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发放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23〕57号)的要求,拟在临翔工区区域内评选10名大学生和退役军人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日期为准)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以退役证发证日期为准)在临翔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创业者经营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
(三)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诚信守法经营。
(四)创业者经营项目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五)创业主体为独资经营或社会组织的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其它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
(六)申请人创业主体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属于小微企业。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1年的。
2.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1年的。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4.往年度已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
三、补贴申报
补贴由创业人员自主申报,此项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四、评审程序
(一)区级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大学生申请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退役军人申请者,开展实地调查,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审阅证明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择优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
(二)市级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退役军人事务、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对项目进行复审。并对拟扶持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报名时限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六、报名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一)报名方式。线下报名:高校毕业生到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到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线上报名: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需提供《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1)、补贴申请人的毕业证或退役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七、联系方式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陈高堂,联系电话:0883-2127231。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李振忠 ,联系电话:13988338684 。
附件: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