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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临翔区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4-10-16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6301000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承担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工作;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区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区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拟订全区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村(居)委会 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边界勘定 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楼门户牌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 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万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临沧市临翔区行政区划图。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年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初,区政府下达我局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两项。一是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截至目前,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09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6000万元的18.25%。二是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9821万元。截至目前,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0182.36万元,完成目标任19821万元的51.37%。

2.积极做好民政领域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通过强化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复核工作、低收入人口和动态监测工作、启动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等措施,切实落实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2180户2758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468.6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8686户15958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942.26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079户1131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金1579.67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371.28万元,救助671户次。提高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区从2022年7月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90元/人·月提高到732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920元/人·年提高到5520元/人·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1297元/人·月提高到1352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897元/人·月提高到952元/人·月,严格执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截至目前在云南省低收入认定系统内受理申请4384户8722人。持续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让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年内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1140条,其中:低保救助477条,特困供养救助57条,临时救助606条,所有申请均按照流程及时进行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结。努力提升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的业务水平。年内共组织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参加省、市、区举办的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操作和业务政策培训5场次,通过培训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扎实推进社会事务工作。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区级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流程,全力保证应救尽救。规范执行救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截至12月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含精神障碍)54人,保障救助资金9.88万元。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监测管理工作,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对复核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清理整改。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跨省通办工作探索。截至12月底,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868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997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级3187人。2023年1-3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5.61万元,预计4-12月需发放854.59万元。追回违规发放资金5.16万元。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941.29万元。建成乡级公益性公墓9个,正在建设1个;建成村级公益性公墓26个,其余的已初步完成选址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规范婚姻登记程序,持续抓好婚姻管理整治工作。截至10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1718对3436人,离婚登记461对922人,补领结婚证850人,补办离婚证14本,婚姻登记合格率100%。持续深入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早婚早育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认真落实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区级失能照护型服务机构建设,着力打造区中心敬老院失能照护型服务机构。在区中心敬老院开创小菜园,让有劳动愿望的老人种植蔬菜。成立老年大学,丰富老年人生活,不断满足老年人求知、求乐的愿望。打造玉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智能化养老服务,与临翔区中医医院合作,开展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专业康养、护理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群体开展义诊、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构建“家门口式”的老年人康养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以落实“十件惠民实事”为抓手,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现忙畔街道忙令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完工,文伟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锦凤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基本完工,正在做智能化系统筹设施设备的安装,其他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截至目前,全区建有养老服务机构11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个,养老床位1768张。基本实现每千人老人35张床位的目标。

四是积极开展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工作。扎实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14名中专以上的孤儿在校生,给予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助学金。建成村(社区)儿童之家100 个,占全区村(社区)总数比例的95%,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了集聚场所、活动场地和关爱保护基地。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采取实地走访、电话回访、询问村干部等方式,对收养户进行家庭生活状况评估,把3户家庭生活困难纳入低保保障。完成临翔区慈善会换届选举工作,修改完善《临翔区慈善会章程》,积极筹备办理慈善募捐资格。在临翔“10.31”疫情防控工作接受爱心企业捐赠N95口罩10800个。

五是有效推进民政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完成老年护理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用房99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3500平方米,设置床位数200张,投资概算3840万元,该项目主体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扫尾工作;积极推进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完成临翔区老年护理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作,于10月启用为疫情防控隔离点。完成市、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临翔区骨灰堂建设项目的前期地勘工作。积极推进主城区公墓建设。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地勘、林地审批等相关工作。

六是不断强化局机关自身建设。精心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8次,开展干部职工学习9次。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年内,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工作1次。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内,开展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7场次,观看廉政专题教育片4场次,开展廉政学习教育活动8场次,讲廉政党课6场次。认真做好机关党支部工作。按时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以“支部+支部”的形式到圈内乡文远村开展“庆七一 喜迎党的二十大”活动;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年内共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大会8次,主题党日11次。认真配合区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好巡察工作。聚焦区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按时间、按步骤、按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七是积极完成其他工作。扛实民政领域疫情防控责任。在临翔“10.31”疫情处置中,认真按照疫情指挥部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特殊群体疫情防控工作。收到热心市民提供线索34条,求助电话25个,出动车辆43台次,人员45余人次救助流浪乞讨及流浪精神病人29人次。其中,按程序送市救助站救助12人,帮助救助返乡6人,转入康复医院救治2人,救助滞留外地无法返乡人员7人。同时压实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全区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全封闭管理,确保在民政领域疫情零发生、零感染。抓实“花园临翔”建设工作。围绕民政工作主线,倡议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以“花园临翔.温暖之家”为主题做好民政领域绿美工作。率先在区中心敬老院做示范,采取增花添树、补植补种方式抓实“花园临翔”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股(临沧市临翔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股、社会组织党委。所属单位0个。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具体为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9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4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83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81.91万元,占总收入的99.5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00万元,占总收入的0.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6.00万元,增长2.85%。收入合计增加原因: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预算中增加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助7-12月未发放补贴,其他收入是自有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4.41万元,增长4.19%;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预算中增加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助7-12月未发放补贴。本单位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其他收入减少158.41万元,减少74.58%。其他收入减少原因:减少每季度云南电网有限公司拨入困难群众电费补贴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84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5.63万元,占总支出的16.86%;项目支出10682.58万元,占总支出的83.1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1.17万元,下降1.84%。支出合计减少原因:2022年7-12月残疾人两项补助未能发放。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66.60万元,增长209.81%;基本支出增加原因:2022年7-12月残疾人两项补贴、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及高领补贴纳入在2023年基本支出核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707.77万元,下降13.78%;项目支出减少原因:2022年7-12月残疾人两项补贴、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及高领补贴纳入在2023年基本支出核算,导致项目支出减少。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5.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5%。(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3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82.5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9.5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9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春节敬老院殡仪馆一线人员慰问金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区中心敬区殡仪馆慰问敬老院一线人员经费支出。

2.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类)”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94.33元,主要用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开支、殡仪馆运行工作经费开支、社区干部教育培训补助经费开支、慈善会经办员及协理员补助经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补助经费、婚姻登记窗口工本费补助经费及机构运转等支出。

3.2081001“社会福利支出(类)”儿童福利支出331.4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社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支出及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支出。

4.2081002“社会福利支出(类)”60岁以上老年人免座公交车支出145.86万元,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支出184.81万元。主要用于60岁以上老年人免座公交车等补助支出,全区80-99周岁高龄老人50万元/人.月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500万元/人.月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支出。

6.2081004“社会福利支出(类)”殡葬支出62.8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区主城区公墓、各乡(镇)街道、村组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支出。

7.2081006“社会福利支出(类)”养老服务支出208.1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荣誉军人修养院项目建设专项补助经费支出。

8.2080201“行政运行(类)”政府购买人员工资支出8.1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人员工资支出。

9.2081901“最低生活保障(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468.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实现精准救助。

10.2081902“最低生活保障(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942.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实现精准救助。

11.2082001“临时救助(类)”临时救助支出371.28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人员重特定疾病、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救助支出。

12.2082002“临时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9.88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往返车票等救助支出。

13.208210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579.6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五保、分散供养五保救助供养支出。

14.229600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支出108.62万元,主要用于居家适老化改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改造、敬老院提升改造资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孤儿圆梦助学补助资金、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专项资金等支出。

15.2296006“其他支出”(类)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30.2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16.229999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35.46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电费补贴、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43.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0%。与上年相比增加102.86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中增加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助7-12月未发放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区中心敬区殡仪馆慰问敬老院一线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5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4%。主要用于支付城市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补助、临时救助补助、流浪乞讨人员补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万元,决算为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43%。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5.2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9%,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万元,决算为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万元,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展民政业务工作次数增加、车辆购买年限长,公车使用频率增加,修理费用支出增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业务工作所需购置车辆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9批次109人次,本年支出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业务工作督查检查等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2万元,增长10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均未发生支出,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均未发生支出,因此无增减变动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8万元,增长10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4万元,增长117.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民政业务工作次数增加、车辆购买年限长,公车使用频率增加,修理费用支出增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业务工作所需购置车辆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由于民政局工作业务工作扩展,上级督查检查低保动态监督管理、社区治理、养老服务体系、殡葬、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及县区间业务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增加,导致接待次数增加,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乡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检查低保动态监督管理、社区治理、养老服务体系、殡葬、安全生产实施相关开展工作,县区间业务交流学习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7万元,比上年减少130.33万元,下降80.60%,主要原因是殡仪馆运行经费减少,导致机构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资产总额8940.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89万元,固定资产8759.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47.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46.44万元(新增荣誉军人修养院、社会福利院、殡仪馆业务综合楼、老年人护理院综合楼资产及补记临翔区中心敬老院等固定资产合计8609.54万元、新购置区中心敬老院1辆业务用车26.33万元,新购置5台华为电脑、2台戴尔及2台打印机8.80万元,家具用具1.77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无实现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21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2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2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为优,年度目标对应的具体绩效指标均已实现预期目标。符合享受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城市农村低保补助对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补助、高领老人补贴等资金按月发放,全年共发放重点项目资金9858.02万元,完成率达95%以上,自评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138.84元,同比上年减少283.85万元,下降204.4%,减少原因分析:减少2022年拨入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

2.政府性资金支出情况

政府性资金支出138.84元,同比上年减少283.85万元,下降204.4%,减少原因分析:减少2022年拨入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

(二)敬老院车辆购置情况

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因临翔区中心敬老院车辆由于使用年限过长,车辆发动机严重老化,车况较差,无法修复,经临公车管 〔2022〕 55号文件批准,该车辆委托临沧正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0月10号己出售,因车辆出售后,临翔区中心敬老院无公务用车,不能满足工作需求。为能正常开展业务工作,特申请购买一辆公务用车。开支自有资金购买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价值26.33万元。主要用于区中心敬老院接送老人看病住院及其他业务相关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6301111

附件【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