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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临翔区财政局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时间:2021-03-25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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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和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档案、统计、保密、信访、机要、安全、财务、人事、党建、接待联络、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科技信息、新闻宣传、督察督办、综治维稳、固定资产、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物资装备、意识形态、票据管理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有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运用工作。实施绩效管理和综合考评。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保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法规股。拟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章草案。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参与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治区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担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指导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股。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办上级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有关审批许可事项。承担和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工业产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等行政许可事项。协调和管理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信用监督管理股。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区级登记注册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开展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和广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以及广告发布登记等工作。实施网络市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制定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拟订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区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履行质量工作职责进行考核、评议。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编制全区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及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查)计划,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承担和指导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产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查)、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参与制定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承担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的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监察和监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食品安全协调股。承担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推进食品安全战略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评议、考核。负责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乡镇(街道)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区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领域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拟订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特殊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实施。组织组织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食盐、特殊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组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2.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相关监管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和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及安全用药宣传。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计量和标准股。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政策和制度措施并组织施。承担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的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情况。承担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有关认证认可机构及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认证认可行业发展。拟订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服务及创造运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组织开展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裁决作。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促进识产权现代化服务业发展。负责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监管理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依授权承担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执法机构。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机关党总支部。负责机关、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群团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立足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以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为抓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守安全底线、提升质量高线,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确保“十四五”市场监管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是合力打造一体化的市场准入环境。落实省、市市场准入政策共享和“放管服”改革,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便利化服务。加快实现证照管理一体化,继续推行“多证合一”、“一网通办”等改革事项改革。强化公共数据交换共享,完善网上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文书归档等功能。加强政务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提供区域性一体化受理、收件、查询、发证等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

  二是合力打造一体化的市场监管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改革工作要求,完善拟定《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方案》,营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监管环境,配强执法队伍,建立完善市场体制机制,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塑造市场监管新形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信息在区域内充分共享应用,落实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现企业年报率90%以上。对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实施精准监管,对失信企业实施重点监督和联合惩戒。落实“满意消费行动,共建区域内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推动经营主体自律,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平台作用,落实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监管所效能建设,配备完善乡(镇、街道)基层监管所食品快速检测仪、执法终端等设备。

  三是合力打造一体化的质量供给环境。推进质量强区工作。在信息、业务、资源各方面推进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协同联动、效率共同提升,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动博尚菜籽油地理标志产品和临翔昔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不断推动特种设备监管一体化。推进特种设备单位、人员、设备信息互查互享,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运用。

  四是合力打造一体化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全面建成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程监管更加科学,“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社会满意度全面提升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有效遏制制假售假、无证经营等行为,杜绝和控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继续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成果,继续加大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完善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监管机制,有效实施市场监管疫情防控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小作坊登记和小餐饮、小摊贩备案管理,推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餐饮单位“安心码”建设,结合乡村旅游整治打造68家农家乐放心消费示范店,不断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 76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412391.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412391.8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79667.74元相比增加432724.13元,主要原因2021年基本支出比2020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140834.83元与上年的11211459.8元相比减少70624.9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2465.62元与上年的1625144.14元相比增加157321.48元;卫生健康支出1366177.98元与上年的1027618.2元相比增加338559.78元;住房保障支出1122913.44元与上年的1115445.6元相比增加7467.84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412391.87元,其中:本年收入15412391.8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12391.87元(本级财力15412391.8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79667.74元对比增加432724.13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412391.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412391.87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2391.87元,与上年14789667.74元对比增加522724.13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00000元,与上年190000元对比减少90000元,主要原因是市场主体管理减少30000元;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减少6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801行政运行103594921.75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122639.87元;公用经费支出1236852.24元。

  2013804市场主体7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

  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3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681342.72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7217.92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4775.7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职业年金做实部分。

  2080801死亡抚恤80472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997738.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40956.34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5151.4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332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1122913.4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补助部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295846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

  30102津贴补贴574240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

  30103奖金23570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

  30107绩效工资16353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497217.92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30109职业年金204775.7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8694.94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95151.04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856.87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30113住房公积金1122908.4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30201办公费 132500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

  30201办公费39000元。主要用于市场执法及食品安全保障。

  30202印刷费2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宣传。

  30205水费3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

  30206电费5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

  30207邮电费5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

  30211差旅费25000元。主要用于市场执法、食品安全、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

  30226劳务费697347.72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岗位工资及乡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补助。

  30228工会经费187152.2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会经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主要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车辆保险费。

  30239其他交通费637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30305生活补贴80472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本部门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所以无数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本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所以无数据。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本部门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所以无数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0000元,与上年235000元相比减少5000元,下降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85000元与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80000元相比下降2%。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00元,下降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原因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元,与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000元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与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比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费,修理费,车辆保险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各项业务

  (二)立项依据

  《临沧市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发临市监发〔2020〕62号、〔2020〕22号、《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州市局级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范围食品生产加工监管,食品流通环境监管,餐饮服务监管,食用农产品监管。完成国抽90个批次,省抽102个批次,食用农产品240个批次。工作方向人民群众满意。开展蔬菜,畜禽、水产品标准示范基地创建,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发和推进。

  (五)项目实施内容

  完成国抽90个、省抽102个、食用农产品240个批次。

  (六)资金安排情况

  区财政本级预算安排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考核目标。

  (八)项目实施成效

  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抽验、综合执法监管。全年完成食品安全抽验国抽127批次、省抽88批次、农产品240个批次、风险抽验10个批次、节假日抽验5批次。食品流通环境监管,餐饮服务监管,食用农产品监管。开展蔬菜,畜禽、水产品标准示范基地创建,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发和推进。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1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2500元,与上年262500元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11月做预算时在职人员与2020年11月在人员均为75人按区财政人员定额标准年3500元核算;机关单位公用为经费262500元。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681342.72元与2020年746995.2元相比减少65652.48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结转结余。

  工会经费187152.24元与2020年185907.6元相比增加1244.64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有人员与2020年实有人员75人持平但工资津贴增加。按人员定额标准执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主要用于6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的车辆保险费、燃油费、修理费。与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41400111

附件【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32511070618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