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凤彩因保管不善,将临沧县房产所有证No.000298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亚静、李亚肖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