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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辖区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贯彻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区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贯彻落实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辖区内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辖区内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6.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17.有关职责分工。与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区林业和草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区生态文明建设、林草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围绕“花园临翔”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生态保护,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努力提升森林质量,切实把绿水青山护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完成森林抚育1万亩、核桃提质增效4000亩、草原生态修复6000亩、全民义务植树80万株,实现林草总产值45.47亿元。
1.圆满完成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任务。防火期间,有效处置森林火灾4起,火灾当日扑灭率100%,无防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发放“致全区人民的森林防火公开信”、“临翔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等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材料8万余份,开展以“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安全避险”等为主的防火专题培训17场次3500余人。修复城市面山、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通道和森林防火隔离带216公里,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618名护林员全部进山入林,把防火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
2.林长制全面推行实施。按照《临翔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实行区、乡、村三级林长制,设置区级总林长2名、总督察1名、副总督察2名、区级林长34名,明确81个区级挂钩联系部门。印发《临沧市临翔区落实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将81个区级部门确定为区级林长联系责任部门,形成总林长领导下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印发《临翔区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设置区级森林警长1人,区级森林副警长1人,乡级森林警长12人,乡级森林副警长12人。于2022年4月2日签发“关于坚决打赢山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的令”的第1号总林长令,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林长制区级会议制度(试行)》《临沧市临翔区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临沧市临翔区林长制工作区级督察制度(试行)》等6项制度。截至目前,区级总林长开展巡林3次,区级林长开展巡林59次,乡级总林长开展巡林128次,林长开展巡林372次,村级林长开展巡林935次。
3.森林资源保护持续有效。开展“爱鸟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系列活动5场次,摆放宣传展板15块,悬挂宣传横幅6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与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签订森林资源林政管理责任状6份,签订护林员管护责任书618份。积极主动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审核上报永久征用林地26件2097.9亩(已获批复12件180.98亩)、审核转报、审批临时占用林地6件404.33亩(已获批复4件171.27亩)、审核审批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3件36.16亩;完成产地苗圃检疫600亩、调运检疫苗木1010万株,木材0.6万立方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2次。以森林督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集中打击毁林种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草原执法监督、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摸排、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为抓手,严厉打击和遏制林业和草原领域存在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侵犯国家或者集体利益、妨碍林业和草原管理秩序等方面的混乱现象和不规范行为,查处林草行政违法案件469起,其中:立案260起、办结141起;不予立案263起、办结263起,收回林地80.98亩、责令恢复植被498亩、收缴罚款4096900元,移交刑事案件19起。自2022年8月2日启动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以来,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图斑查处整改209个、2021年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图斑查处整改359个;正在查处2022年森林督查图斑110个、2022即时监测(省级第一期)图斑600个。
4.林业产业逐步壮大。按照“美丽中国、绿美云南、醉美临沧、花园临翔”建设总体要求,以村庄绿化美化、通道绿化为重点,组织发动全民义务植树80万株;以平村、马台、蚂蚁堆等热区为重点,实施完成坚果提质增效2万亩,完成森林抚育1万亩;选聘护林员618名(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376名),全面加强以94.15万亩生态公益林和93.05万亩停伐天然林为重点的森林资源管护。持续推动林板一体化产业发展,建成人工商品林38.61万亩,其中:短轮伐期原料林(巨尾桉)8.75万亩(平村国有林区7.84万亩、博尚镇大尖山国有林区0.29万亩、其他零星种植0.62万亩)、速生丰产用材林(杉木、西南桦、墨西哥柏等)6.2万亩、一般用材林23.66万亩。
5.林下产业发展迅猛。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林下经济作为绿色富民产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形成以“林-药”为重点,其他林下种植、养殖、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模式为辅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善源药业在小道河示范种植雪胆、金线莲、白芨3000亩,植保生物在南美乡示范种植重楼600亩,双滢生物在凤翔示范种植石斛100亩,朱有勇院士团队在小道河示范种植有机三七1236.8亩,均取得了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在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与华中科技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形成帮扶合作关系,与上海市崇明区开展东西部扶贫帮扶合作,建立了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工作站、朱有勇院士团队工作站。各科研院所开展的雪胆提纯、金线莲产品延伸开发、食用菌推广种植、有机三七种植等仿野生栽培技术研究取得了初步经验和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临沧市临翔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临沧市临翔区临沧坚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临沧市临翔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营林站(临沧市临翔区整改复耕办公室)、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林木种苗站(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核桃产业发展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调查规划队、临沧市临翔区林长制工作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临沧市大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临翔区管理所、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五老山国有林场、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马鹿坑国有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为: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6,066,053.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758,925.80元,占总收入的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307,127.76元,占总收入的5%。
与上年38,014,296.22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051,757.34元,增长126.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一轮整改复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30,517,202.12元相比增加51,241,723.68元,增长167.91%,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一轮整改复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7,497,094.10元相比减少3,189,966.34元,下降42.55%,主要原因是2022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等其他收入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9,211,897.6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0,505.52元,占总支出的14.72%;项目支出93,131,392.08元,占总支出的85.2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64,114,990.57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096,907.03元,增长70.3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一轮整改复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16,651,548.81元相比减少571,043.29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2022年护林员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47,463,441.76元相比增加45,667,950.32元,增长96.2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一轮整改复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80,505.52元,与上年16,651,548.81元相比,减少571,043.29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2022年护林员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09,479.36元,占基本支出的89.61%,与上年13,087,693.54元相比,增加1,321,785.82元,增长10.1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职工工资福利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1,026.16元,占基本支出的10.39%,与上年3,563,855.27元相比,减少1,892,829.11元,下降53.11%,主要原因是2022年护林员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故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0,098.74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7,406.5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131,392.08元,与上年47,463,441.76元相比,增加45,667,950.32元,增长96.2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一轮整改复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857,696.80元,与上年300,000.00元相比,增加5,557,696.80元,增长1,852.57%,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整改复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11节能环保支出46,987,884.00元,其中:2110401生态保护2,823,3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211040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47,000.00元,主要用于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42,661.20元,主要用于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2110507停伐补助387,026.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2110602退耕现金37,030,200.00元,主要用于新一轮整改复耕现金补助;2110605整改复耕工程建设5,157,696.80元,主要用于整改复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支出;2110699其他整改复耕还草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
2.213农林水支出45,923,508.08元,其中: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1,640,773.27元,主要用于整改复耕工作经费、森林抚育补助、森林植被恢复费、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五老山国有林场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9,432,153.57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806,124.46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690,513.58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5,363,874.95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造林补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等;2130505生产发展2,132,180.00元,主要用于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火棘种植项目、临翔区坚果谷坚果庄园示范点建设项目等;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0,530.00元,主要用于金线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毒理试验产品购置、新一轮整改复耕补助;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57,358.25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
3.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0,000.00元,其中: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20,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临翔区五老山国有林场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667,763.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5%。与上年58,355,062.58元相比增加47,312,700.68元,增长81.08%,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一轮整改复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80,505.52元,与上年16,651,548.81元对比减少571,043.29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2022年护林员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9,587,257.74元,与上年41,703,513.77元对比增加47,883,743.97元,增长114.8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一轮整改复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5,07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与上年1,621,848.44元对比减少196,772.90元,下降12.13%,主要原因是2022年死亡抚恤减少。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8,391.8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461.68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00.00元、2080801死亡抚恤124,231.02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91.0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39,94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与上年1,155,408.60元对比增加284,535.22 元,增长24.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3,689.41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36,907.7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85,636.67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710.00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44,868,0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6%,与上年8,575,973.83元对比,增加36,292,110.17元,增长423.18%,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一轮整改复耕补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2110401生态保护2,823,300.00元、211040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47,000.00元、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42,661.20元、2110507停伐补助387,026.00元、2110602退耕现金37,030,200.00元、2110605整改复耕工程建设3,037,896.80元、2110699其他整改复耕还草支出400,000.00元。
4.农林水(类)支出56,694,133.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5%,与上年42,480,173.56元对比增加14,213,960.34元,增长33.46%,主要原因是2022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2130201行政运行2,176,157.52元、2130204事业机构8,993,702.64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1,640,773.27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9,432,153.57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806,124.46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588,593.58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5,066,560.61元、2130505生产发展2,132,180.00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0,530.00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57,358.25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020,5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与上年879,544.00元对比增加140,982.00元,增长16.0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加。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020,526.00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与上年225,393.90元对比减少5,393.90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2022年森林防火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20,000.00元。
除以上几类支出外,本单位未发生其他类别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700.00元,支出决算为88,3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39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3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700.00元,支出决算为88,3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3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8,399.00元,比2021年88,708.80元减少309.80元,下降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法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50,000.00元,与2021年50,000.00元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38,399.00元,比2021年减少309.80元,下降0.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草原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1,026.1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92,829.11元,下降53.11%,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4,887.32元,水费7,310.30元,电费23,308.18元,邮电费41,935.19元,差旅费13,987.00元,公务接待费38,399.00元,劳务费1,025,100.00元,委托业务费60,000.00元,工会经费148,976.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7,123.0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19,109,183.49元,其中,流动资产18,170,651.74元,固定资产13,425,473.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7,513,057.60元,无形资产1.00元(本单位办公楼土地无法计算价值以1元名义金额入账),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12,489,115.1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20,068.34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2022年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加。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20,824,943.25元相比,减少2,654,291.51元,同比下降12.75%,主要原因是2022年银行存款减少;固定资产与上年11,671,090.10元相比增加1,754,383.05元,同比增长15.03%,主要原因是2022年国有林场护林点房屋构筑物增加;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增加0元,与上年度持平;在建工程与上年79,993,080.80元相比增加7,519,976.80元,同比增长9.40%,主要原因是2022年国有林场护林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建工程增加;无形资产增加0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他资产增加0元,与上年度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45,046.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29,016.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16,0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96,046.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8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89,587,257.74元,共28个项目,覆盖率为100%。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林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3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