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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4-10-18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8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更加规范精细。一是全面摸清全区服务对象在100人以上的村(社区)服务站底数,并明确1名联络员,为进一步开展示范创建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奠定基础。二是持续培养推荐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组织“兵支书”参加省级能力素质提升培训,不断加大退役军人优秀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全区有“兵支书”10名、“兵委员”66名。三是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调研。深入乡村两级查找影响和阻滞基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短板和不足,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完善和改进。四是精准掌握困难退役军人底数,将核实核准的236名困难退役军人作为重点关爱对象纳入动态管理。一年来,救助困难退役军人3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75万元,为6名特困少数民族退役军人申请到省级关爱基金,为229名享受低保和特困退役军人申请防癌抗癌专属保险免费参保政策,尽心倾力为特殊群体排忧解难。临沧市退役军人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以来,已有147名退役军人或家属参保缴费,目前得到住院医疗费用理赔18人次2.53万元。五是持续做好全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精心指导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依法依规做好优待证申请受理、核实、发放、回收等基础性事务性工作,做好优待政策咨询解答,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热情、舒心的服务。全区目前办理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优待证6450人,办理成功6426人。

2.按月足额兑现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始终将政策待遇落实作为退役军人工作中的民生项目工程,以保稳定、保民生的政治责任和大局意识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发放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及抚恤优待金1741人1500余万元,发放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对象特困人员生活困难补助1882人次75.28万元,对283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住院医疗补助30.82万元;对868人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26.04万元;为1-6级伤残军人进行医疗保险缴费补助1.45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政策落实到位,由我区服务管理的149名军转干部全员享受安置地同等医疗保险待遇、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和职工合作医疗互助待遇,区级财政配套资金149.66万元。兑现企业军转干部收入不达标生活困难补助62人116.64万元,对家庭生活困难的26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医疗补助金4.21万元,对28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救助金11.10万元,对14名特困企业军转干部发放补助解困金5.2万元。义务兵(消防员)家庭优待金政策落实到位,兑现45名退役军人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73万元,为30名退役军人协办高职扩招学历提升手续,为32名退役军人协办驾驶技能培训手续,为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安排中小学就近就读24人。

3.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工作有新突破。2023年接收退出现役回乡报到退役军人76名,其中,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60名,按计划分配转业干部1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选择临翔区安置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15名,计划分配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有12人,占应安排工作人数的75%。认真召开当年退役军人回乡报到座谈会和适应性、技能推介培训,有效利用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认真落实常态化联系制度,及时跟踪、了解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以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等方式,积极为全区广大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创业平台。2023年,线上推送就业招聘信息37次,提供就业岗位532个,线下开展退役军人及家属专场招聘会2次,提供就业岗位132个,帮助5名退役军人落实创业贷款100万元。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省市创业大赛,我区推送的继雷茶业有限公司获第四届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大赛(新兴产业赛道)三等奖,临沧风火轮科技有限公司获第四届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大赛(新兴产业赛道)优胜奖。按要求做好省市移交企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化管理企业军转干部48人,完成了基本信息采集和个人建档工作,年末认定现有企业军转干部为78人。

4.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有力推进。一是把部门联动共创共建作为开展双拥工作主旋律来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以“走访慰问共叙鱼水情”主题携手话初心,积极开展进军营送政策、进军营送金融服务、进军营义务诊疗活动,为部队官兵送去温暖。召开庆“八一”系列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爱国拥军活动中来。七夕期间多部门联合以“会聚良缘·相约临翔”为主题,开展临翔青年职工(军警专场)联谊活动。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临军警部队和挂钩边防连队,慰问物品价值6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军休干部等13.75万元,发放全区优抚对象慰问金35.21万元。二是把集中送喜报活动作为双拥常态化工作来推进,“八一”期间,召开全区2023年度现役军人立功授奖表彰会议,为95名现役军人家属代表现场颁发立功喜报,发放奖励金7.3万元。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比和学习宣传活动,展示退役军人“永远跟党走、建功新时代”风采,营造了倡导学习军人、尊重军人、崇敬英雄的社会浓厚氛围。三是把“社会化拥军”作为新时期双拥工作深化发展的一个主要课题推进,我区与苏宁易购等48家爱心企业、公司、门店签订社会化拥军协议后,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开展优先、优待、优惠服务。2023年,优抚对象在社会化拥军企业享受电器、建材、服装等优惠服务600余人次,为我区社会化拥军工作打实了基石,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共同做好双拥工作,军爱民、民拥军的“大双拥”工作新模式初步建成。

5.高质量提升褒扬纪念工作水平。一是根据省市开展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工作要求,积极与区委党史研究室、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等部门和英烈人物遗属、亲人进行对接联系,核查核实牺牲在临翔的英烈信息和事迹,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史料征集、研究、事迹编纂和陈列展示等工作,完成对云南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临沧分卷(临翔卷)中“英烈典”和丰碑典”内容进行评审和修订。新修订的临翔“英烈典”和丰碑典”工作认定牺牲在临翔区的英烈有150名,其中临翔区籍英烈71名、州市外英烈31名,省外英烈48名,150名英烈籍贯涉及河南、山东、山西等13个省。二是按照《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干部职工投工投劳300余人次,投入纪念设施改造资金80余万元,完成临沧烈士陵园基础设施、绿化美化、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改造和安装,对烈士纪念馆展陈内容进行修改翻新,全区烈士纪念设施进一步得到保护和维护,爱国主义基地建设进一步得到夯实,高质量提升了褒扬纪念工作水平。三是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全面做好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全区以“致敬·2023清明祭英烈”开展主题祭扫活动,讲解英烈事迹8场次,服务保障市区两级部门、驻临军警部队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英烈祭扫50余场次2465人。高质量完成9.30烈士纪念日市区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的筹办,活动得到市区各部门高度认可。四是超前谋划国家项目支持,争取临沧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列入计划实施,用好烈士纪念设施弘扬英烈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浓厚氛围。目前临沧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完成了项目的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撰、项目初步设计等工作,进入项目评审环节。

6.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32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向上争取资金累计到位2436.94万元(区委政府下达我局向上争取资金2233.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9.1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褒扬纪念股),(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和军休服务股),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规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民兵培训保障中心、区烈士陵园管理中心,不进行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下设事业单位不进行独立核算。

纳入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因本单位所属单位财务不进行独立核算,不编制预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32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本单位2023年末无其他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21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7.3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2%;其他收入2.51万元,占总收入的0.08%;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9.56万元,下降4.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6.74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人数自然增减幅度减小;二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人数减少;三是军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职工人数减少;四是企业军转干部人数减少。其他收入减少2.82万元,下降52.91%,主要原因:2023年收到党费、军休干部增资等资金;2022年收到党费、春节慰问金、军休干部增资、“八一”帮扶等资金,故2023年其他收入减少。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22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73万元,占总支出的22.00%;项目支出2512.34万元,占总支出的78.00%;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4.81万元,下降4.5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58万元,下降14.13%;主要原因:一是伤残军人人数自然增减幅度减小;二是企业军转干部人数减少;三是在职人员保险增减幅度减小。项目支出减少38.23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人数自然增减幅度减小;二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人数减少;三是军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职工人数减少;四是企业军转干部人数减少;五是春节慰问、八一帮扶资金、军休增资等支出减少。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8.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7.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4%。人均基本支出22.15万元/人/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9.85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2.3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9.8万元,用于春节慰问活动经费。占项目总支出的0.39%。比上年同期增加3.25万元,同比增长49.62%。增加原因2023年春节慰问驻临部队数量较2022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402.89万元,用于抚恤补助1768.04万元;退役安置补助592.90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41.95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95.64%。比上年同期减少76.76万元,同比下降3.1%。减少原因2023年支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较2022年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7.74万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占项目总支出的3.89%。比上年同期增加55.15万元,同比增长129.49%。增加原因2023年支付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缴费补助及1-6级伤残军人医疗补助。

4.其他支出(类)支出1.91万元,用于烈士遗属慰问、困难老党员慰问、办公设备购置等。占项目总支出的0.08%。比上年同期减少19.87万元,同比下降91.23%。减少原因2022年支付优抚对象解困金、交回财政存量资金、烈士纪念日经费等,2023年无以上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7.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相比减少136.74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人数自然增减幅度减小;二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人数减少;三是军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职工人数减少;四是企业军转干部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比上年同期增加3.25万元,同比增长49.62%。主要用于春节慰问活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2%。比上年同期减少180.16万元,同比下降5.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03万元;死亡抚恤补助113.04万元;伤残抚恤补助221.52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50.88万元;义务兵优待金299.14万元;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26.48万元;其他优抚支出999.8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补助145.71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补助257.95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31.46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补助332.96万元;行政运行374.92万元;拥军优属22.08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9.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比上年同期增加40.26万元,同比增长45.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9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1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97.7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比上年同期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0.2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5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44%,完成年初预算的6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万元,决算为0.2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56%,完成年初预算的18.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本年本单位未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万元,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35.16%。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6万元,下降38.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出差及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6月7日接待省厅调研组赴临沧调研11人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2023年10月21日接待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走访慰问11人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2023年10月21日接待兵教师、兵支书、军创企业代表、未就业退役军人代表9人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本部门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万元,比上年减少3.34万元,下降9.77%,主要原因:2023年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较2022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15.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81万元,固定资产21.8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48.7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87万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2023年流动资产包括往来款项,2022年流动资产不包括往来款项,故资产总额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5万元,下降20.54%,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固定资产较2022年增加,2023年固定资产折旧较2022年增加,故固定资产减少。2022年在建工程为148.7万元,2023年由在建工程转为文物文化资产(其他资产),故2023年其他资产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200.49万元,共18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3200.49万元,支出2512.34万元,支出率78.5%。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801111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