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丙芳、徐宏锐、张石艳、张石美、张玉文因保管不善,将云(2022)临翔区不动产权第00005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丙芳、徐宏锐、张石艳、张石美、张玉文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