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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临翔区统计局 作者:  时间:2024-10-16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1001000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临翔区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19〕9号)精神,临翔区统计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区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完善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实施全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编辑出版临翔区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月报资料,为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建立并管理全区县域经济统计监测考核数据库。

(12)组织全区统计职称、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以主题教育为抓手,推动政治建设走深走实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推动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强化班子成员对政策形势把握、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党组班子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先后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年内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7次,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17次,读书会学习4次;开展主题教育宣讲4场次。

2.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载体开展集中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钉钉”等网络平台开展个人自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年内开展党员大会集中学习14次,支委会学习11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班子成员讲党课6次,组织收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3+X”11期,党支部到忙角社区报到服务6次,深入开展“我为发展献一策”和“党员亮身份、公开亮承诺、设岗定职责”活动,征集到意见建议8条,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党员意识全面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坚定不移压实政治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与统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党建引领推动统计业务工作稳步向前,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坚持以建设模范机关为目标,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党建引领各项统计业务为内涵,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4次,制定印发了《2023年临翔区统计局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措施》《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聚焦统计主责主业,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1.统计监测分析不断加强。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全力抓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贸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近40个专业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跟踪监测和预警研判,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早预警、早报告,力求统计预警精准高效,助力全区经济平稳增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9.19亿元,增长2.4%,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2.依法治统不断深化。一是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国务院、省政府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要求,全国、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等。年内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党组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学习7次。二是印发了《临翔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部署,各专业全覆盖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全面开展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了《临翔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展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了《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并抓好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核查905次,督促修改数据98次,通过项目现场、网络视频等形式,开展各类培训指导248场次,参与人数807人次,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行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意识。四是充分利用普法宣教日、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等节庆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共发放统计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走访企业300余家,切实提高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五是2023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及年度重点执法检查24户企业,对执法全过程记录,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对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程序合法,档案资料完备。

3.统计服务明显提高。一是提升监测预警水平。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预警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着力提高统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二是精准提供决策依据。编制并发布《2022年临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发放《2022年临翔区领导干部工作手册》600余册、《临翔区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900余册和《临翔区2023年统计调查对象名册》80余册;定期开展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按年度、季度、月度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经济运行情况,及时为区委、区政府研判经济走势、部署重点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强化统计分析运用。累计编纂上报《统计专报》11期,统计信息简报36篇,经济运行分析报告9篇。同时,为各级党政领导、部门、社会各界提供好统计咨询服务。

4.统计调查高效推进。一是认真抓好常规统计调查,严格落实各统计专业调查要求,统计调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率达100%。二是深入开展万家企业大拜访大走访工作,指导完善统计业务,帮助企业分析存在困难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年内共走访调研、帮助指导企业580户。三是做好“升规升限”工作。按照“先有库、后有数”的原则,积极与发改、工信、住建、商务、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挖掘符合标准的“四上”企业,成熟一个,申报一个。2023年完成升规升限单位53户(含个体14户),组织投资项目入库255个。四是扎实开展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持续做好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管控,开展辅调员集中培训4次,遍访10个调查点100户调查户,通过数据分析、入户核实、现场指导等措施确保调查对象“应记尽记”,真实、准确反映临翔居民收支情况。五是认真组织统计业务培训,领导班子针对各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5场次,各专业股室针对各自领域开展统计业务知识集中培训30场次,围绕“三大经济”开展培训学习6场次。加强人才资源统计分析,及时准确提供人才方面统计数据,为党管人才做好数据支撑。

5.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区共划分普查区104个,较四经普增加3个;划分普查小区199个,较四经普增加43个;标绘建筑物7926个,整理比对生成全区清查单位底册17096户、个体经营户底册35910户,全面开展“地毯式”单位清查。现已完成单位清查阶段的数据采集、报送、检查、审核、验收工作,全区共采集上报单位清查表14546户,个体经营户清查表29848 户,为正式普查登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政治建设重要内容,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为抓手,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链条。年初,制定了《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党组落实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党组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党组2023年度“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毫不放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作风革命等作为年度干部学习教育计划的重要内容,突出“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10大行动这条主线狠抓“清廉机关”建设,突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个聚焦点狠抓作风教育,突出法纪学习这个关键点狠抓警示教育,突出入脑入心这个薄弱点狠抓廉政文化渗透教育,不断筑牢全局干部不碰“红线”、不逾“底线”的规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年内,开展集体党风廉政约谈1次,讲授专题廉政党课4次,通报统计系统违纪违法案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典型案例等20余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1次,落实“两个责任”谈话7次,常规性约谈22人次,党内谈话18人次,组织观看、学习《问“剑”破局专题片》《临沧市临翔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等,开展警示教育8次,主动谋划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开展集体家庭家教家风学习教育1次。

3.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引导管理。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定期研判制度,坚持月分析、季度研判、半年安排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以政治引领进一步凝聚了全局思想共识。严格落实审查审核工作机制,严肃对外发布信息审核,严禁干部职工转载、跟帖违背党的大政方针、路线政策等网络信息,守牢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年内共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上报季度意识形态研判4次。

4.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抓落实,全面抓好2023年7月7日至8月18日期间,区委对我局开展常规巡察反馈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等3个方面问题。目前,巡察反馈存在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同时,向上争取资金38.1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6.58万元的104%。精神文明建设、保密、档案、老干以及创文创卫、绿美机关创建、河段巡查整治等工作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统计制度法规股、3.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4.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5.工业统计股、6.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7.服务业统计股。

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是: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6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没有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1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03万元,占总收入的96.0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50万元,占总收入的3.9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0.02万元,增长17.16%。增加原因:统计调查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万元,增长15.91%;增加原因:统计调查项目增加。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法进行对比分析。其他收入增加9.02万元,增长58.23%。增加原因:统计调查项目增加。其他收入增加原因也是统计调查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07.50元。其中:基本支出434.52万元,占总支出的71.53%,项目支出172.98万元,占总支出的28.4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0.08万元,增长15.18%。增长原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启动,故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14万元,增长8.80%;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一名公务员。项目支出增加44.94万元,增长35.10%;增长原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在2023年正式启动,故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4.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4%。 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7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3主要开展项目:专项普查活动、其他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统计抽样调查、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其中:统计各项工作经费支出14.89万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0.4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69.58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86.11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2%。与上年相比增加81.01万元,增长15.9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8%。主要用于:行政支出310.76万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69.58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69.17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9.75万元,统计各项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住房保障(类)支出2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除以上几类支出外,本单位未发生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万元,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0.8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38%,完成年初预算的3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决算为0.7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62%,完成年初预算的42.94%,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公务用车使用量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严控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2万元,下降41.18%。其中: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法进行对比分析。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法进行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1万元,下降6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9万元,增长65.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量减少,接待省、市级统计监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统计局对临翔区开展统计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0万元,比上年增加0.97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分析:普查相关工作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资产总额138.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74万元,固定资产120.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同比增加7.02万元,增长5.3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万元,增长1.07%;流动资产增加5.74万元,增加47.8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预期目标1.认真做好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工作,为区委、政府提供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进一步加快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电子记账工作,确保电子记账率不低于80%;3.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企业一套表(规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贸易业、能源)、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县域经济调查、规下企业统计监测、国民经济核算等统计培训和年报工作;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际完成情况1.完成做好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工作,为区委、政府提供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完成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电子记账工作,电子记账率达94%;3.完成临翔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企业一套表(规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贸易业、能源)、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县域经济调查、规下企业统计监测、国民经济核算等统计培训和年报工作;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自评结果是100,优秀。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1001111

附件【(2023年决算公开)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