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拟用于临翔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1年度实施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地的位置和范围(详见附图)
临翔区圈内乡、平村乡、马台乡、邦东乡、章驮乡。
三、拟征地的规划用途。
临翔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水池建设用地。
四、拟征地面积
本次拟预征土地总面积为1.727公顷(合25.91亩)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六、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翔区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临翔政发〔2015〕13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本项目不涉及移民安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请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做好征地相关工作。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