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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负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协调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日常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区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8.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全区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区外智力规划,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开展人事代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上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审核以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规范管理工作;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11.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执行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一是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努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509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3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81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和城镇公益性岗位1545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6%以内。二是扎实开展就业促进服务。调动各类就业服务力量,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招聘活动,推动供需双方有效衔接。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70场,发布岗位3.1万余个。三是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力度,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32万元,扶持创业308户,带动就业1033人。四是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大力培训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优化评价取证的质量和结构,实现以训留岗、以技稳岗、以能增收。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17期5817人次,发放培训补贴894.8万元。
2.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一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优化简化服务流程,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宣传、岗位招聘、就业指导等服务,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高校毕业生3150人次,提供就业岗位2800余个。二是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农民工平等就业服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826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2157人次。促进11.5万名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地就近就业。三是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不断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就业帮扶机制,精准帮扶脱贫人口就业,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四是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监控,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3.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一是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制定实施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激发流动活力,拓展流动空间,保障渠道畅通劳动力有序流动。二是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依托区内有条件的职业学校、企业培训机构,按照“自愿申请、技术领先、适应产业、高低并重”的原则分步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挂牌后向社会开放,提供职业技能实训、鉴定、交流等公共服务。认定区级实训基地2家,批准职业(工种)4个。
4.持续推进参保扩面。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制度逐步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9万人、3.8万人、5.3万人,发放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5.4亿元,不断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占比,完成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增效4229人。引导纳入参保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兑现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助2940人931万元。
5.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落实“降缓返补”政策,全力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1706户企业降费减负5416.4万元。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为45户企业缓缴社会保险27万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采取“免申即享”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精准快速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补贴,向358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90.8万元,稳定岗位11647个。及时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向39户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3.5万元。
6.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推行“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删繁就简让发展环境更加优良,取消证明事项材料74项,12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可“容缺受理”,10个关联事项实现“打包办”、25个高频事项实现“提速办”、33个异地事项实现“跨省办”、所有事项实现“简便办”,承诺办结时限平均压缩82.03%,制定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着力打通人社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7.“引”专技,赋能事业发展。聚焦全区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采取“放管”结合方式,向事业单位放权赋能和加强过程监管,组织事业单位赴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医学院等高校招才引智,发挥在人才招引中的专业优势和主体作用,通过简化招聘程序、定岗招聘等多种灵活方式,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人;通过公开招聘、专项招聘、定向委培等方式,以事业入编公开招聘事业人员51人,专项招聘“三支一扶”人员4人,定向委培公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生6人,为全区社会事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补充了基层事业单位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8.“育”技能,推动产才融合。着眼从技能水平、职业培训、优质平台和师资队伍发力,实施“技能临翔”行动,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09人,其中: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0人。以“培训育品牌、品牌拓市场、市场促就业”为劳务品牌发展思路,着力培树“临沧茶师”劳务品牌,加强与职业院校以及培训机构合作,邀请本地“田秀才”“土专家”授课,采取理论+实操、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茶叶种植、采摘、加工、销售、茶艺和茶文化等全产业链培训3期120人,“临沧茶师”获授省级劳务品牌。
9.“评”德才,衔接能岗匹配。将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作为人才工作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以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改革为突破口,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分类评价工作,推进职称证书电子化改革,逐步实现职称申报、评审和证书领取在线办理,大大提高职称评价服务的便利化水平。保障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发挥政府、市场、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推动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当前,全区共有专业技术人才4885人,聘用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1285人,约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26.3%;共有技能人才61787人,高技能人才2212人,约占技能人才总量3.58%,全区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日臻明显。
10.“留”服务,优化人才生态。聚焦人才“关键小事”,从体制内外事业发展、生活保障两方面入手,增强薪酬激励效能,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县以下高校毕业生高定工资政策和新招聘人员基层服务年限等措施,积极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体系,确保基层人员招得来、留得住。加快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基层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新设立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个,按照每个工作站每年10万元的标准,连续3年给予工作经费补助,鼓励专家到基层开展服务工作,发挥高层次专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持引领作用,持续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
11.维权益促和谐劳动关系稳中求进。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重点工作,研判劳动关系形势,评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年内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席会议4场次,研究劳动关系领域事项13个。扎实做好“云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云南省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云南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推荐上报工作,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被评选为“2023年云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被评选为“2023年云南省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累计创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35个、示范街道1个、示范园区1个,其中:国家级示范企业1个、示范园区1个。
12.抓前端治未病调解仲裁质效并进。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多元处理机制,强化协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协商调解能力,争议调解与诉讼衔接工作不断加强,受理、办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08起,其中:裁决25件、调解83件,涉及劳动者人数120人,涉案资金507.3万元,结案率100% 。建立横向到基层、纵向到企业的预防调解工作架构,在实现“就近、就地、快速、便捷”的基层预防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在企业内成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通过基层指导、企业支撑的模式,形成劳动人事争议首道“防火墙”,共104家单位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调解员322人,调解劳动争议案件83件,更多纷争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13.治欠薪抓执法劳动监察重拳出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根治欠薪集中联合接访活动,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以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工程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行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发生过欠薪和存在欠薪隐患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监控,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和查处工作,对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受理欠薪投诉656件,涉及农民工831人,追回被拖欠工资2577.3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侦办6起,向社会公布欠薪典型案件5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信访股、规划信息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事业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及基金监督股、机关党总支。
下属6个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不独立编制预决算),分别是:
1.临翔区社会保险局(副科级、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临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临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4.临翔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心
5.临翔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6.临翔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为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是本单位的下属单位财务不进行独立核算,不编制预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72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52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79.41万元,占总收入的99.6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65万元,占总收入的0.3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74.75万元,增长25.76%。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项目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59.29万元,增长26.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84.54万元,下降65.43%,主要原因是上海援滇项目专项资金自2023年起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再通过自有资金户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52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5.29万元,占总支出的61.47%;项目支出5595.26万元,占总支出的38.5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13.27万元,增长25.10%,主要原因是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基本支出和就业补助项目相关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36.99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576.28万元,增长39.22%,主要原因是上海援滇专项沪滇劳务协作项目、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25.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45.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0%。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5.2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95.2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财源建设奖励资金5.00万元,人社局综合业务经费4.00万元,光荣退休证、光荣退休牌匾的制作专项经费3.50万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970.99万元,就业见习补贴72.95万元,贷免扶补创业服务经费18.06万元,就业创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9.48万元,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补助支出9.93万元;上海援滇专项沪滇劳务协作资金67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补助资金550.1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支出1645.9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及奖补专项资金支出187.06万元,其他专项资金支出41.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79.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2%。与上年相比增加3012.42万元,增长26.27%,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驻村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及机关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1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促进就业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0.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45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2%。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补助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4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68%,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32%,完成年初预算的8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提高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水平,严控接待次数及标准,努力做到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7万元,增长8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4万元,增长19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17.5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为公务用车修理费增加0.79万元,过路过桥费增加0.2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社保参保扩面工作、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农民工工资实地考核、失业保险基金及技能提升调研、社保基金疑点核查、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情况核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07万元,比上年减少17.90万元,下降18.27%,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4名职工退休,相应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759.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99万元,固定资产672.33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02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10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房屋建筑物处置,无车辆处置,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13.6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5.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8.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2.1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临翔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结合我局项目资金的特点,科学设立每个项目绩效自评指标,指标设定做到具体、明确、量化,并在一定时期能够实现,根据项目资金特点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步骤设立每个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设立每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
(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相符,预算配置科学,管理规范有序,部门职责履行较好,绩效运行效果显著。2023年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完成城镇新增就业509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3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8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6%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32万元,扶持创业308户,带动就业1033人。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17期5817人次,发放培训补贴894.8万元。服务高校毕业生3150人次,提供就业岗位2800余个。促进11.5万名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地就近就业。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9万人、3.8万人、5.3万人,发放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5.4亿元,完成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增效4229人。2023年度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为优。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