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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发布机构:临翔区水务局 作者:  时间:2024-10-18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301000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家、省、市和区政府核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乡镇(街道)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必要时,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临沧市临翔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水旱灾害防御有关工作。

(2)与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稳定、堤防安全负责。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由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牵头,会同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项目为支撑,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全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158亿元,占区级考核任务9362.95万元的123.68%。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积38.59平方公里,完成市级任务数36平方公里的107%。塘房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92平方公里。双河水库、忙布水库、主城区供水水源补给连通工程、玉带河和民乐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项目正在加紧推进前期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和区工作安排,积极开展2023年国债债券申报工作,对照增发国债项目申报条件,认真梳理符合投向的水利项目共22件,项目总投资212135万元,增发国债资金需求133551万元。最终,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锁定并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的项目共5件(临翔区大桥坡水库工程、临翔区弯子水库工程、临翔区大营铺水库工程、临翔区曼豪箐水库工程、临翔区南汀河临沧坝段治理工程(三期)小街段),项目总投资114764万元,增发国债资金需求59909万元。

2.以河湖长制为基础,着力推进绿美河湖建设。严格落实落细河(湖)长责任,齐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治理问题。一是各级河湖长责任压得更实。全区共设立区、乡、村三级河(湖)长190名(其中:区级27名,乡级61名,村级102名);区级成员单位26个;区级联系单位26个。2023年,区级河(湖)长巡河巡(湖)总次数达204次,乡(镇、街道)级河(湖)长巡河巡湖总次数达1098次,村(社区)级河(湖)长巡河巡湖总次数达4950次,各级河湖长巡河次数均达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共排查整改“四乱”问题2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4个,清理河道310公里,清理垃圾362.33吨。二是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更加规范。组织完成全区境内21条河流、21座水库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及85条段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全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全部完成。三是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年内完成2023年水利部向临翔区推送第二批123个碍洪图斑复核工作并通过省级审核,自行排查河湖“四乱”问题10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区清河行动累计投入人数1089人,车辆214辆次,资金5.07万元,清理河道463.2公里,清理垃圾624.2吨,“清河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3.以水行政执法为保障,严格规范水事秩序。坚持依法治水管水,狠抓水法规宣传和水资源管理,加强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一是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临沧市临翔区规范取用水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开展规范取用水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年内,完成中山水库、鸭子塘水库、铁厂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依法征收水资源费565.97万元。二是结合临翔河道实际以及群众用砂需求,正在组织开展《临翔区河道采沙规划(2024—2028年)》编制工作。三是强化砂场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已办理采砂许可的15户河道采砂企业计量准运和远程监管系统运行正常,并按照“十条标准”完成规范化管理建设。四是加强联席会商,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和联合执法,组织开展2023年临翔区河道采砂规范管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年内,共出动巡查人员260人次,车辆58辆次,发现并制止疑似无证采砂行为22次,取缔非法采砂点14处,销毁抽砂设备6台,拆除拦河坝12道,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水行政执法巡查登记9份。私挖乱采、非法采砂现象明显下降。五是严格水保执法,依法征收水保“两费”,加大对水保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年内,完成水保方案审查29个,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761.23万元。

4.以系统治理为抓手,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始终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区委全会部署,着力实施“兴水润临”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化水网体系,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同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环保督察涉水问题的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问题处理落实,以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严格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5.以安全发展为底线,全力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好抓实水旱灾害防御、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方面,抓好抗旱工作。全力做好抗旱工作,全区旱灾情况实现了平稳可控,群众饮水用水需求得到有力保障。年内,向上争取抗旱救灾资金90万元,提供管材111.6公里,有效改善10203人及5182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另一方面,抓好防汛工作。面对复杂多变的防汛形势,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目标,狠抓各项防汛备汛工作落实,全区防汛工作总体形势平稳向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汛物资清点储备、抢险队伍建设和汛前安全检查等防汛备汛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抢险综合演练和群众转移避险演练2次,开展防汛抢险、地震灾害应急综合演练1次。二是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加强汛情、灾情分析研判,强化汛期值守和会商分析,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年内,共计向区、乡、村工作人员发布预警信息2008条次。三是扎实开展汛前、汛中、汛末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加强河道行洪空间管控,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侵占河道行为,加强对河道低洼地区、阻水桥梁、穿堤闸涵管线、临河聚集地的风险隐患排查,年内,共组织开展集中防汛安全检查2次,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30个;投入63.75万元,清淤疏浚河道18公里。四是着力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牢固掌握防灾减灾主动权。完成80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及250个山洪灾害隐患点相关责任人录入区级、省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水库坝塘、河道、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巡查值守,全面贯彻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再一方面,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我们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年内,全区水利行业无安全事故发生。

6.以民生保障为重点,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持续巩固饮水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农村饮水项目建管相关工作。一是围绕解决因旱应急送水问题、提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和水窖供水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三类人员),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成果的总要求,实施了临翔区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开工8件,水厂动工4座,管网安装205公里。二是合理运用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和中央、省级水利救灾和抗旱资金,购买管材,提供管材到乡(镇、街道)、行政村、村民小组,应急解决饮水困难问题。2023年组织施工单位改造饮水工程2件,解决约20000群众旱季饮水保障率不高的问题。使用中央、省级水利救灾和抗旱资金共计110万元,应急处理37处饮水问题,提高10203人饮水保障率。三是积极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中。四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供水水费收缴资金纳入村集体经济收入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临翔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各乡(镇、街道)认真开展水费收缴、工程运行管理相关工作。建立了临翔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机制,通过“投资建设-组织验收-移交使用”的工作流程,完成32件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的“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机制建立。五是不断完善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农村饮水板块)救助系统建设,开通区级管理及审核账户7个,乡级管理及审核账户35个,并不定期按照人事变动开展账户动态管理工作。2023年,我局线上线下总申请4件,实际通过平台申请4件,上线率为100%,办结4件,办结率为100%。

7.以主题教育为主线,在以学促干中转作风提效能。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坚持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印发《中共临翔区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区最新政策举措及相关文件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干部理论学习8次、读书会活动5次,组织观看《党的二十大代表风采》等身边榜样以及“云岭先锋”夜校访谈节目及“3+X”等视频30余。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末位表态。2023年,召开局党组班子会议17次,民主决策各类问题164项。三是抓意识形态责任,积极弘扬正能量。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严格微信、网站等网络媒体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对推送的工作内容严格把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用好管好自媒体,不传播谣言、负能量和不实信息。2023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上报的信息被区级媒体采用94条,市级媒体采用39条,省级媒体采用3条,中央媒体采用3条。四是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年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4份,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5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9次、上廉政党课11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观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本行业内干部案件警示录以及收看警示教育片《永远的冲锋号》《警钟为你而鸣》等警示教育3次。五是抓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坚决防止违规报销等现象发生。2023年,共报备丧事3起、婚事5起。开展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及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整治工作、清理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及清理某长制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切实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到临翔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开展“涵养清廉家风,筑牢廉洁防线”廉洁家风教育1次、“廉洁家风涵养清风正气”宣讲1次,发放清廉家庭倡议书90份。制定印发《中共临翔区水务局党组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工作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签订《领导干部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书》15份。着力抓好全区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和“躺平式”干部整治工作,持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安于现状的“躺平”心态、无所作为的“躺赢”思想,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困难面前敢闯敢试,在风险面前敢作敢为,争当实干家、争做行动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股、水资源股、建设运行管理股、水土保持股(加挂临沧市临翔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牌子)、水旱灾害防御股。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鸭子塘水库管理局(正科级、公益二类)

2.博尚水库管理局(副科级、公益二类)

3.规划计划办公室

4.水利工程管理站

5.水政监察大队

6.河湖长制办公室

7.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开发办公室

8.防汛抗旱办公室

9.农村水利水电办公室

10.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临翔区水务局(本级)

2.临翔区博尚水库管理局

3.临翔区鸭子塘水库管理局

纳入临翔区水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部分所属单位账务不进行独立核算,不编制预决算。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共7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04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8.08万元,占总收入的91.0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1.11万元,占总收入的8.9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8.66万元,下降3.31%,减少原因是本年博尚水库大坝坝顶风雨连廊设施拆除保障专项经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基金利息等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5.52万元,下降8.11%,减少原因是本年博尚水库大坝坝顶风雨连廊设施拆除保障专项经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基金利息等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增加186.86万元,增长107.2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博尚水库水土保持监测资金156.2万元,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项目征地补偿款141.6万元,鸭子塘水库划转水利工程建设资金30万元等资金。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81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52万元,占总支出的34.36%;项目支出2501.91万元,占总支出的65.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49.82万元,下降27.56%,减少原因是本年博尚水库大坝坝顶风雨连廊设施拆除保障专项经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基金利息等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13万元,下降4.39%,减少原因是本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389.69万元,下降35.71%,减少原因是本年博尚水库大坝坝顶风雨连廊设施拆除保障专项经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基金利息等项目资金减少。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9.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7.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5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1.9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14.0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财源建设奖励资金4.38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作经费13.76万元,鸭子塘水库管理运行经费5万元,农村饮水零星维修养护专项资金45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378.98万元,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83.54万元,中央水利发展专款资金67万元,大桥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经费727.82万元,大坝安全鉴定资金7万元,博尚水库管理运行维护经费5万元,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6.97万元,水土保持工作经费5万元,节约用水资金6.97万元,水资源管理专项资金10万元,中央水利救灾资金50万元,防汛工作经费4.97万元,抗旱工作经费5万元,省级水利救灾资金15万元,省级抗旱救灾资金30万元,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6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工程5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42万元,南汀河临沧坝段治理工程(二期)专款资金346.19万元,河湖长制工作经费4.89万元,南赛河小流域治理项目资金20万元,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临翔区蚂蚁堆乡曼启村坝兔河资金88万元,涉农专款资金17.81万元,小型水库维修养护48.27万元,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资金1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支出71.01万元,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饮水工程项目资金95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资金20万元,鸭子塘水库工程建设资金52.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8.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6%。与上年相比减少325.52万元,下降8.11%,减少原因是本年博尚水库大坝坝顶风雨连廊设施拆除保障专项经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基金利息等项目资金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源建设4.7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10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32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9.45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2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3.4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4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3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0%。主要用于2130301行政运行134.65万元,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869.73万元,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1,409.34万元,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5万元,2130309水行政执法监督6.97万元,2130310水土保持5万元,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6.97万元,2130314防汛54.97万元,2130315抗旱115万元,2130316农村水利92万元,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459.09万元,2130335农村供水17.81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58.27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95万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2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84.3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9万元,决算为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4.9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18%,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9万元,决算为1.5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82%,完成年初预算的48.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9万元,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9万元,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接待函、无接待清单不接待,做到合理开支,最大限度减少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6万元,增长2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8万元,增长766.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河湖长制工作检查、澜沧江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地踏勘、水土保持规划调研等接待增加,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水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河湖长制工作检查、澜沧江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地踏勘、水土保持规划调研等水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98万元,比上年减少54.69万元,下降53.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库管理员工资及社保费用转移到人员经费中核算,未反映在公用经费中,故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42万元,印刷费1.41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2.74万元,差旅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56万元,工会经费11.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6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5,390.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33.14万元,固定资产170.4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805.38万元,无形资产581.5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6.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501.91万元,共36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501.91万元,支付2501.91万元。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抗旱、防汛、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大桥坡水库工程建设、南赛河小流域治理、南汀河临沧坝段治理工程(二期)、美丽河湖建设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301111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1503093031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