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临翔政办发〔2022〕64 号)要求,我局应承接省级行政许可事项5项,现已完成“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4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编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施规范省级暂未出台),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县级权限)【00011410300401】 4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新设)【00011410400401】 15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终止)【00011410400404】 26
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分立、合并)【00011410400402】 39
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新设)【00011410800301】 51
6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变更)【00011410800302】 63
7.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延续)【00011410800303】 73
8.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注销)【00011410800304】 83
9.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县级权限)【00011411100401】92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