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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3号(李崇芳)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机构:临翔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5-02-12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3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翔区迎宾路113号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联系方式:0883-2133135 。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方光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临翔区凤翔街道忙角社区旗山路437号华旭小区桂花苑1幢3单元402室

临沧县房权证凤翔镇字第62570号、临沧县房凤翔镇共字第22895号、临国用(2010)第2015号

李崇芳







登记机构: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