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的规定,现就临翔区一次性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政策执行日期执行期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一次性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1.对象: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2.标准:
(1)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0元补贴。
(2)对我区区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对吸纳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报条件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一名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用人单位用于申报、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跨地区、跨年度重复享受。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
(四)所需资料材料
1.临翔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临翔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册;
3.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复印件;
4.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及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电子创业证;
5.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备案表;
6.工资花名册及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7.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申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一式2份,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政策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1.对象: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标准: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村企业就业;
2.签订6个月(含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
3.自劳动合同起始日期连续工作6个月及以上,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任一险种6个月及以上。
(三)所需资料材料
1.临翔区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请表;
2.临翔区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人员名册;
3.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复印件;
4.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及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电子创业证;
5.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备案表;
6.工资花名册及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7.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个人社保卡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一式2份,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申领渠道
以上两项补贴均可通过以下渠道申领:
(一)线上渠道:线上渠道: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222.221.228.231/申领。
(二)线下渠道:申领地点为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提交相关材料。
以上未尽事宜,详情请咨询临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熊老师,咨询电话:0883-2127231。
附:1.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云南省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请表
3.2023年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册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