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同意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临翔环分缴字〔2021〕01号
临沧鑫森新型墙体免烧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005600518858
地址: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丙简村
法定代表人:李相龙
我局于 2021年5月27日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翔环罚〔2021〕08号)对你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贰拾伍万元(¥:2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你公司于2021年6月2日申请分期缴纳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规定,我局同意你公司分五期缴纳罚款,限于2021年10月31日前缴清。
第一期至2021年6月30日前,缴纳罚款伍万元(¥:50,000.00元);
第二期至2021年7月31日前,缴纳罚款伍万元(¥:50,000.00元);
第三期至2021年8月31日前,缴纳罚款伍万元(¥:50,000.00元);
第四期至2021年9月30日前,缴纳罚款伍万元(¥:50,000.00元);
第五期至2021年10月31日前,缴纳罚款伍万元(¥:50,000.00元)。
代收机构以本通知书为据,办理收款手续。
缴款银行账号如下:
开户行:农行临沧南塘支行
户名:代理地方非税收入收缴待结算款项
账号:2417020101004614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