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关于临沧市临翔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发布机构:临翔区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3-02-24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200400010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关于临沧市临翔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2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情况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情况

3.调入资金情况

4.政府债务情况

5.预备费使用情况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7.上解支出情况

二、2022年重点工作报告事项

(一)落实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情况

(二)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1. 直达资金情况

2. 参照直达资金情况

(三)“三保”支出执行情况

(四)绩效管理情况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思路及原则

(二)财政收支预算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5.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四、2023年工作重点

(一)加强财源培植,增强发展后劲

(二)通力合作,加大向上争取力度

三)盘活土地资源,弥补资金缺口

强化厉行节约,保障“三保”支出

(五)严格债务管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六)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第二部分 临翔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附表

1-1 临翔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 临翔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 临翔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 临翔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5 临翔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1-6 临翔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7 临翔区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8 临翔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 临翔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2 临翔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 临翔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 临翔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2-5 临翔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县对下转移支付)

3-1 临翔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2 临翔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3-3 临翔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 临翔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3-5 临翔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3-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 临翔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 临翔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4-3 临翔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 临翔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 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 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 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本级)

5-6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 2023年临翔区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8 2023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7-1 空表说明

【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之十三】

关于临沧市临翔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2月15日在临沧市临翔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临翔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临翔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在区委的领导下,全区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经济运行回稳向好,结构调整不断深化,民生福祉持续增进,高质量发展态势更加巩固。

(一)2022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4324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211万元,完成市级年初预算94400万元的100.86%,完成区级年初预算95069万元的100.15%,比上年决算数(92231万元)增收2980万元,增幅3.23%。其中:税收收入57719万元,同比减收1300万元,下降2.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62%;非税收入37492万元,同比增收4280万元,增长12.8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9.38%。按自然口径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887万元,同比减收1344万元,下降1.46%。其中:税收收入53395万元,同比减收5624万元,下降9.5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8.75%;非税收入37492万元,同比增收4280万元,增长12.8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1.25%。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0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10500万元的100.03%,同比增支31288万元,增长11.2%。民生支出完成245048万元,占支出比重79%,重点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区收入总计451409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8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5862万元(返还性补助收入613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855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16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7600万元,调入资金39499万元(存量资金统筹调入),上年结转5645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7万元。全区支出总计40050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606万元,上解省、市级专项支出20703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3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798万元。年终结转50906万元(上级补助),2023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1065万元的129.76%,同比减收11547万元,下降17.81%。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6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4091万元的134.36%,同比增支17965万元,增长26.36%,增支原因主要是上年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结转本年支出17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全区收入总计93144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2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完成383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000万元,上年结余21026万元。全区支出总计87968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111万元,上解支出1857万元。年终结转517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4122万元,本级结余1054万元),2023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4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3834万元的100.42%,同比增收13141万元,增长9.29%,增收原因主要是被征地农民保障金代缴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增加,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保费收入增加。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6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9145万元的105.08%,同比增支14756万元,增长11.22%。增支主要原因是部分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因系统原因未清算,延至2022年支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增加,同时上解上级支出增加。

社会保险基金平衡情况:全区收入总计15448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54481万元(保费收入90465万元,利息收入15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5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326万元,转移支付及其他收入4005万元),上年结余40169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支出总计146223万元,其中:保险待遇支出77990万元,转移支出及其他支出1023万元,失业保险补贴支出705万元,上解支出66505万元。收支相抵后,本年收支结余825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42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6万元的98.21%,其中上年结转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6万元的98.21%。收支相抵本年无结余。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情况

2022年,全区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9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862万元(返还性补助收入613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855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1166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8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转贷收入情况

2022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000万元(临翔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

3.调入资金情况

2022年调入资金39499万元,主要是清理财政结余结转存量资金统筹调入。

4.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330479万元(一般债务137479万元,专项债务193000万元)。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365483万元(一般债务172483万元,专项债务193000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

5.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310500万元的1%至3%设置预备费3200万元,动用预备费用于疫情防控支出1038万元,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应急抢险工程项目资金110万元。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107万元,本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7万元,年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798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7798万元。

7.上解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上解20703万元,除正常上解5871万元,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省级以下调库上解省级3532万元,统筹县级上年结转上解市级113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2021、2022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省级统筹1857万元。

以上数据均为执行数,部分数据可能会有变化。我们将在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我区财政总决算后,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二、2022年重点工作报告事项

(一)落实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对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六类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全面退税,并进一步扩大到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七类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减的是税费,增的是信心。我区全年为128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4825万元,其中区本级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7856万元(留抵退税2236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省级以下调库2088万元,通过上解方式上划省级增值税留抵退税3532万元),实实在在地为企业送红利,激发企业活力。

(二)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财政局关于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厘清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以系统为支撑,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在总结2021年直达资金相关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继续规范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挂接、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状况的监督和管理,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持续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对中央直达资金实行全程监控,对直达资金指标实行单独标识,资金监管贯穿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全过程;认真学习贯彻财政部和市财政局各项政策规定,及时将指标信息以及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强化资金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督,紧盯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风险点并予以纠正,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督促各归口业务部门随时关注所属直达资金指标的计划申报、审核、支付,及时发现并阻止问题的发生。2022年直达资金共惠及22584人次,惠及人员补助811万元,较好地落实了各项“六稳”“六保”政策措施,并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1.直达资金情况

上级共下达临翔区2022年直达资金87081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672万元,一般转移支付136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287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5475万元。本级分配下达87081万元,分配下达进度100%,拨付资金79585万元,执行进度91.4%。结转下年7496万元按规定原用途继续使用。

2.参照直达资金情况

上级共下达临翔区2022年参照直达资金687万元,本级分配下达687万元,分配进度100%。已支付资金424万元,支付进度61.7%。结转下年263万元按规定原用途继续使用。

(三)“三保”支出执行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坚持过“更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区级“三保”保障责任,坚持“三保”优先保障顺序,确保人员工资发放和民生政策兑现。加强财政运行预警监测,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保障,确保“三保”运行不出问题,确保“三保”兜得住、财政可持续。全年安排“三保”支出151638万元,实际支出151638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保工资105884万元,保基本民生39570万元,保运转6184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部门和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并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和绩效结果应用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等全过程,实现绩效一体化,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二是开展2021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共选取40个财政预算项目,为下步政府项目建设提供了评价及决策依据。三是对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项目全覆盖开展绩效目标审核,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全区财政工作在困难重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矛盾交织的困境下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运行中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放眼寰球,新冠疫情叠加乌克兰危机,世界经济正迈入高通胀、高利率、高债务、高成本、低增长阶段,重重阴霾笼罩全球。纵观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持续显现,超预期突发因素带来严重冲击,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增大,并在短期内无法有效缓解,我们将高度正视困难和问题,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努力稳住经济大盘、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预算编制思路及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调研临沧的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中心;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政府过“更紧日子”要求,发挥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管理,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支出绩效,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实施“零基预算”原则。取消财政资金的“基数”,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以零为基点,实行预算一年一定。各预算单位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财力状况、政策要求和项目储备情况,细化审核编制预算。完善项目排序机制,分清轻重缓急,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二是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一揽子组合政策影响等因素,科学预测、实事求是地编制收入预算,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支出需要和财力情况科学核定预算,在保障好“三保”基础上,集中财力支持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过“更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把节省下来的资金优先安排用于保障“三保”支出。是坚持“优化结构、花钱有效”的原则。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安排项目经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预算项目绩效审核,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政收支预算

按照“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影响财政收支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对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0887万元增加5413万元,增长5.96%。

——按执收部门分: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区税务局完成68234万元,同比上年68616万元减少382万元,下降0.56%;按自然口径区税务局完成649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4292万元增加692万元,增长1.08%;区财政局完成299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4974万元增加4976万元,增长19.92%;工业园区完成13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621万元减少255万元,下降15.73%。

——收入结构税收收入59150万元(不含增值税留抵退税3250万元),占比61.42%,比上年执行数53395万元(不含预计增值税留抵退税4324万元)增加5755万元,增长10.78%;非税收入37150万元,占比38.58%,比上年执行数37492万元减少342万元,下降0.92%。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10606万元增长2.7%。本级可用财力安排支出191925万元(基本支出137210万元,项目支出54715万元),预留预备费3300万元,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0000万元,预计上级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93775万元(含上年结转50906万元)。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目情况

——基本支出137210万元,同比增加2795万元,增长2.08%,占可用财力191925万元的71.49%。主要构成是:保工资102003万元,保运转3076万元,保基本民生7745万元。

——项目支出178490万元,同比增加5605万元,增长3.24%,其中:区级可用财力安排项目支出54715万元,同比增加29970万元,增长121.12%,占可用财力191925万元的28.51%。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增一般、降专项”的要求,预计上级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93775万元(含上年结转50906万元),同比减少24365万元,下降20.6%,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3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总预备费3300万元,同比增加100万元,增长3.13%,占可用财力191925万元的1.72%。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34848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5794万元,上年结转509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480万元。支出总计34848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000万元,上解支出9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480万元。全区财政收支平衡。

2023年“三保”预算情况

根据《云南省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办法》(云财基层〔2021〕54号)及《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严格地方预算管理 铸牢兜实“三保”底线的通知》(云财基层〔2022〕62号)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明确的范围和标准落实“三保”保障责任,做到应保尽保,不将超出财政承受能力范围的提标扩面的项目纳入“三保”预算编制。全年“三保”预算159171万元,其中:保工资102003万元 ,保基本民生52027万元,保运转514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5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3286万元减少7769万元,下降14.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及房地产政策调控影响,经济下行,出让土地交易受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滑。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693万元(含上年结转51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3144万元减少40451万元,下降43.43%。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收入总计52693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455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转5176万元。支出总计52693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0836万元,上解支出1857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717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54481万元增加12698万元,增长8.22%,增加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2年收缴率仅为46%,欠费数太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23年征缴率不能小于95%。二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正常缴费人员的专项补助纳入个人缴费收入测算,保费收入将相应增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456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46223万元增加8339万元,增长5.7%,增加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金待遇支出增加。

社会保险基金平衡情况:收入合计167179万元,其中: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98154万元,利息收入18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829万元,转移及其他收入23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7160万元,委托投资收益461万元。支出合计154562万元,其中:本年保险待遇支出84860万元,转移支出及其他支出830万元,失业保险补贴支出617万元,上解支出68255万元。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261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1044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我区国有企业存量少、规模小,且属政策性或公益性,无上缴利润,区本级无收入。预计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万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收支相抵,无结余。

5.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预备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1%—3%比例安排3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4%,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及难以预见的其他特殊开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区财政局已将上年度结转支出、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和重点保障的部分项目支出提前下达到各部门,确保区级各部门正常运转,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四、2023年工作重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财源培植,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严格执行《临翔区加强财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和财政、税务等相关单位财源建设责任,提升财政自给率水平。采取巩固提升基础税源、大力培植新增税源、有效盘活资源资产、加大财税征管力度 、实行激励引导等工作措施,提高收入质量,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二是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拓宽收入渠道,堵塞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二)通力合作,加大向上争取力度

深入研究专项补助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相关政策,全区各级各部门全力合作,做实项目规划和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力度申报专项债券项目,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弥补地方财力缺口。重点关注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类项目,以上级专款项目拉动地方产业发展,同时为地方财源培植和长远发展打牢基础。

(三)盘活土地资源,弥补资金缺口

继续加大征地拆迁力度,加快推进土地收储和挂牌出让工作进度,加大对闲置土地盘活力度,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弥补资金缺口,缓解财政压力。

(四)强化厉行节约,保障“三保”支出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力争较上年基础压缩5%的目标任务;实现“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进一步增收节支,优化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科学合理调度、统筹安排拨付各项财政资金,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三保”责任意识,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兜牢“三保”底线,保持财政平稳运行。

(五)严格债务管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平衡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依法落实到期法定债券偿还责任。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银政合作,优化债务结构,拉长还贷周期,在逐年减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基础上,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六)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加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及时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增强绩效意识,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充分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健全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机制。三是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拨款”,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形势更加复杂严峻,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增强财政统筹平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我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为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6.预备费:是指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的、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各级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7.预算绩效管理: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8.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9.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退税额。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更大力度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大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额政策范围,放宽小微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条件,将增量留抵退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至100%,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额。

10.直达机制:将过去财政资金层层审批分配改为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即“一竿子”分配到基层或者项目单位。

11.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

12.“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范围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的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目录动态管理的45项基本民生政策,不含各地自行出台的民生保障项目。“保工资”范围包括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不含省以下各地自行出台的津补贴政策及绩效奖励政策。“保运转”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90200400010111

附件【临翔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附表(公开表)2023022409143114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