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0〕73 号)、《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云竞争审办发〔2020〕7号)要求,决定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重要意义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的积极响应,是地方政府和部门及时纠正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的“催化剂”,更是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保障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的“助力器”。
二、工作流程及职责分工
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和“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一)接收渠道。临翔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应当依托现有的12345、12315 热线电话及平台,以及来信来访等渠道接收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投
诉举报,应当及时转给相应的政策制定机关办理。
(二)受理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举报人”)认为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情形的,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反映,政策制定机关应当予以核实。
(三)受理主体。
1.按照“谁制定、谁受理”的原则,由政策制定机关受理相关投诉。其中,对机构改革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提出投诉举报的,原政策措施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受理;部门代拟起草以政府或政府名义出台的,由拟文部门负责受理;政策措施由多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受理。
2.投诉举报人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投诉举报的,由上级机关负责受理,上级机关经核查属实的,要责令政策制定机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者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向政策制定机关的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举报的,由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受理,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经核查属实的,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和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举报的,由上级机关负责受理。
3.投诉举报的政策措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转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接收,并逐级上报至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机构。
(四)投诉举报的处理。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
1.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应当及时告知有关情况。
2.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政策措施的,应当及时补充审查。
3.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
4.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作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
(五)回应。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受理投诉举报的单位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分送的投诉举报,受理单位应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临翔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对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明确承担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
(二)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配合。投诉举报受理回应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避免推诿扯皮和无故拖延。同时,要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对投诉举报处理回应的工作质量。
(三)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投诉举报分送工作,对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协调,并认真收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情况,定期梳理、分析、通报。各单位在受理回应投诉举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相关建议,请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促进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不断完善。
(四)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通告。
临翔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告》。
附件: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告(参考模板)
临翔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附件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告
(参考模板)
为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根据《临翔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公平竞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要求,现就建立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情形的,可以向本局反映。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883-2165122、2165059
电子邮箱:2045445331@qq.com
联系部门: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577号
地址: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临翔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