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临翔区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4-10-15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0801000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19〕25号)精神,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正科级,与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规定、意见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全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指导乡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域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一是不断拓展创建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把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进”活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渠道、主阵地,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申报玉龙社区为省委省政府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平村乡、区消防救援大队2个单位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区人大机关、圈内乡等18个单位为市委市政府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表彰全区民族团结进步50个模范集体和100名模范个人。二是启动实施“三项计划”。在玉龙湖启动“石榴红工程”“三项计划”活动,选派凤翔小学2名教师8名学生参加云南省各族青少年学生“团结进步同心营”活动,在玉龙社区、南屏小学、七彩陶瓷主题文化园实施开展“三项计划”主题活动,全方位拓展临翔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度和广度。三是深入实施“枝繁叶壮”工程。实施完成圈内乡炭窑村南柯拉祜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向省、市民族宗教部门申报傣族女子象脚鼓舞保护传承、凤翔街道中山村竹编技艺提升和博尚镇碗窑土陶文化保护传承3个项目,以项目实施促进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举办第五届女子象脚鼓舞大赛,让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传承与创新。四是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全区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列入区委党校和乡(镇、街道)党校的培训教学计划,共开展培训16场次,参训人员3千余人次;全年在电子大屏上不间断统一滚动播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标语71处,公益广告集中展示2878点,并运用204个村(组)大喇叭宣传播放;选派长征小学1名教师参加2023年云南省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说课比赛并荣获小学组二等奖。五是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工作落实见效。争取民族宗教专项资金543.41万元,完成区政府下达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218.44万元的248.76%。争取实施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2个产业发展项目、1个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和3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

2.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指导区基督教协会、区伊斯兰教协会完成换届。二是深入实施“润土培根”工程。制定《2023年度“润土培根”工程区级层面任务清单》,完成“五进”宗教活动场所25所。三是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制定《临沧市临翔区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三年计划(2023年—2025年)》,完成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小组负责人60余人教育培训计划,选派丁圆馨等7人参加国家和省级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宗教团体负责人及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四是扎实推进清真寺搬迁重建工作。清真寺搬迁事宜已通过区委、政府审定,清真寺的筹备成立申请已报省民族宗教委审批。五是切实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依法查处2起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开展“达洼宣教团”等宣教组织对我渗透和“瓦哈比”等极端思想的传播排查1次,排查梳理民族宗教领域一般风险隐患34个、重大风险隐患4个,消除化解一般风险隐患34个、重大风险隐患2个。

3.其他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内召开专题会议3场次,单位主要领导按季度听取2名副局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3场次,同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域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监督谈话4次;召开“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工作推进会,组织干部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片2场次。健全完善4个股(室)《2023年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共4份,查找廉政风险点24个,制定防控措施24条;梳理个人岗位13个,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48个,制定防控措施50条,填报《临翔区廉政档案登记表》13份,如实报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线。加强民族宗教关系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年内召开分析研判会议2场次,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工作,注重加强网络宗教事务管理,确保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控到位,截至目前无民族宗教舆情信息发生。三是抓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检查暨宗教工作督查对云南省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召开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检查暨宗教工作督查对云南省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时限要求对标对表逐项整改。四是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完成1名参加朝觐人员身份复核,办理公民民族成分变更初审转报并办结35件。五是抓实网格包保、河湖长、林长责任落实。到遮奈村开展巡林工作2次,每周到责任河段新寨河开展巡河并对河道及河岸垃圾进行清理,派出干部职工不定期到章嘎社区责任网格开展环境卫生巡查和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民族工作股、宗教工作股、监督检查股、行政审批股。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含区委统战部)。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共13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局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局事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3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78万元,增长6.58%,主要原因是2023年民贸民品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15万元,增长10.93%,主要原因是2023年民贸民品项目资金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2.3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市级项目经费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3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7万元,占总支出的71.15%;项目支出97.52万元,占总支出的28.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93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基础绩效奖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车车辆维修保养,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三是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人数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四是民族团结保障经费支出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4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基础绩效奖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58万元;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车车辆维修保养,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7万元;三是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人数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0.1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79万元,下降7.40%,主要原因是民族团结保障经费支出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4万元,同比下降1.29%,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基础绩效奖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车车辆维修保养,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三是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人数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9.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6.8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79万元,同比下降7.40%,主要原因是民族团结保障经费支出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税务代扣手续费0.1万元;

2. 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支出1.35万元;

3. 用于民族宗教工作经费支出10.71万元;

4. 拨付临沧市天下茶都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民贸民品项目资金35万元;

5. 拨付凤翔街道办事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3.49万元;

6. 拨付忙畔街道办事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3.3万元;

7. 拨付蚂蚁堆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3.18万元;

8. 拨付马台乡马台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1万元;

9. 拨付蚂蚁堆乡遮奈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1万元;

10. 拨付圈内乡民族文化项目经费10万元;

11.缴纳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1.41万元;

12.拨付泰华寺和谐寺观创建经费10万元;

13.拨付三清宫和谐寺观创建经费10万元;

14.用于民族团结保障经费支出5.05万元;

15.用于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经费支出1.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相比增加2.15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行政运转办公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3%。比上年同期减少5.38万元,同比下降2.65%,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基础绩效奖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车维修费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三是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人数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59.32万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等商品服务支出31.68万元,用于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和生活补助6.9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比上年同期减少4.46万元,同比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调整基础绩效奖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61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0.0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比上年同期减少0.21万元,同比下降1.16%,主要原因是调整基础绩效奖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降低,医疗保险缴费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1.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4万元,单位干部职工大病保险支出0.6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5%。比上年同期增加13.17万元,同比增长18.61%,主要原因是2023年民贸民品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民族文化项目经费支出10万元,民贸民品项目支出35万元,和谐寺观创建经费支出2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支出18.9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比上年同期减少0.97万元,同比降低5.4%,主要原因是调整基础绩效奖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降低,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1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万元,决算为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2.3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64%,完成年初预算的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6%,完成年初预算的23.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和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6万元,下降34.52%。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6万元,下降1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0万元,下降82.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和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民族宗教委及云南大学课题组来临检查、调研民族宗教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7万元,比上年减少1.37万元,下降6.13%,主要原因:一是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大幅度减少;二是委托业务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15万元,邮电费0.33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工会经费2.2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6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6.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6万元,固定资产4.3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5万元,下降14.71%,减少原因主要是:流动资产减少和无形资产摊销。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8万元,下降64.98%;固定资产增加0.53万元,增长13.95%;无形资产增加0.1万元,增长5.5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 资金到位率。2023年部门决算总收入338.33万元,资金全部到位区民族宗教局,资金到位率100%。

2. 资金执行率。2023年决算总收入338.33元,决算总支出337.99元,资金执行率为99.9%。

3. 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经费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管理使用,严格执行报账审批手续,做到专款专用,无贪污、挪用现象。

4.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97.86万元,共5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97.86万元,支出97.52万元,支出率99.65%。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实施民族团结保障、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等项目,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影响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因素分析研判、各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等工作,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全力维护辖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为顺利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预算绩效工作人员收集项目实施相关材料,通过项目最终成果达到的预期目标,逐项对照指标包括项目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初步打分,得出结论,完成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情况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科学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经自评,临翔区民族宗教局项目经费投入、管理均良好,制度健全,绩效指标均已完成,项目完成达到预期,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0801111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1008052047544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