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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中心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临翔区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10-17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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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中心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全面实施中小学校义务教育管理,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全面指导全镇教育教学工作,狠抓教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是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拟定全镇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指导、协调实施。

(2)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督促、检查全镇各学校的安全工作。

(3)贯彻基础教育统筹管理基础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负责全镇各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申报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4)管理、指导镇教育科研工作和教育教学,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科研规划;组织实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及职能范围内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与评估;指导教育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乡镇教育经费的分配、管理和使用;配合区教体局做好中央和省、市补助教育专款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工作;帮助和扶持贫困山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指导各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6)主管全镇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上级相关精神制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培养、培训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校长及教育管理干部;负责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报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干部。

(8)加强对各学校教育工作的管理以及学校各项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9)检查和指导全镇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指导各学校的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

(10)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2)负责实施基础教育创办农村综合初中,增强农村初中的办学活力和适应能力,把农村初中办成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训基地。

(13)完成区教体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抓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领教育教学发展

(1)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指导。按照“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基本思路,认真落实“一把手”抓党建,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在全镇教育系统开展以“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向党建要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三亮要质量”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实现党建与教育教学业务相互促进共提高,推动教育改革发展。

(2)加强正风肃纪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临沧市师德师风建设“十个不准”“十项承诺”等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党员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纪律教育,进一步筑牢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拒腐防变的底线;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四风”问题、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3)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1 号)精神,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培计划”项目培训。

(4)全力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目标,以贫困退出为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临翔区教育扶贫实施方案》《2018年临翔区教育扶贫工作要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一是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制,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二是实行“一人一卡”“一生一卡”,在此基础上,实现教育扶贫精准资助。三是“一村一幼”“班改幼”有序推进,使教育扶贫能力全面提升。

2.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实施好“中小学信息化设备配备项目”工程,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功能室、图书馆的育人功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网络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推进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依托云南省教育厅建设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基本建成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网络学习空间,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顺利开展。

3.不断强化常规管理,为教育教学提供服务保障

(1)实施“阳光招考”,确保平安考试。按照 “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并完善各项保密制度,确保各类教育考试安全进行。

(2)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临沧市学校安全事故防控与处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3)抓实教学常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临沧市深化校本教研工作指导意见》《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研活动组织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培育骨干,典型引路;创新方式,丰富内容;聚焦课堂,减负增效”的工作思路,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和课堂教学改革,不断加强教学科研工作。

4.抓实教学常规工作,切实落实重点工作

(1)认真学习并落实“双减”政策“五项管理”要求

中心校组织学区、中学教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发〔2021〕75号文件精神及“双减”和“五项管理”要求。由教育办公室校长牵头,统一制定中心校作息时间表,要求各学区、中学严格执行,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的方式落实以下要求。

一是要求任课教师做到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要求每位任课教师作业布置要精选,严控总量。合理布置书面作业,加强作业完成指导。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学校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七至九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确保将减轻作业负担落到实处。

二是要求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全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科学合理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

三是要求教师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四是要求教师督促睡眠质量管理,各中学、学区严格执行中、小作息时间。

五是要求学生读物管理,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狠抓课外阅读的实施方案,每天保证学生至少有 20分钟的课外阅读时间;利用节假日,帮助学生有序增加课外阅读量,增添语文素养。

(2)以提升课后服务、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抓实各中、小学的常规管理

一是推进“双减”“双升”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落实课后服务,紧扣教学常规管理,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严明纪律及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带动作用,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带头努力工作,以自身的形象引领全体教师不断优化工作标准,争先创优。

二是执行好《临沧市临翔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按要求规范教学管理活动,特别是要重点抓好备课环节,备课类型要覆盖新授课、复习课、实验课、试卷讲评课、活动课等课型,要求均采用手写教案模式,教案中各环节要完整,对不同级别的教师,详略教案应有不同的要求,教案的30%以上要求自创,严禁全部照抄教案。

三是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向常规管理要质量。认真做好教学常规督查与矫正工作,抓实主备课、加强教师学科培训、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部分学校对教师队伍管理,纪律严明,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对待工作要严格、细致、落实到位,杜绝得过且过,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上要适应当前新的教育形势。

四是开展博尚镇中心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学处、安全德育处、总务处、党政办公室。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中心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中心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共279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6人(离休0人,退休1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3628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1.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4.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5.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中心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587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2.64万元,占总收入的95.3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2.09万元,占总收入的4.6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7.13万元,增长3.65%,增加原因是本年收取两个学期的课后服务费,而上年只收取一个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30万元,增长1.47%,增加原因是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调标增资;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25.83万元,增长86.04%,增加原因是本年收取两个学期的课后服务费,而上年只收取一个学期的课后服务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中心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592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8.51万元,占总支出的84.91%;项目支出893.73万元,占总支出的15.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45万元,增长0.41%,增加原因是教师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调标增资及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调标增资。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01万元,增长0.44%,增加原因是教师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调标增资;项目支出增加2.44万元,增长0.27%,增加原因是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调标增资;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中心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28.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65.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7.6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中心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3.73万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专项资金257.01万元,按文件精神要求已全部用于各学校办公费支出。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82.31万元,按文件精神要求已全部发放给困难学生。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营养改善)专项资金55.92万元,按文件精神已全部用于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支出。

保教费等补助经费60.00万元,按文件精神要求已全部用于学前教育办公费支出。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18.17万元,按文件精神要求已全部发放给困难学生。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补助资金25.07万元,按文件精神已全部发放给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

其他项目资金295.25万元,按文件精神已全部用于教职工课后服务及学校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中心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27.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1%。与上年相比减少94.64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减少导致各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442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9%。主要用于(1)基本工资1450.68万元;(2)津贴补贴485.48万元;(3)绩效工资1699.89万元;(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03万元;(5)办公费213.63万元;(6)印刷费5.53万元;(7)手续费0.02万元;(8)水费1.55万元;(9)电费30.91万元;(10)邮电费4.50万元;(11)维修(护)费21.97万元;(12)培训费16.82万元;(13)劳务费71.25万元;(14)工会经费13.77万元;(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0万元;(16)生活补助245.22万元;(17)助学金18.17万元;(18)办公设备购置15.10万元;(19)专用设备购置9.3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3%。要用于(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9.94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41万元;(3)退休安家费0.27万元;(4)死亡抚恤27.77万元;(5)失业保险支出16.3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要用于(1)事业单位医疗198.06万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101.48万元;(3)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及在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支出15.8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9.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要用于支付个人住房公积金319.4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故无“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也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产生公务接待费,故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及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博尚镇中心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相关“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也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产生公务接待费,故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及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0.00万元)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由教育体育局统一编制,年底再根据实际发生数来分配决算数,本单位未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由于两年均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法进行对比分析。其中:两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进行对比分析;由于两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法进行对比分析;由于两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无法进行对比分析;由于两年均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故无法进行对比分析。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因此无法进行对比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博尚镇中心校属临翔区教育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不存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中心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中心校资产总额4353.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1万元,固定资产4160.4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77.6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917.06平方米,账面原值27.7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4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4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博尚镇中心校项目绩效自评金额893.73万元,共7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598.48万元,支出598.48万元,支出率100% 。其他项目经费295.25万元,支出295.25万元,支出率100% 。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职责范围相符,属于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3400501701111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中心校 2024101505014318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