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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以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康宣教、计划免疫、0—6岁儿童保健、孕产妇管理、慢性病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重症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管理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等十四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开展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急诊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诊疗科目。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内设19个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办、医疗护理部、财务资产科、人事科、医保办、感染管理办公室、后勤管理办公室、科教科、门诊部、中医科、抢救室、预检分诊室、老年慢性病科、康复医学科、儿科、发热门诊、口腔科门诊、妇外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4年继续在医共体大力帮助、支持下,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就医服务流程,不断提升居民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积极开展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呼吸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与能力建设及心脑血管救治站工作开展,力争2024年底项目扎实稳步推进,实现呼吸、心脑血管疾病及常见慢性病医防融合。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医共体党委的帮助指导下,中心党员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入社区开展群众走访活动。扎实开展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医德医风及行业行风教育。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我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顺利开展,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和大排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96347.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21553.8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474793.20元。
与上年4229956.09元对比增加766390.92元,同比增长18.1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4人,故本年度人员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96347.01元,其中:本年收入4521553.81元,上年结转收入474793.2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21553.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4229956.09元对比增加766390.92元,同比增长18.1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4人,故财政补助工资收入及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96347.0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996347.01元,其中:基本支出4611017.81元,与上年3696852.52元对比增加914165.29元,同比增长24.73%,主要原因为财政补助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收入、工资收入及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收入增加。项目支出385329.20元,与上年533103.57元对比减少147774.37元,同比下降27.7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比上年度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4729.4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原渠道发放退休费;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99473.2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59433.6元,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0411.2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17476.96元,主要用于失业和工伤保险支出;
6、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3505905.16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
7、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90255.57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补助支出;
8、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155855.13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支出;
9、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7431.00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支出;
10、210049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156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项目经费;
11、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77266.2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81955.56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4761.42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4、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116187.50元,主要用于卫生院设备购置支出。
1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99604.9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4505943.05元(基本支出4505943.05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10496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28854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支出;30107绩效工资189520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8906.8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7266.2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955.5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238.3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299604.9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7263.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11149.87元(基本支出49934.16元,项目支出261215.71元),主要用于职工节日慰问、卫生院日常支出及乡村医生劳务费等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23616.96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支出;30205水费265.60元,主要用于卫生院水费支出;30206电费1850.84元,主要用于卫生院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5124.48元,主要用于卫生院网络费支出;30211差旅费6.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30213维修维护86872.00元,主要用于卫生院维修支出;30218专用材料费2197.00元,主要用于卫生院耗材支出。30226劳务费134815.89元,主要用于卫生院编外人员、村医、公卫人员劳务费支出;30228工会经费49934.1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740.6元(基本支出55140.60元,项目支出276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遗属补助及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支出。其中:30302退休费44729.4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支出;30305生活补助38011.2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及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支出。
4.310资本性支出96513.49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96513.49元),主要用于卫生院设备购置支出。其中:31002 办用设备购置12440.00元,用于卫生院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1003专用设备购置42298.53元,用于卫生院专用设备购置支出;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41774.96元,用于卫生院其他设备购置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说明:1辆车辆为救护车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临卫健联发〔2022〕31号)文件精神,免费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卫生监督协管 12 类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区10个乡(镇、街道)。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医管委办公室)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责任主体,区医共体总医院是项目服务的实施主体,医共体区级成员单位一是作为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是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及技术支持等工作;二是作为基层项目实施单位的补充,承担和协助基层医共体成员单位实施好项目服务;三是依据病种对需要分级诊疗的服务对象开放绿色转诊通道。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10家中心卫生院和104个村卫生室)是项目服务的执行主体,在区医共体总医院的指导下,主要是做好辖区内项目服务工作。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凸显政府责任,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职责,突出公益性,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机制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对全区居民健康状况实施干预,降低健康危害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达到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具有特定的政策目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职行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决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7.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9.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1.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1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所以不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6682102.58元,其中,流动资产3655523.64元,固定资产3026578.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1879.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7276.49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流动资产减少304603.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1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