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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基本职能是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负责交通管理工作;办理摩托车登记业务及驾驶员管理业务;承担道路交通巡逻任务;承办交通肇事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之以恒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70周年大庆安保是尤为关键的一年,一是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密集开展,为确保各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警大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临翔分局交警大队长任组长,交警大队教导员及三名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大队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办,由赵熙林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大队定期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对国庆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狠抓抓落,完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避免出现工作力度从上到下呈现逐级递减局面;明确各成员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是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整体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及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
2.持之以恒抓牢路面执法管控。根据《临沧市酒驾醉驾常态治理工作方案》、《临沧市打击机动车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常态长效治理工作方案》、《整治小型客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市公安机关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市公安机关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类专项整治,结合辖区路网实际,大队科学安排路面勤务,全面强化路面管控,形成严查严管严处高压态势。一是围绕源头、城市、公路、农村四大战场,紧抓“两客一危一货一网”、校车、挂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二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盯紧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三条战线,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实现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常态化管控;二是依托圈内斗阁、蚂蚁堆交警执法站、农村劝导站以及临时查缉执勤点,开展交通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队紧紧抓住贯彻落实“4.26”会议精神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强与银保监局的协作,充分与相关保险公司协商,完善劝导员经费保障等制度,深入推进两站两员建设与保险业深度整合,打造规范、高效、便民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推动保险业向农村全覆盖,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保障,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三是结合全国逢五、逢十、周末夜查及片区区域联合整治统一行动,定期由交警部门牵头组织巡特警、治安、禁毒、派出所等警种力量,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集中统一行动等形式,在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开展多警种联合查缉行动,形成强大震慑;四是全面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大缉查布控系统应用,提高违法机动车的布控、预警、拦截效率;五是突出农村地区学校放(上)学、节假日、赶集赶街、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及交叉 路口、学校、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道路、临崖、临水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六是强化机场、汽车客运站等周边道路,城乡和农村公路、旅游风景区和特色小镇主要道路,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重点路段、区域的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七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掉一批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八是积极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加大“两站”建设,提高“两员”到位率、管事率,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及时劝导和防范严重交通违法。
2019年,大队共出动警力16000余人次,出动警车4100余辆次,开展联勤联动执法52次,启动执法站2个,设置临时执勤点16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6647起,扣车2135起。
2019年8月,已在圈内和蚂蚁堆各设一个劝导站,并完成标准劝导站建设任务;推进全省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大队先后到临翔区各乡镇进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安全宣讲并推进、指导乡镇劝道员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的运用和推广,至今农交安平台开展APP工作动态采集总量14342条(其中18条隐患排查、14324条劝导工作日志),APP安装数量204人次,APP基础数据采集总量134条。
3.持之以恒抓牢交通安全宣传。大队在上级部门及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以安全宣传打头阵,路面整治为支撑,以“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教育为抓手,深化警示教育工作,以警示教育基地为中心,邀请单位、学校、两客一危等重点企业和驾驶人进基地进行学习和培训;同时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融合,结合近期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展板、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开展全方位、高频率的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重要节庆及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及恶劣天气道路预警信息、路况信息;继续开展农村劝导站建设、劝导员培训活动,组织劝导员检查、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形成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使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2019年,大队上报信息430篇,在中央级媒体上稿5篇;在省级媒体:云南法制报、云南交通频道、云南警方、云南公安网、云南网、云南新闻广播等上稿25篇;在市区两级媒体:临沧市区两级电视台上稿5篇;广播电台上稿96篇;手机报上稿6篇;公众号:微临沧、HI临沧、微播临翔等上稿50篇;临翔交警微信公众号原创稿件80篇,转发部局微信7篇;临翔警方微信公众号原创稿件69篇,临翔警方微博原创稿件11篇,转发部局微博57篇;开展“七进”宣传,至今出动宣传警力800余人次,警车200余辆次,进企业50次,进学校52次,进驾校55次,进农村44次,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7次,组织“两客一危一货一网”驾驶员进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92次,悬挂布标200余幅,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00余条,发送提示短信40余次,共计4万余人。制作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制作摆放宣传展板100余块;警示教育基地培训教育人员共计26951人次。
4.持之以恒抓牢重点车辆源头安全监管。以“两客一危一货一网”为重点,会同安监、运政等部门每月组织至少1次进辖区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隐患清零”,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明确主管责任,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反馈至交警。短信提醒告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2019年,共累计监督检查20次,对检查中存在隐患已责令现场整改。
5.持之以恒抓牢道路隐患排查。大队每月定期联合路政、养护段、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道路隐患排查,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形成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局面;推进全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巡逻管理尤其是雨汛时节,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排除隐患;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和乡(镇)交管站的作用,加大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提出具体的整治意见和措施,及时上报辖区党委政府,及时通报公路管理部门,推动相关部门共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全力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2019年上报桥梁安全隐患30个;校园周边隐患2个,整治1个;“千灯万带”安全隐患5个,整治5个;机场高速公路安全隐患1个。
6.持之以恒完善应急保障机制。联合交通、应急救援、医疗等部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应急保障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强化相邻地区的交管部门密切协作、全线联动,确保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和较大交通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救援得当”,严防长时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
大队持续严格按照各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区党委“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并结合当前各类专项整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 补短板、强弱项,提高防控能力水平,不断优化路面勤务管理效能,创新路面勤务管理模式,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019年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6647起,与去年同期37155起相比上升52.4%,其中现场处罚26744起,与去年同期17220起相比上升55.3%,非现场处罚26857起,与去年同期18938起相比上升41.8%,无证驾驶1284起,与去年同期565起相比上升127.3%,酒后驾驶264起,与去年同期43起相比上升514%;核查违法人员839人,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197人,取保候审46人。
2019年车驾管情况:车管业务:新车落户8081辆次,转移登记2573辆次,变更登记66辆次,注销595辆次,转入47辆次,车辆年检18919辆次,免检7420辆次。驾管业务:初次申领1977人,增驾申请952人,补证换证8123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89人,主要是交通协管员149人、城区交通安全监督员4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897.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6.92万元,占总收入的98.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82万元,占总收入的1.75%。2018年度收入合计401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6.83万元,占总收入的96.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8.18万元,占总收入的3.94%。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117.27万元,同比下降27.83%;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9.91万元,同比下降26.18%;其他收入减少107.36万元,同比下降67.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兑付减少,财政资金困难大队列收列支收入减少,向省总队、市交警支队争取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55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3万元,占总支出的86.02%;项目支出357.51万元,占总支出的13.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度支出合计364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4.53万元,占总支出的67.97%;项目支出1166.11万元,占总支出的32.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082.83万元,同比下降29.74%;基本支出减少274.23万元,同比下降11.08%;项目支出减少808.60万元,同比下降69.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兑付减少,财政资金困难,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00.3万元。与上年2474.53万元对比减少274.23万元,同比下降11.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退休3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7.51万元。与上年1166.11万元对比减少808.60万元,同比下降69.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兑付减少,财政资金困难,项目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4%。与上年3498.27万元对比,减少1034.12万元,同比下降29.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兑付减少,财政资金困难,项目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比上年同期138.99万元相比减少127.31万元,下降91.60%。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工作支出11.6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在此项目下列支,2019年调整支出科目;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3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4%。比上年同期2660.32元增加525.35万元,下降19.7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1847.12万元、行政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98.02万元、执法办案-商品和服务支出91.83万元、执法办案-资本性支出31.78万元、其他公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7.39万元、其他公安支出-资本性支出28.83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2019年12月协管员工资未能及时支付,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未能按时使用;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比上年同期162.32万元减少60.22万元,下降37.1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84万元、离退休人员安家费0.03万元、遗属补助0.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及工伤保险)6.89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及死亡抚恤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比上年同期68.67万元增加0.76万元,上升1.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0.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6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大病保险)2.03万元,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比上年同期467.98万元减少405.64万元,下降86.68%。主要用于兑付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已完成大部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兑付;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比上年同期0万元增加83.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在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下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明细
(1)工资福利支出:210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8.18万元、津贴补贴521.15万元、奖金179.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2万元、住房公积金83.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8.0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3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37万元。
(3)公用经费(机关运行费用):98.02万元,其中:办公费0.24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93万元、电费4.94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5.67万元、维修(护)费4.49万元、租赁费0.2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委托业务费7.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07万元,支出决算为84.82万元,完成预算的75.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82万元,完成预算的9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财政资金困难,公务用车运行费未能及时支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55万元,下降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55万元,下降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与上年同期持平。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公务用车运行费未能及时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8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8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02万元,与上年177.72万元对比减少79.7万元,同比下降44.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经费紧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单位日常工作运行保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731.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8.89万元,固定资产1017.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1.23万元,其他资产124.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9.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41.0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55.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37万元,其他资产增加124.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30.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728平方米,账面原值46.8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0.54万元。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财政资金困难,本年支出未能及时兑付,流动资产增加;二是公共基础设施纳入资产管理。
项目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建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合计 | 1731.41 | 538.89 | 1017.02 | 702.42 | 58 | | 256.6 | | | 51.23 | 124.26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大队制定《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经费收支业务管理规定》、《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项目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开支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做好整改,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预算目标基本完成,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预算支出效益明显,有力保障了大队依法履职所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发展奠定了基础。
绩效评价结果: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