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 (2025)4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翔区迎宾路113号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83-2133135
序号 | 权利人及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章嘎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临翔区凤翔街道章嘎社区迎宾路50号章嘎综合商场上段附10号 | 建筑面积更正为220.38㎡; 专有建筑面积更正为220.38㎡; 土地分摊面积更正为73.46㎡; 用途更正为土地规划用途商业用地、房屋用途公共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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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印 章)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