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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  时间:2024-10-16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03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全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5.承担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无证犬、流浪犬的处置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制造影响周围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推进全区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全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9.承担全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10.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及群团等工作。

11.承担《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的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党的建设和主题教育为引领,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一是旗帜鲜明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做到班子带头学、书记带着党员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推进“两学一做”、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探索创新型组织生活,举办读书班2次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三是全面推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好用好党建读物学用平台,把个人自学和组织培训、线下学习和线上教育、系统学习和专题研讨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我局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四是党组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内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制定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五是持续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全覆盖开展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4个党组织均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六是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建设“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电教设备、有制度”的“六有”党员活动室。七是加强党务管理,注重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工作,我局党总支全体党员按月及时、足额纳党费,至今共交纳党费9957。八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积极开展党员信教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精心组织评选表彰和走访慰问,经各党支部民主推荐、局党组研究决定,共评选党员15人次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党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深化党群共建,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领导班子制定“重大民生实事计划”1件、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为民办事清单”7件,党组织表彰23名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年内走访慰问制定民生实事计划4件。严格执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围绕“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提升、河湖保护治理”等内容,到驻地社区南屏社区报到服务5次,累计服务时长12小时;在职79名党员到社区服务均已完成到“不少于2次,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6小时”的要求。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帮扶活动,选派4名党员干部驻村,通过政策解答、技术帮扶等方式,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党建互助工作,与结对共建的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多次深入挂钩联系村,传达各项惠民政策,解析“432模式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以及普及法律知识等。

2.理清职责、依法行政,助推全市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修改完善政府授权权责清单。根据《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临翔办字〔2019〕43号),《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字〔2022〕3号)对我局部分行政职能调整,我局原有行政权力共135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22项、行政强制6项。此次共调整162项,调整后我单位共有行政权力158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46项、行政强制3项,现以上报上级部门审核。二是持续开展乡镇赋权工作。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和《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精神,确保乡镇(街道)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其中涉及我局的职能职权共22条、确定下放10条。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今年以来共组织相关法律知识培训6场次。分别对普通案件办理程序及相关案例进行学习培训3场次、对《信访工作条例》《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临沧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学习3场次。四是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23年我局主办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5件,建议内容主要涉及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综合执法等事关城市管理和民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5件均已办结,并回复代表都表示满意;政协提案办理2件,2件均已办结,并回复委员都表示满意。五是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及“普法强基”工作。结合我区垃圾分类宣传与落实工作的推进,5月底,我局在佤文化广场和玉龙湖广“垃圾分类 环保‘童’行”为主题,开展六·一儿童节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场次参加活动的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和小朋友共有66名。参加送法进基层活动。走进村、社区对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发放《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600余份。在单位设立法治宣传栏,并利用办公楼门口电子显示屏及城管岗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资料及数字化指挥平台上发布普法宣传相关知识26件。六是规范化建设基层立法点。组织起草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联系点工作规程、联系点工作职责,组建“联系点普法指导员”“联系点信息员”两支队伍并制定了工作职责。七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行政许可工作,年内共办理行政许可审批112件,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2764起。编制《临翔区主城区规划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温馨提示》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办证指南》,向企业发放600余份。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持续开展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优化整治工作,推进7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程。

1)立足本职,扎实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整治中心城区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行为,取缔沿街门面出店经营,在沿街两侧搭建各类棚点、堆放物料,占用人行道(含盲道)、消防通道的行为;积极引导流动摊点进入交易市场和固定店铺经营,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1100余户次;清理流动摊点18000余户次;暂扣各类占道物品110余件。依据“补齐民生短板”“按需设置”原则,在流动摊贩相对集中且人行道较宽地段设置“三定”临时摊点,方便市民群众就近购物、满足生活需求。暂时设置14个临时水果摊点,可容纳180辆三轮车,2个食品摊点,可容纳80余辆三轮车。后续根据市场需要,可通过一事一议,适当增加“三定”临时点位。经过集中整治,各种违章占道、店外经营及流动摊点得到有效控制,市容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共查处占道经营226起,处罚金额43300元;二是扎实整治沿街门店、橱窗、电线杆、墙体等乱粘、乱贴小广告,共清理小广告3000余起;三是对沿街商铺擅自修剪、损毁绿化树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共查处8起,处罚金额2700元;四是露天烧烤治理。夜间管理监察中队持续开展临翔主城区夜间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露天烧烤行为,巡查过程发现一起三轮车露天烧烤,及时引导摊贩进市场售卖,发现占道经营烧烤商户,督促及时整改。配合区市场监管局检查烧烤店300余户次,对烧烤店占道经营下发责改通知书1份。五是“一楼一标准、一店一招牌”的要求,严格规范门头招牌及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加大违章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制度,严防出现反弹,对破损掉字、褪色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业主按要求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拆除,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占道(占绿)非交通指示牌、导引牌、老旧路名牌、超期设置的楼顶广告、立式平方米广告等大型广告、简易喷绘广告、破、残、旧广告等一律拆除处理,凡未经报备、擅自设置的广告、店牌店招,一经发现,一律拆除或收缴;共备案门头招牌192份,暂扣广告牌64块,清理广告牌92块,拆除违规设置广告牌235块,私拉乱挂布标80余幅。六是严格规范施工围挡。执法人员对主城区在建工地进行排查,要求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安装施工围挡,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不低于2米,背街小巷围挡不低于1.8米,所有围挡必须附有绿色草坪网;在巡查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督促施工方立即整改,如不按要求整改的,责令施工方立即停工并恢复原貌,屡教不改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处罚未按规定施工4起,处罚金额4400元;处罚擅自破挖城市道路1起,处罚金额500元。七是加大大气防治监管力度。片区执法人员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重点整治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车辆未密闭运输、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偷倒乱倒等突出问题,通过日夜蹲点守候与不定时巡查,共责令在建工地整改带泥上路15起;处罚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未严密覆盖等29起,处罚金额15800元;处罚运载渣土未按规定地点处置案38起,处罚金额66600元;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巡查检查力度。案件中队对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要求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巡查检查发现易整改问题口头告知施工方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或屡教不改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检查施工工地178批次,发现问题520个,已整改46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处罚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19起,处罚金额共计54000元;处罚施工工地乱堆乱放1起,处罚金额1000元;严控秸秆焚烧。片区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或接电话举报有焚烧现象,及时组织人员扑灭,并向群众宣传大气污染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油菜收割季,大队还派出部分执法人员,协助老百姓收割油菜的同时,向老百姓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引导村民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杜绝焚烧秸秆和各类垃圾。共制止焚烧行为70余起。八是加强责任河段和“两河”支河流域的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责任河段的治理,加大南北河、小箐河的管理,各片区每周至少对责任河段进行巡查1次,要求巡查人员及时填写河道巡查记录表,做到巡有记录,查有依据。九是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持续开展人行道违停整治工作,对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停放的共享单车、摩托车采取拖离的形式,共处罚违停车辆2037起,处罚金额34.595万元,其中处罚共享单车乱停乱放2起,处罚金额4300元;督促三家共享电动车加大路面巡查力度,确保乱停乱放现象得到及时整改。十是违法排污治理。向沿河商户和周边群众宣传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污水、餐厨泔水,严禁在河道两边占地开展种植养殖行为,严禁将污水直排河道;向临街商户发放《关于临翔区沿街商铺禁止乱排、乱倒污水的通知》,要求各临街商户不得在店外洗菜、不得向人行道和街道泼洒污水,污水应统一收集,从室内下水道或室外污水管网倾倒。共发放通知2000余份。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宜居品质。一是清扫保洁工作开展情况。主城区共有清扫面积448万平方米,有清扫保洁人员441人,有清运驾驶员及跟车人员126人,配备洗扫车11台、洒水车11台、雾炮车6台。清扫保洁做到:每天早上于7:30大扫结束全天候保洁至晚上9:30确保卫生质量做到“七”。二是垃圾清运方面。主城区每天垃圾产生量大约230吨,垃圾主要运到云县第二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理,运费每吨115元;主城区共有垃圾中转站5座。配备垃圾清运车69辆,设有240升的四分类密闭垃圾桶860只。目前,主城区街道垃圾清运采取响铃式流动收集及定点清运方式相结合,缩短了生活垃圾在城市街道的滞留时间,做到垃圾即满即清即处理,杜绝迟清漏清现象发生。三是中转站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主城区共有中转站6座,在用5座,为加强垃圾中转、清运管理,减少二次污染,加强每日对垃圾中转站、垃圾斗放置点的冲洗、消毒,及时转运垃圾工作,2023年截至9月底共转运垃圾62100吨。四是喷雾、降尘、洒水工作开展情况。督促3家保洁公司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强化保洁作业力度,优化普扫、人行道冲洗、道路高压清洗、冲洗、机扫、洗扫等机械化作业,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保洁模式,每天出动洒水车、吸尘车、洗扫车等作业车辆10多辆,进行全方位湿式清扫、洒水降尘,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五是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采取派人到发达省份进行考察学习的方式,通过先行启动民航小区等部分小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现场指导、分类知识培训、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桶及分类清运等工作,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真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由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认真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等活动,在电视、网站、微信、抖音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在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主题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结合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日常工作开展常态化宣传;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教育进校园入课堂,组织学校开展家校垃圾分类互助实践活动,让分类意识从校到家,延伸扩展到全社会。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6万余份,开展宣传活动38次,受教育人数5.7万余人。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临翔区率先启动文林秋苑、玉龙花园和旗山花园3个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示范点创建,共投放4套智能垃圾分类设备,12座不锈钢分类亭,设置四分类垃圾桶48只。建立可回收垃圾积分兑换激励机制,居民通过在智能垃圾分类设备投放可回收织类、塑料类、金属类、纸类和玻璃类,获得积分兑换礼品。示范点共配备4名垃圾分类劝导员,为居民介绍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的注册和使用流程,并通过在小区网格群,发放、粘贴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积分兑换激励机制,引导广大住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2023年截至9月,3个示范点居民参与智能垃圾分类设备使用率为39%,其中旗山花园小区50.88%、文林秋苑28.16%、玉龙花园小区49.29%,投放正确率100%,总投递重量2266.235kg,总投递次数3646次。六是垃圾填埋处理场的开展情况。因临翔区垃圾填埋场于2005年1月1日投入使用,现超出设计使用年限,于2020年8月停止使用。目前完成临翔区垃圾填埋场进行覆土覆盖、边坡整形工作,正在开展封场前准备工作。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1月10日,临翔区主城区日产210吨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博尚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理,做到定时清运、密闭运输、压缩转运、卫生填埋。因博尚垃圾场设计库容小,目前库容已满,主城区垃圾及博尚垃圾于2021年11月12日运至云县第二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理及凤庆云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焚烧处理。七是汛期工作开展情况。雨季开展疏通清淤工作以来,共出动环卫工人189人;出动各类机械车辆124次,其中洒水车74车/次,机扫车50车/次;疏通积水路段40条;清理淤泥12处,清理塌方3处,清理面积90048㎡;清理淤泥21.5吨,确保大雨过后城区环境卫生快速恢复洁净,有效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3)市政设施维护方面。一是对辖区内的市政道路人行道、盲道、雨水箅子、窨井盖、雨水管网等市政设施进行了摸底排查。发现有部分人行道、盲道坡度过高、道板砖破损、少数检查井、电线杆阻断,盲道、雨水箅子、窨井盖堵塞、损坏等问题,针对损坏、破损的人行道、盲道、雨水箅子、窨井盖进行更换、修复。城市建成区共有各类窨井盖15594个,其中,市政类10563个、通讯类3032个、电力类745个、广电类350个、交通类241个,其他类663个。全市共排查隐患窨井盖4148个,已完成整治4148个,整改率100%。其中在原有基础上加固3738个、更换410个、加装防坠网150套、防震圈80个,整改率100%。对临沧城主城区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管网12条,2150米,清掏下水管道1400米,清除淤泥1172吨,更换破损、遗失的窨井盖和雨水箅子328个,修复人行道1400平方米),修复城市坑塘路面(混凝土路面:56.5m² ,柏油路面:276m²,路缘石石材:76米,水泥:130米)二是排查易涝点19个。(其中16个易涝点在今年雨季以来积水较小:玉龙花园至青华医院段,东环线文林秋苑段,佤文化广场立交桥下段,缅宁大道三馆路段,汀河西路金柏之春路段,南天路住建局路段,南天路老建筑公司路段,批发市场路段,客运站至部队桥头路段,东环线文华社区路段,东环线临沧印象小区路段,世纪路与缅宁大道交汇处,东环线茶马古镇路段,圈掌大桥路段,东环线南亚汽车城路段,缅宁大道青华桥头路段;3个易涝点在今年雨季以来积水一般:新闻中心,东环线蔬菜批发市场段,东环线临景村路口至南信桥社区段)。内涝形成原因:雨污混流,管道及沟渠年久失修,旁边在建项目造成管道堵塞,致使管径越来越细,降雨量过大时,就会出现内涝。三是对临翔区主城区所有路灯的亮灯情况、损坏情况、临时施工对电缆破坏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目前,临翔城区建成路灯已达12755多盏,市政道路路灯安装率达100%。其中,市区市电路灯8714多盏,城区内太阳能路灯2682盏,太阳能风光互补路灯1059壁挂式太阳能路灯300盏。维修文华路、团结路等路灯约165盏,更换人民路、沧江路、汀旗路等路灯电缆约200米,确保城区亮灯率达96%。处理车撞灯杆事件3起;配合企业对项目实施开口移杆9盏,做好移杆拆杆的工作。四是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即6月16日,6月21日在玉龙湖广场同公安、消防、玉龙湖办公室、锁水阁商铺、戎氏茶室等六个部门共100余人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同时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园林绿化管理。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城市绿化“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要求,确保城市绿地的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有效发挥。2023年以来,共组织园林中心干部职工、绿化管护企业及4个片区绿化管理负责人开展绿化养护知识、技术培训2次,覆盖人数为80余人次,分片区组织绿化工人培训2次,覆盖人数为34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临翔主城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促进了绿地养护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确保城市绿化建设景观效果,巩固和提高绿化建设成果,提升城市品位,彰显绿美临翔新形象二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绿美临沧”和《临沧市绿美城市建 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工作要求,结合临翔区实际制定出《临翔区关于加强街道绿化景观效果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明确以世纪路、缅宁大道、沧江园为整改重点,其他街道全面推开的方面有序推进,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确定谁来补、何时补,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绿化工作,提升城市建成区街道绿化景观品质,力争在短时间内城市绿化补植补种问题,力求临沧城市景观绿化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开展银杏树、富贵榕、三角梅复壮工作。针对银杏树、富贵榕、三角梅长势较差问题,今年以来,区综合执法局主要采取种植穴四周打孔、深施缓释肥、埋置透气管、及时浇水等措施进行复壮,目前,95%长势较差的银杏树、富贵榕、三角梅已出新芽、叶绿素含量增多、叶片变厚,长势逐渐在恢复;四是认真开展绿化补植补种工作。结合绿美城市建设,明确任务表和时间点,科学组织,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绿、节俭务实认真开展街道补绿工作,目前,已完成城市街道补植乔木101株、绿化带补植6603平方米、完成西河滨河路草籽撒播850平方米、缅宁大道草籽撒播2300平方米。2023年以来,共投入绿化养护经费约1500万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政策法规股;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共31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8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6车辆超编制的原因是根据临翔编发〔20223号,将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路灯队及市政管理等职能职责划转我局,转入的车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95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0.29万元,占总收入的99.49%;其他收入15.00万元,占总收入的0.5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3.03元,下降10.1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未完成,未安排项目经费;二是上年临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拨疫情防控经费(捐赠款)10.00万元,本年无此项经费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7.90元,下降10.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未安排项目经费;其他收入减少5.13万元,下降25.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临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拨疫情防控经费(捐赠款)10.00万元,本年无此项经费收入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95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72万元,占总支出的30.13%;项目支出2065.37万元,占总支出的69.87%;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6.66万元,下降10.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未安排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69万元,增长8.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缴费基数提高,社会保险费缴纳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405.35万元,下降16.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未安排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0.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0.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0%。人均工资福利支出7.48万元/人/年。其中包含在职在编人员94人、编外人员160人)。人均工资福利支出较低的原因是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占比大而工资较低。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5.37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临沧城绿化管护经费支出1129.95万元。巩固和拓展城市绿化景观,保障城市街道绿化景观水平和质量,完成全城近130公顷的绿地面积及10万株街道树管护,实现临沧城建成区绿地率32.4%,绿化覆盖率37.42%。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83.62万元。重点开展违停车辆处理、拉运砂石、渣土运输车辆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巡查检查、市容秩序管理等工作,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办案工作正常推进,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成效。

   3.城市路灯电费经费支出174.00万元。按时及时缴纳路灯电费,保障城区路灯亮灯率。

4.城市绿化用水经费支出18.98万元。及时缴纳城区绿化用水水费,保障绿化浇水覆盖率达100%。

5.路灯维修(护)经费支出21.11万元。做好城区路灯日常维修、维护工作和路灯零星改造工程,保证路灯设施完好率和路灯安装率。

6.临翔区城区市政公共设施修缮维护经费支出61.42万元。由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负责对城区市政公共设施情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市政公共设施损坏、损毁,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出行安全的问题,对损坏的市政设施及时进行更新、修缮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市政设施功能有效发挥,安全运行。

7.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信息普查服务项目经费支出35.00万元。完成全区城市征缴信息普查工作,并完成了2022年部分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催收补缴工作。

8.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运行成本专项经费72.11万元。完成玉龙湖及城区各市政公园市政设施、水电路设施的日常管护、维护,完成玉龙湖天鹅饲养、湖面保洁、绿化管养等工作,保障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设施安全、功能有效发挥。

9.临翔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服务经费支出161.58万元。委托企业对城区58座公厕进行日常管理维护,部门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保证公厕保洁率和正常使用率达100%。

10.临翔区大气污染源识别及精细化管控治理项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31.15万元。委托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临翔区气象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个点位开展颗粒物的组分监测,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临翔区大气污染源识别及溯源,建立符合区域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的生态环境管控措施。

11.城市管理工作经费、城管执法工作经费及花园临翔绿化建设工作经费支出15.8万元。积极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城市管理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12.临翔区主城区城市管理运营市级综合补助资金支出260.65万元。该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各项工作已于上年完成,本年完成未拨付经费的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0.29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上年相比减少327.90万元,下降10.0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未安排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16万元,支付失业保险缴费1.16万元,支付职工(郭志华)死亡抚恤费用7.4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9.40万元,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8.81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缴费1.6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支出临翔区大气污染源识别及精细化管控治理项目服务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7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经费752.20万;用于支付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工业园区综合整治临沧城绿化管护、绿化用水、路灯维(修)护、路灯电费、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运行城区市政公共设施修缮维护、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服务大气污染源识别及精细化管控治理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信息普查服务项目及临翔主城区城市管理运营维护市级综合补助资金等项目相关经费支出2018.42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6万元,决算为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6万元,决算为0.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7%,完成年初预算的17.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6万元,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46万元,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公务车辆未发生大修情况;二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安排和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81万元,下降42.86%。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0万元,比上年同期8.56万元减少3.56万元,下降4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比上年同期0.33万元减少0.25万元,下降75.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公务车辆未发生大修情况;二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安排和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整治等项目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云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督察组赴临翔区实地督导检查接待餐费。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国有资本经营“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7万元,比上年减少334.87万元,下降91.71%,主要原因:编制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支出上年纳入“劳务费”核算,本年纳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资产总额292.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99万元,固定资产122.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6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5.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2.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2.0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3.47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065.37万元,共16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049.57万元,支出2049.57万支出率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区绿化管护、市政公共设施修缮维护和应急工程处理、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运行、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0301111


附件【(终)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