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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4-10-18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 推进临翔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统筹实施医养结合、

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临沧市临翔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云南、健康临沧、健康临翔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一是强化党的理论武装,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 3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总体态势持续向好。二是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抓好党员队伍建设。2023年局机关党支部共完成预备党员按期转正2名、接收预备党员2名、确定发展对象1名,完成7名党员身份认定工作。三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年内先后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6次,听取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1次,开展促进责任落实约谈19批61人次,开展针对问题实施的提醒约谈7批21人次。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四是加强党对人才建设工作的领导。2023年引进省内专家工作站13个,柔性引进编外高层次人才56人,招引13名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10余家省内外三甲医院建立帮扶协作关系,与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研究生党委签订“党建+业务+育人”结对帮扶协议,与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年内选送14人到华科大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进修学习,有效补充人才缺口。五是扎实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卫生健康系统“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医疗卫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工作,做到不漏一人推进落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2次,召开警示教育会议1次,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1次,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

2.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临沧市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完成投资5115万元。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按计划稳步推进中,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2717万元。继续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快临翔区人民医院信息化软件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1750万元,计划2023年12月完成项目招标,2024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做好临翔区肿瘤治疗中心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加快项目落地,项目总投资17963.87万元,新建加速机房744.72平方米; 改造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6290.5平方米(原临沧市临翔区妇幼保健院医养中心),设置床位260张;以及完善临翔区肿瘤治疗中心室外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和医疗设备购置5套等。计划2023年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准备,2024年底完成项目建设。1-11月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885万元,向上争取资金6850.71万元。

3.持续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36种大病患者中,救治脱贫人口1368人次,救治三类监测对象325人次,并制定“一人一档一方案”,重点监测对象大病专项救治率达到100%。家庭医生签约对农村常住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4类重点人群和4种慢病患者“应签尽签”,脱贫人口签约率、履约率均达90%以上,三类人员四类慢病履约率均达100%。宣传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微信小程序,2023年累计接办50起工单。调整优化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区各医疗机构共提供“先诊疗后付费”服务9214人次。开展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累计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监测预警对象名单295人。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筑、设备、科室、人员配备全达标。3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部通过就近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服务的方式实现了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4.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总额打包,结余留用,超支自担”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费用合理增长,持续深化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通过“以量换价”,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区级医院共为基层远程会诊患者21人次,出具远程心电报告14128人份、影像报告8215人份基本实现“基层检查、县级诊断”,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二是临翔区2家基层分院通过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8家基层分院通过国家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分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已经通过验收并进入正轨;10家分院慢病管理中心全部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5家分院手术室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10个乡镇卫生院均能开展中医适宜项目,100%村医开展中医适宜项目培训,100%的村卫生室已经能开展不少于五种的中医适宜项目;10家基层分院都通过国家级高血压达标中心验证。三是区人民医院通过省级卒中中心复审和血透管理的检查,按照《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临床服务中心,持续提升区级医院综合能力;积极加强4级电子病例建设,2023年10月接受省级验收。四是持续完善中医服务体系建设。以总医院牵头,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基层呼吸规建项目申报。临翔区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及第二轮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达标。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中医医院进入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医疗机构临床专科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区中医医院落实推动4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申报。

5.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一是1-11月全区共报告法定传染病病种19种9389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096.81/10万(去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发病率为183.25/10万), 均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确认事实性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及时报告率为99.99%;二是1-11月全区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无死亡病例。严格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规范进行处置。三是免疫规划工作顺利推进。截至11月30日全区0-7岁年龄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3.82%,同时对在校适龄学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截至11月30日,完成全区99所小学,118所托幼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6.持续巩固提升防治艾滋病“三个90%”成果。始终围绕防控机制更加健全,防控体系更加完善,防控措施更加有效工作总基调,实现全区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为2025年率先与全省、全市一道实现终结艾滋病流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截至11月22日,现存活 HIV 感染者和病人2182例,发现率达92.7%(指标93.5%),在治2049人,治疗率93.9%(指标94%),治疗有效率达97.9%(指标97.5%)。

7.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及健康县城建设全面推进。持续巩固提升以“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高位推动以“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为重点的健康县城建设,采取常态暗访、定期曝光、网格管理、问题清单、定期督办、评估考核等措施推进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标准学习以问题为导向,对标精细城市管理,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镇提标升级工作。8个乡镇已成功创建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覆盖率达100%,10 个乡(镇、街道)81个村全部创建为省级卫生村创建覆盖率达 100%.8月10日国家级卫生乡镇(博尚镇)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市级评估。11月10日临翔区主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省级现场评审。

8.人口监测和妇幼健康稳步实施。一是落实《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参保补贴项目。截至11月27日,全区共完成574户579人二孩、三孩申报对象审核备案,涉及补助资金179.82万元,目前已兑现一、二季度238户241人,涉及资金75.88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及云南省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政策,审核上报奖励扶助对象1104人,特别扶助对象342人;审核上报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6人;完成新农合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成员资格审核及经费预算工作。全区符合享受对象7758人,审核上报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529人。三是为推进临翔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充分发挥示范机构标杆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增强托育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动力。指导临沧市临翔区启梦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云南省第二批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创建工作,目前省级已完成现场评审。四是2023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43‰;婴儿死亡率为2.47‰,均在指标范围内。截至目前全区共有20家托育机构,可提供托位1134个。

9.卫生法规和综合监督持续强化。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开展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和公共服务等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已办理各类行政审批证件共495件,办理老年证1480件,从业人员培训证2174件。二是以整治医疗乱象和医疗美容行业为重点,依法打击和治理扰乱医疗卫生秩序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截至12月5日,查处医疗卫生相关案件26件罚款金额8.35万元。三是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以“四小行业”治理为重点,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截至12月5日,累计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637余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3份,立案处罚49件,罚款总金额1.55万元。四是积极主动作为,设计出“临翔卫监”小程序,属临翔区卫生健康局管辖范畴的六类服务性行业人员,只需扫描“临翔卫监”小程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携带相关证件即可直接到区人民医院或区中医医院免费体检、免费办理健康证。解决办证人员反复跑,往返跑的难题。2023年5月22日“临翔卫监”小程序上线以来,目前已有3107人成功使用小程序申报办理健康证。

10.健康临翔行动持续深入。制定印发《健康临翔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健康临翔行动2023年考核实施方案》,全面掌握健康临翔行动推进工作进展情况,27个考核指标除部分工作仍在开展,数据暂无法获取以外,其他全部达标。老龄健康工作持续得到加强,成功通过省级评审并被命名云南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区),选定凤翔街道南信桥社区作为试点启动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截至目前已完成251名老年人的心理健康评估。加强健康促进,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开展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召开协调会1次,培训会1次,全区招募105个村(社区)健康倡导员,服务对象覆盖全区1.3万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信息建设股、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办)、疾病预防控制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与药政管理股、基层卫生与体制改革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股、中医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临沧市临翔区妇幼保健院

3.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

4.临沧市临翔区中医院

5.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

7.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卫生院、

8.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卫生院、

9.临沧市临翔区博尚中心卫生院

10.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卫生院

11.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卫生院

12.临沧市临翔区邦东乡卫生院

13.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卫生院

14.临沧市临翔区忙畔卫生服务中心

15.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2.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

3.临沧市临翔区中医医院

4.临沧市临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临沧市临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临沧市临翔区平村乡卫生院

7.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卫生院

8.临沧市临翔区博尚中心卫生院

9.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卫生院

10.临沧市临翔区邦东乡卫生院

11.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

12.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中心卫生院

13.临沧市临翔区南美乡卫生院

14.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卫生院

15.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实有人数共883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5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0人(离休0人,退休300人)。

年末其他人员50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其他人员477人是单位自筹开支,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开支。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33辆。超编原因为一是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中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及救护车15辆无编制;二是临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拍卖1辆资产系统未转出,新购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544.6万元,同比减少99.85%,主要原因为医共体专债项目完工。

2.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329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35.79万元,占总收入的23.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5914.01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55.1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440.91万元,占总收入的20.9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862.92万元,增长27.3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区妇幼、区中医、区医院等其他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74.49万元,增长13.5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临沧市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生育资金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579.68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为新冠疫情结束,核酸检测等收入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6068.12万元,增长1170.47%,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区人民医院增加债务预算收入9099万元、区中医院借款收入6950万元、区妇幼收到农行设备购置收入1082.11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472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51.64万元,占总支出的88.12%;项目支出10068.94万元,占总支出的11.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854.21万元,增长17.8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较多,各医疗单位因不断扩展的业务需要,药品、卫生材料、人力支出等费用加大,且为了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发展医疗事业,专用设备和人力资源的支出加大。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153.81万元,增长34.51%,主要原因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新招录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6299.60万元,下降38.49%,主要原因为各医疗单位基本项目完工,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651.64万元。较上年减少55490.3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医共体建设购买专项设备等32633.33万元,2023年项目完工无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95.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555.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72%,平均工资福利支出27.2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68.9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293.13万元,同比下降38.4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7.54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春节慰问活动经费6.57万元;二是村医工资区级提标补助资金280.1万元;三是基本药物补助资850.09万元;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997.71万元;五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48.04万元;六是新冠患者救治费用2.93万元;七是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446.97万元;八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366.45万元;九是计划生育资金828.91万元;十是疫情防控经费959.65万元;十一是博尚卫生院搬迁重建项目10万;十二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补助项目4.46万元;十三是单位自有资金(国家第七次调查经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37.82万元;十四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35.4万元;十五是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367.55万元;十六是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0.99万元;十七是临沧市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1180万元;十八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35.74万元;十九是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277.25万元;二十是中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187.54万元;二十一是助理全科医生项目培训经费75.52万元;二十二是区中医医院清廉医院建设项目10万元;二十三是援边慰问补助项目49.72万元;二十四是基本公卫项目忙畔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9.13万元;二十五是基层专家温伟波工作站项目24.54万元;二十六是基层专家赵家贵工作站项目0.27万元;二十七是区中医院内研发“小儿消核散”项目资金4.52万元;二十八是医改“以奖代补”项目0.45万元;二十九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家工作站)7.24万元;三十是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44.15万元;三十一是重大公共卫生项目91.14万元;三十二是妇幼保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项目265.89万元;三十三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60.74万元;三十四是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项目49.52万元;三十五是“三病”消除及社区关怀项目45.68万元;三十六是创卫及“7个专项行动”项目专款资金80.92万元;三十七是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100万元;三十七是卫生综合业务项目15.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64.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51%。与上年相比增加551.90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新招录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办公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比上年同期增加60.23万元,同比增长68.42%。增加原因为2023年度各医疗卫生单位重大公卫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村医工资区级提标补助资金等增加,主要用于市场主体管理事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比上年同期增加109.8万元,同比增加8.30%,增加原因为2023年各医院外聘人员增加,保险随之增加,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57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4%。比上年同期增加459.28万元,同比增加2.54%,增加原因为2023年计划生育补助等增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支出、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和发展支出、基本公卫支出、疾病防制、艾滋病防治支出、中医药、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支出、医疗保险支出、疾病应急救助支出、人才培养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与上年相比增加18.6万元,增长2.54%增加原因为2023年编外人员增加,公积金缴费有所提高,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12.3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32%,完成年初预算的247.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68%,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1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做到能省则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79万元,下降4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两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两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74万元,增长6.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3万元,下降87.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无独立核算账户,由我单位代为核算收支,创卫项目资金均纳入我单位2022年决算报表编制,导致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大,2023年度接待费用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卫、基药、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健康扶贫、卫生监督检查、疾病防治等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职业卫生项目技术指导和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现场复核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现场调研、平安医院建设督导等发生的9个批次,207人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91万元,比上年增加9.00万元,增长21.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会经费5.9万元等。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中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39,218.30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729.29 万元,固定资产36,332.66 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4,811.96 万元,无形资产5,171.81 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172.58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60.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74.8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6077.83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336.3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64.67万元,其他资产增加262.9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0项,账面原值1071.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万元;出租房屋964.7平方米,账面原值382.9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4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7.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0.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4.9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06.2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临翔区卫健部门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0068.94万元,共99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9742.36万元,支出9742.36元,支出率100% ,各项目严格按财政要求及项目进度拨款。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卫健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1111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