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9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各项政策。2.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4.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落实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5.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6.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9.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0.有关职责分工。⑴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⑵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⑷与税务部门有关的职责分工。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生育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靶心”发力,促进行业扶贫精准高效
严格按照“健康扶贫30条措施”要求,积极探索完善“未贫先防”的帮扶配套措施,坚持以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财政、人社、卫健、民政等多部门联动的城乡居民因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监测预警联运机制,对全区因病住院且符合政策报销范围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自付费用进行监测,充分发挥医疗扶贫在脱贫攻坚战中的能动作用。
一是合理确定预警线。结合201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线3500元和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因病住院,年内个人支付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含3000元)的;非建档立卡户参保对象因病住院或政策范围内可报销的意外事故住院,患者单次住院个人支付费用超过3000元(含3000元)的;非建档立卡户参保对象因病住院或政策范围内可报销的意外事故住院的,患者年内累计住院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9000元(含9000元)的,确定为预警线。
二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于每月5日前提取上月全区城乡居民住院结算信息数据,将达到预警线以上的患者相关情况形成预警信息并及时将预警信息发布到各乡(镇、街道)。年内,已发布预警信息22555条。
三是有效实施帮扶救助。组织协调医保、民政、卫健、财政等多部门联动,认真落实医保待遇通过减免门诊一般诊疗费,提高门诊报销限额,取消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提高基本医疗及大病医疗报销比例等政策调整,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一站式、一单式”结算,全面提高贫困人口医疗待遇保障水平。年内,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待遇9406人次,其中救助预警对象3687人次,医疗救助303.11万元,确保预警对象不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有效巩固全区脱贫攻坚成果。
2.加大巡查监管,推动医疗政策全面落实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医保政策全覆盖的要求,结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医疗扶贫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抽调精干力量,落实重点举措,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应保尽保。
一是重心下移强化督导。大力督促各乡(镇、街道)积极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严格执行省级出台的医保扶贫政策和标准,切实抓好参保缴费工作。年内,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262942人,参保率为96.45%,属全市唯一完成参保率达95%以上的县(区),名列全市第一;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000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率为100%。
二是抓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核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待遇落实情况,持续强化门诊和医院报销比例的监测和预警,有效实施帮扶救助,确保政策保障精准到户到人,防止出现过度保障、吊高胃口等情况。
三是积极开展“两定”机构违规查处工作。年内,共组织常规检查108次,查处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项目收费、分解收费、打包收费等违反《医保基金协议管理》行为647例,追回医保基金120万元,对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2人次。
3.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根据市级统一部署,从2020年起,我区将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由现行的“付费总额控制”支付方式改为“总额打包付费”支付方式。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做好学习取经工作。组织业务工作人员于8月20日到云县医保局就“云县模式”进行了专题学习。
二是做实数据收集分析工作。在对近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人次、费用发生情况、统筹支付情况等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分析的基础上,对明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基金收入进行预测分析。
三是做好调研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医共体牵头单位及10个乡镇卫生院、5个村卫生室就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进行调研,掌握情况,研判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事业工勤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2019年10月由区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调配给区医疗保障局一辆斯柯达昊锐牌轿车)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0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6.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因机构改革,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8日成立,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与之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7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25万元,占总支出的25.01%;项目支出657.27万元,占总支出的74.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因机构改革,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8日成立,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与之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25万元。因机构改革,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8日成立,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与之对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8%;人均基本支出为7.31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7.27万元。因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8日成立,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与之对比。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补助26.94万元(其中:财政额度结转23.91);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411.43万元;用于破产终结企业退休人员大病保险54.21万元;用于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金98.76万元;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医疗保险2.22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45.72万元;用于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17.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机构改革,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8日成立,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与之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类)支出81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5%。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救助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2.农林水(类)支出4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8日成立,为新增单位,无年初预算数,无上年数据与之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9万元,占65.08%;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34.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区交叉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万元,因机构改革,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8日成立,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与之对比。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62.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36万元,固定资产34.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因机构改革,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8日成立,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与之对比。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2.24 | 127.36 | 34.88 | | 15.55 | | 19.33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8日组建成立,作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医药服务监督管理股、基金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4个内设机构和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措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整体综合自评结果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