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日常办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3200.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72.71万元,固定资产12.61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5.0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53.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5万元,无形资产减少5.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864.2万元(增加从区国资公司借入区光伏电站工程款)。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13.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无房屋出租。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5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57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857.95元,共10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8个项目,支出 1454.79元,支出率100% ;其他支出2个项目,支出403.16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翔区乡村振兴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62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