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3400400201000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创作导向,制定全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区性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负责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定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工作。
10.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2.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区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4.完成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敢啃“硬骨头”、敢打硬仗的魄力全力以赴抓好全区文旅系统的各项工作落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努力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地,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取得新进展。2023年接待游客1141.86万人次,同比增17.31%;完成旅游总收入106.89亿元,同比增长37.78%。2023年10月13日,临翔区七彩陶瓷文化主题园被文化和旅游部入选为2023年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文化股、文化遗产股、智慧旅游股、行业管理股。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36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本单位2023年末无其他人员。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16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98万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80万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77万元,下降0.83%,下降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39万元,增长1.52%,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减少27.16万元,下降93.78%,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来源减少。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16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71万元,占总支出的50.88%;项目支出574.08万元,占总支出的49.12%;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5.97万元,下降9.03%。减少原因是国有院团改革后,文工队人员较上年减少,同时本年度在其他支出中支付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2.02万元,下降25.36%,减少原因是国有院团改革后,文工队人员工资不再从基本支出进行核算;项目支出增加86.05万元,增长17.63%,增加原因是国有院团改革后,文工队人员的工资不再从基本支出发放,而是在项目中进行核算,导致项目支出增加。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4.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9.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6%。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4.9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4.08万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财源建设奖励资金支出5.00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专款资金9.47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8.40万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6.40万元,文化人才专项经费0.09万元,一机游设备维护及网络占用费1.5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补助资金200.00万元,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89.43万元,村级文化辅导员政府购买服务经费8.58万元,旅游厕所建设补助专款资金10.00万元,民族文化工作队购买文艺服务经费98.24万元,文物安全工作经费4.00万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7.04万元,疫情防控专项经费47.12万元,其他综合项目资金支出8.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9.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5%。与上年相比减少33.63万元,下降2.82%,减少原因是旅游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在本年度支出,2022年无相关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使用财源建设奖励资金,用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日常办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3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办公用品采购等基本支出;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文化人才专项经费补助,一机游设备维护及网络占用费补助,旅游发展专项补助,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村级文化辅导员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补助,旅游厕所建设补助专款资金补助,民族文化工作队购买文艺服务经费等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安家费及职业年金、死亡抚恤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及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西门公园工会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2.0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01%,完成年初预算的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99%,完成年初预算的29.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一辆公务用车使用频率较低,为节省三公经费支出,车辆保险只购买了交强险,接待经费也缩减,规范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42万元,下降66.84%。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2万元,下降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0万元,下降67.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中一辆公务用车使用频率较低,为节省三公经费支出,车辆保险只购买了交强险,接待经费也缩减,规范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属上级配置文化舞台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因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5万元,比上年减少17.08万元,下降87.1%,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退休,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905.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8.33万元,固定资产209.5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78.86万元,无形资产8.8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6.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38万元,无形资产减少2.29万元,流动资产增加81.76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20.3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80万元;出租房屋80平方米,账面原值8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9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项目绩效自评金额574.08万元,共1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574.08万元,支出574.08万元,支出率100% 。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西门公园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34004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