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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临翔区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4-10-21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实施意见,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区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等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区和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区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拟订涉及财政改革政策措施;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拟订非税收入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承担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并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区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区各级部门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7.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履行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汇总编制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和区本级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实施意见。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区人民政府开展财政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贯彻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职责,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评价、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负责薪酬清算审核工作。

13.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

14.承担临翔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5.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我区地方金融监管的措施办法;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措施建议;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与驻临翔区金融监管机构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临翔区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金融创新、金融招商、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承担临翔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的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推进投融资主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产业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融资业务,做好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审查;参与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职能转变。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党的建设,为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区财政局坚决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着力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切实为新时代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以实际工作成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落实《临沧市临翔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扎实开展“清廉临翔”建设,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正的“清廉机关”。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及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各项要求。按照“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要求,持续推进“智慧党建”信息化平台使用;扎实开展新时代“动车组”创建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2.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423万元,完成市级目标95400万元的100.02%,同比增收4536万元,增长4.99%。其中:税收收入49865万元,同比减收3530万元,下降6.6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26%;非税收入45558万元,同比增收8066万元,增长21.5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7.74%。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178万元,占市级目标319000万元的100.06%,同比增支8572万元,增长2.76%。

3.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8608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65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903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46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405.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2万元,债券41138万元。完成区级考核任务259000万元的110.46%,其中:区财政局完成139216.36万元,完成区级考核任务108699.81万元的128.07%。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677万元,用于产业7668.96万元,占比71.8%。其中:中央衔接资金7290万元,用于产业5244.16万元,占比71.9%;省级衔接资金2920万元,用于产业2074.8万元,占比71.1%;市级衔接资金150万元,用于产业150万元,占比100%;其他整合资金317万元,用于产业200万元,占比63.1%。

5.金融存贷款完成情况。完成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53.06亿元,增速14.96%;完成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353.41亿元,增速13.87 %。

6.保费收入完成情况。完成保费收入(错月)11.13亿元,增速5.94%。

7.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一是加强债务管理,抓实债务化解及清偿工作,合理制定债务偿还计划,积极筹集资金,按时偿还债券本息。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实行财政统一归口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根据财力情况,在确保“三保”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将需偿还债务纳入年初预算管理。三是控增量,去存量,严格限额管理,坚决遏制住债务增量,有效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执行市级下达我区的政府债务限额。四是把握政策导向,切实保障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需要,寻求储备满足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债项目,合理申报新增专项债券。

8.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一是加强改革统筹谋划。始终把全面深化改革摆在全局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改革任务领衔制,主动认领牵头改革任务,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特点和内在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具体协调推进改革任务落实。二是加快推进财政改革落地。找准政策发力点,研究细化落实有利于临翔区经济稳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制定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临沧市临翔区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临沧市临翔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等方案措施;贯彻落实《云南省地方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单位资金预算管理、政府会计核算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各项改革,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项改革,推动建立健全财力支撑、财政调控、民生保障、财政管理、风险防控等体系。三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了财政、人民银行和税务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利用网络、微信及时发布新出台政策,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回应公众关切。

9.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一是精准谋划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国企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制定和实施好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水平。细化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推动企业健全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及清单。三是深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持续深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常态化推进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严格考核兑现,严格退出管理。完善薪酬绩效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健全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和激励水平“双对标”。四是着力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修订完善国资监管机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修订区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区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汇总)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综合与研究股、非税收入管理股、资产管理股、涉外金融股、会计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财政监督股、资源环境股、绩效管理股、法制税政股(行政审批股)、债务管理股、国资委党委办公室、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财务监管股、金融股,设置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分别是:票据管理中心、国库支付报账中心、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资产评估中心。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区本级)

2.临沧市临翔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区本级)

2.临沧市临翔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共66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83.34万元,比上年同期0.00万元增加9583.34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3.34万元,比上年同期0.00万元增加9583.3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主城区更新改造、妇幼保健院、墨临高速等项目征地补偿款、归还债务本息等,共计9583.34万元。

3.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收入合计2135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52.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89.84万元,下降14.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减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及临时工劳务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78.84万元,下降14.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3569.4万元及临时工劳务费9.44万元;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其他收入减少11.0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配套资金和奖补资金,无其他收入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支出合计2135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77万元,占总支出的6.11%;项目支出20053.67万元,占总支出的93.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03.55万元,下降14.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在职人员正常退休及临聘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71万元,下降5.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正常退休3人及临聘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534.84万元,下降14.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同期持平,两年均为0.00万元;经营支出与上年同期持平,两年均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同期持平,两年均为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5.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2.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3.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08%。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6.4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53.6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财源建设奖励资金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向上汇报工作,巩固和发展基础财源,培育财源新的增长点。

2.财政综合管理经费支出126.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收支管理、组织预决算及公开工作、预算绩效管理、资产清查、国库集中收付及资金管理,同时按国家、省、市及区委、区政府要求,完成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区域性政府债务风险,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及措施,依法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专项资金支出24.9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支持试点城市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等工作经费补助。

4.党员老干部各项工作经费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到挂钩村开展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讲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支出。

5.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监管业务补助经费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切实防范地方金融风险,落实融资担保行业监管责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6.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17885.34万元;主要用于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7.兑付股红5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 2781户被征地农户股红资金兑付,使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8.支付兑付征地资金及法律顾问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每年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产生的工作经费及法律顾问咨询费。

9.支付兑付股红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 2781户被征地农户股红资金兑付中产生的工作费用。

10.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1500万元;主要用于归还债权人本金及利息,按期还本付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69.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10%。与上年相比增加3322.53万元,增长39.33%,主要增加征地拆迁补偿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及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及其他财政事务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兑付被征地农户股红500万元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失业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等支出134.9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8%。主要用于兑付征拆迁补偿资金8302万元、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15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7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工资55.02万元及征地资金、股红及法律顾问工作经费15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23年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万元,决算为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万元,决算为7.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万元,决算为1.7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01%,完成年初预算的39.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万元,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万元,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精简控制费用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1万元,下降1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2万元,下降55.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减少及专项核查工作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无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2.本年度无购置车辆费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财政工作运行过程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临翔区财政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01万元,比上年减少68.68万元,下降23.96%,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度将临聘人员工资调整在人员类下的其他人员支出中进行核算;2.本年度大学生志愿者及食堂管理人员工资调整在专项业务类中进行核算;3.本年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行政运行成本,减少维修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临翔区财政工作运行过程中工作所需的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经费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57.96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1.67万元、物业管理费0.35万元、差旅费7.83万元、会议费1.2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委托业务费99.26万元、工会经费11.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3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资产总额231860.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015.55万元,固定资产1832.0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30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4712.7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99.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720.6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垫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8512.65万元及新增加临沧记忆客厅项目垫付208.0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20.9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固定资产及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增加,导致固定资产净值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汇总)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1359.44万元,共10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1359.44万元,支出21359.44万元,支出率100% 。2023年度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