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徐海平、敖亚红因保管不善,将云(2021)临翔区不动产权第004996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海平、敖亚红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