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15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 推进临翔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统筹实施医养结合、
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临沧市临翔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云南、健康临沧、健康临翔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主动扛起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日常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建立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认真落实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区直公立医院全部重新修订了党组织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医院章程。三是抓实主题教育。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为契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建设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党课”和廉政提醒谈话、约谈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以打造“阳光卫健”和开展“清廉医院”创建工作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系统的总体满意度逐年提升。
2.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落实“三个不发生”要求,坚决守住底线。从严落实中、高风险地区入临人员、辖区内现有常住缅籍人员和临籍在缅人员排查管控。二是核酸检测能力大幅度提升。全区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4家,日单检能力已达到13500人份。三是全面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支援机制。从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抽调150名医务人员组成援边医疗队,已派出6批1360人次支援边境3县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四是全力抓好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工作。确定区人民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按照建设规范和标准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强化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院感管理,增加感控专职人员配备,强化日常督促检查,落实落细医院感染与控制各项措施,全区未发生院染事件,实现了“医院感染零发生,医务人员零感染”的目标。五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第一,二阶段任务,扎实推进第三阶段工作。
3.持续做好“7个专项行动”和创卫工作一是夯实工作保障。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组织领导体系下,“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协同推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草拟上报了《临沧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1—2023年)》等重要文件,明确工作职能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机制,织牢各级联系联动网。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分批、分层次举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培训,培训400余人。四是补齐工作短板。为确保获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门票,引入第三方服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及时组织邀请专家深入开展指导和考核。临翔区顺利通过省级病媒生物考评。五是全面督查交办问题。层层建立“暗访曝光”“光荣榜”等鞭策激励制度,不定期主城区创卫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六是广泛宣传动员。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创卫进行时”专栏,点赞创卫“热心肠”,刊发创卫文章123篇;在临翔电视台开设“健康临翔”和“健康面对面”栏目,共播出栏目42期,播出公益广告2263余条次。主城区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制,居民健康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均达90%以上,“众参与”氛围逐步形成。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二是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成功晋级为三级医院。三是医疗保障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实施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大大降低了群众就医成本。四是综合监管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医疗安全、医疗纠纷调处等工作持续加强。五是强化基础。区妇幼保健院于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区中医医院住院大楼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除忙畔卫生院外,9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项目投入使用。六是医疗指标稳步提升, 区乡双向转诊逐步合理化,上转1612人次,下转2322人次;双向柔性流动区级下派3154人次、卫生院人员到县级进修学习1980人次;2020年村医工资养老保险补助得到落实;七是社会效益明显提升、满意度、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八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流程更加顺畅,操作更加规范,培训、督导、考核更加紧密,公共卫生管理成效明显。九是以医防融合提高慢病管理水平以信息化管理为依托建设慢病管理平台,将居民、职工的医保、医疗、公卫信息联通,初步健全33万多份居民健康档案,对个体健康进行连续记录,持续追踪。
5.医疗服务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一是着力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区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胸痛中心通过国家级验收,卒中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区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接受了省级提质达标验收;区妇幼保健院接受省级二级甲等评审验收;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急救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全区获得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0个。共组建专科联盟107个,远程医疗联盟120个。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3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卫生院甲级标准、14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建成67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33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42个发热哨点,全区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全面落实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共引进各类人才223名,挂牌专家工作站133个。
6.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扎实开展。一是持续巩固“三个90%”(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及治疗有效率)和“两个消除”(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成果,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质量,实现全区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为2030年实现终结艾滋病流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这个工作总基调开展各项防治工作。二是慢性病防治工作稳步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及精神卫生工作不断推进。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
7.人口家庭和妇幼健康项目持续推进。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区共出生1969人,出生率5.73‰。认真做好国家“三项制度”奖扶、特扶对象及其他利益导向政策相关资金的申报工作。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建成临翔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临翔区妇幼保健院已通过省级评审。继续实施好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妇女常见病筛查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年度内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婴儿死亡率均在控制指标内。
8.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一是强化基础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98家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二是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于今年6月组织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共培训村医80余人,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能够提供6—8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三是加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我区中医医院为帮扶医院,制定相关对口帮扶方案,对我区8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注血式帮扶。加强基层对中医适宜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四是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于2021年通过省级中医服务能力提升验收,纳入云南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9.法规和综合监督工作持续推进。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政策环境。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二是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对辖区内医疗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依法取缔,对各类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三是认真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相关行业的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检查中对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并对3家重点建设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进行上门告知其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0.健康产业发展工作基础扎实。一是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实施健康云南、健康临沧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二是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积极配合临沧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是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禁烟控烟等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四是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拟订落实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和医养结合措施办法,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信息建设股、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办)、疾病预防控制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与药政管理股、基层卫生与体制改革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股、中医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37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3。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41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9.45万元,占总收入的98.8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48万元,占总收入的1.1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3.06万元,下降4.47%。下降原因为2022年有新冠疫情发生,应急资金收入较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31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为本年本单位调入2人,基本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减少169.37万元,下降86.04%,主要原因为2022年存在新冠疫情捐赠收入194.19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7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11万元,占总支出的29.71%;项目支出1739.19万元,占总支出的70.2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1.5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为新冠疫情结束,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3.43万元,下降12.80%,主要原因为2022年离休老干部死亡1人,支出死亡抚恤金48.14万元以及工资减少12万元等;项目支出减少185.00万元,下降9.61%,主要原因为2022年我市创建卫生城市验收,创建卫生城市项目支出减少;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5.11万元。较上年增加83.43万元,增幅为12.8%,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本单位调入2人,7月份调出1人至区委组织部,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4.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3%。平均工资福利为支出为18.4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9.19万元。较上年减少185万元,同比下降10.63%,减少原因为2022年有新冠疫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资金支出1399.51万元,2023年支出186.0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80.00万元。
一是支出临沧市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180.00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集中隔离场所建设,设备购置等;二是支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24.2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药物补助;三是支出计划生育补助项目825.74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独生子女家庭奖励金、特扶补助、生育支持等;四是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97.5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卫考核、差旅费等支出;五是疫情防控经费188.9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边境防控人员劳务费等;五是支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100.00万元,主要是支付金盛医疗公司处置医疗废物项目;六是支出创卫及“7个专项行动”项目75.83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接待费、环境管理费等,七是支出卫生综合业务项目15.4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开展卫生监督等开支;八是支出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项项目1万元,主要用于防艾股艾滋病宣传等支出;九是支出单位自有资金项目30.4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第七次社会调查、社心建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9.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7%。与上年相比增加59.14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比上年同期增加60.23万元,同比增长68.42%。增加原因为2023年补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1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0%。比上年同期增加0.34万元,同比增长0.1%,总体支出变化不大。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支出、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和发展支出、基本公卫支出、疾病防治、艾滋病防治支出、中医药、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支出、医疗保险支出、疾病应急救助支出、人才培养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比上年同期增加1.43万元,同比增长3.22%。增加原因为2023年度人员增加公积金缴费随之增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6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26%,完成年初预算的16.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做到能省则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85万元,下降6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两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5万元,增长5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60万元,下降88.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无独立核算账户,由我单位代为核算收支,创卫项目资金均纳入我单位2022年决算报表编制,导致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大,2023年度接待费用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卫建设、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督查、健康扶贫、卫生监督检查、疾病防治等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现场调研、平安医院建设督导等发生的5个批次,184人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因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91万元,比上年增加9.00万元,增长21.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区财政安排使用工会经费5.9万元等。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中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672.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63万元,固定资产626.3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96万元,降幅4.19%,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6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739.19万元,共9个项目,覆盖率为100%。拨付项目经费1739.19万元,支出1739.19万元,支出率100%,
我单位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卫健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区财政局批复的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照项目评价指标评分各项目,自评等次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