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181号
何文美(已故)、杨恒杉共同拥有临翔区菜园社区人民路213号水利施工大队1幢1单元501室房屋。经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审查,杨佳妮对何文美(已故)的不动产(房地产权利)申请继承登记,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后杨佳妮拥有该不动产50%的产权份额。原共有人产权份额不变,杨恒杉拥有该不动产50%的产权份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对该申请进行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2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翔区迎宾路113号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83-2133135
公告网址:临翔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ynlx.gov.cn)
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