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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时间:2024-10-18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203300101000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辖区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贯彻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区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贯彻落实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辖区内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辖区内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6.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17.有关职责分工。与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林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我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沧源佤族自治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围绕2023年林草工作要点和重要工作任务,森林资源保护花园临翔建设、五彩澜沧江建设为工作重点完成森林抚育5.9万亩(其中:退耕还林抚育4.9万亩)、临沧坚果提质增效4000亩、草原生态修复5000亩、全民义务植树80万株实现林草总产值54.57亿元。

1.“五绿协同”为抓手,推深做实林长制。全区共设置各级林长223名,督察3名,森林警长(副警长)26名,村级专管员104名,配置护林员618划定618个网格化责任区,明确81个区级挂钩联系部门,104个乡级挂钩联系单位。全区各级林长累计巡林3988次,林长巡林期间发现并解决困难和问题12个,印发《临翔区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完成区、乡、村三级114块林长公示牌设置开展防火技能、全国生态护林员APP和云南省林长通APP运用培训7场次。“推深做实林长制,引领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宣传主题,将林长制纳入全区宣传工作要点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五彩澜沧江”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生态修复。一是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五彩澜沧江”试点建设工作。二是确定“瘌痢头”整治、美丽公路建设、地质灾害整治、产业发展示范村4个试点。三是投资310万元完成邦东乡昔归连接线3公里二级公路的美化绿化,投资450万元完成澜沧江沿线彩色林建设,种植彩色树种苗木15万株。四是完成澜沧江沿线“癞痢头”和低质林的排查清理,共排查出“瘌痢头”15028250亩。五是把绿美临沧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草工作的第一要务,对“绿美临翔”建设总体规划和“8个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和解读。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绿美临翔总体规划和“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8个专项规划编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绿美临翔建设培训。六是落实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和市委关于把“绿美云南”转化为“绿美临沧”的部署要求,按照区委五届四次全会关于争创“绿美建设示范区”的战略定位,认真组织开展绿美机关创建,于20239月被评定为区级绿美单位。

3.“资源管护”为抓手,保障林草资源安全。一是积极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火情)7起,召开全区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分析研判森林草原防灭火面临的形势,签订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签发“关于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第1号总林长令,印发《临翔区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全面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修复城市面山、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通道163公里,森林防火隔离带61公里。组建13320人的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其中:区级150人,乡(镇、街道)10230人,国有林场240人),村(社区)组建义务防扑火队1011010人。二是加大林草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抓好林政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严守林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各类工程占用征收林地,加强公益林地、天然林地保护,加强对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打击处理。2023年期间共办结各类涉林案件115件,收缴罚没款155.18万元;强化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全年共审核审批林地49宗,使用面积220.0597公顷。三是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时印发《临沧市临翔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临翔区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严厉打击染疫松木及其制品非法调运行为,严防严控松材线虫病传入危害,保护好全区松林资源和生物安全。重点对辖区内12个木材加工经营单位、30个林木种苗花卉生产经营单位、6个园林绿化单位、10个使用松科植物包装物进行清理登记查清来源。认真开展有害生物防治科普宣传10次,宣传人次4000余人次。

4.“绿色产业”为抓手,加快林业改革新发展。一是成立临翔区林板一体化产业发展工作专班,配合云景林纸公司在临翔区辖区建成市级保障性苗圃基地267亩,积极支持配合企业规模化集约造林地块,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原料林基地建设更新采伐现有林(巨尾桉)后作为原料林示范基地。二是突出建设重点,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针对今年全区造林绿化的实际,着重推进荒山造林、村庄绿化美化、通道绿化、义务植树、植被恢复等重点造林绿化工作,科学规划布局,采取抓点示范、集中连片、片带结合、整体推进的方式,做到乡镇有重点,示范村组有亮点,片上有看点,营造了全社会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三是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开展翔区林草资源大调研活动,采取“听、看、查、问、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临沧坚果产业、核桃产业、竹子产业、森林资源、林业碳汇”5项专题调研,结合各类森林资源调查成果和大数据分析,全面准确梳理出资源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为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服务。四是持续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把林下经济作为绿色富民产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形成以“林-药”为重点,其他林下种植、养殖、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模式为辅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了林、农、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积极推广林下经济试验示范和推广种植工作,给予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纳入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进行优惠、积极扶持本地企业采取合作社合作方式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对接高校科研团队在临翔建立工作站,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形成了高位驱动之势。把培育龙头企业作为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善源药业、植保生物、双滢生物等企业,通过“公司+院士团队+合作社+基地+林农”模式,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五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本部门13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公布,明确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并明确具体的道路、门牌号及窗口,设置窗口咨询(投诉)、电话咨询投诉等方式。全面推行综合窗口受理服务事项,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比例达100%。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林草热点问题及产业发展,办理答复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3件,建议提案办结率和办理满意率均为100%。

5.“政治建设”为抓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体党员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推广“学习强国”和“云岭先锋”APP的使用,通过专题学习、集中讨论等方式,掀起学习热潮,将理论学习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制度,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坚持局领导班子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丰富党建活动形式,增强党员在党意识。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严从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林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建工作效果。四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林业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促、同检查。坚持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五是深入开展“清廉云南”建设“临实践以党纪党规学习、廉政警示学习、业务规程学习、家风家教学习为基础建立长效廉政教育机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6.“卫生单位”建设为抓手,推进卫生城市创建。在区爱卫办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狠抓“四害”防治工作,不断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把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考核,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具体措施上全面进行落实。加强对建设健康机关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知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法律法规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00份,加深了群众对国家安全法的了解,牢固树立起国家安全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临沧市临翔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临沧市临翔区临沧坚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所属单位9个,未进行独立核算,分别是: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临沧市临翔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营林站(临沧市临翔区退耕还林办公室)、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林木种苗站(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核桃产业发展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调查规划队、临沧市临翔区林长制工作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临沧市大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临翔区管理所、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五老山国有林场、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马鹿坑国有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其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为: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部门所属单位未进行独立核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93,其中: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6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6离休0人,退休56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69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7.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31%;其他收入66.71万元,占总收入的0.69%。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8,606.60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87.55万元,增长12.64%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等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7.44万元与上年8,175.89万元相比增加1,451.55万元,增长17.75%主要原因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等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66.71万元与上年430.71万元相比减少364.00万元下降84.51%主要原因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较上年减少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91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31,占总支出的16.48%;项目支出8,280.29元,占总支出的83.52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10,921.19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06.59万元,下降9.22%主要原因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较2022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34.31万元与上年1,608.05万元相比增加26.26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护林员补助较2022年增加;项目支出8,280.29万元与上年9,313.14万元相比减少1,032.85万元,下降11.09%主要原因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较2022年减少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4.31万元,与上年1,608.05万元相比增加26.26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护林员补助较2022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1.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6与上年1,440.95万元相比,增加120.73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生活补助较2022年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4与上年167.10万元相比,减少94.47万元,下降56.54%,主要原因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减少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79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0.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80.29万元,与上年9,313.14万元相比,减少1,032.85万元,下降11.09%,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较2022年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5.40万元,与上年585.77万元相比,减少450.37万元,下降76.89%,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6科学技术支出1.89万元,其中:2060702科普活动1.89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林下有机三七种植科普示范项目工作。

211节能环保支出3,480.67万元,其中:2110401生态保护325.5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211040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05.50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5.65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2110602退耕现金2,888.62万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2110605退耕还林工程建设65.40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支出;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

213农林水支出4,727.73万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84.00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业务经费;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216.61万元,主要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坚果初加工生产线补助、绿美云南建设技术支撑服务补助;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1,420.97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26.5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16.2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草原有害生物防治;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078.83万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造林补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等;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1.69万元,主要用于马鹿坑国有林场新建野生动物收容所建设项目;2130505生产发展113.60万元,主要用于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马鹿坑国有林场林下雪胆种植项目资金、临翔区坚果谷坚果庄园示范点建设项目等;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6.2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

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00万元,其中: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70.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7.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0%。与上年10,566.78万元相比减少939.34元,下降8.89%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较2022年减少其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4.31元,与上年1,608.05万元相比增加26.26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护林员补助较2022年增加,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993.13万元与上年8,958.73万元相比减少965.60万元,下降10.78%主要原因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较2022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与上年142.51元对比增加15.52元,增长10.89%,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较2022年增加。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31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00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09元、2080801死亡抚恤7.49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与上年143.99元对比减少37.29元,下降25.9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2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8.2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53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41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7%,与上年4,486.80元对比,减少1,071.67元,下降23.88%,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支出减少。主要用于2110401生态保护325.50元、211040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05.50元、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5.51元、2110602退耕现金2,888.62元、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7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77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5%,与上年5,669.41元对比增加102.05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2022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2130201行政运行347.80元、2130204事业机构887.65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216.62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1,420.97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26.56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16.24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971.10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113.60万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00万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6.23万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1.69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与上年102.05元对比增加4.07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加。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06.12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与上年22.00元对比增加48.00元,增长218.18%,主要原因是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主要用于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7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5元,决算为8.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决算为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决算为3.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79%,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5万元,支出决算为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75万元,决算为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8.84万元减少0.10万元,下降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法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0元,与上年5.00元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3.74万元,与上年3.84万元相比减少0.10万元,下降2.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草原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3万元比上年167.10万元减少94.47万元,下降56.54%主要原因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66元,水费1.33元,电费2.69元,邮电费5.46元,差旅费3.22维修(护)费0.36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3.74元,委托业务费6.60元,工会经费17.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9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2,592.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4.99万元,固定资产2,973.76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8,033.57万元,无形资产0.2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1,910.9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1.65增长5.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固定资产增加。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1,342.55万元相比,增加1,631.21万元,增长121.5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有林场护林点房屋构筑物增加。2023年度本单位无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处置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3.04,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9.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0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7.0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4.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9.7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9.73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8,280.29元,共41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林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3300101111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