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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2023年中秋、国庆 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来源: 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5: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翔区2023年中秋、国庆

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2023年第9号)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公众出行、聚餐、购物等将迎来高峰。为助力广大消费者安全、舒心、快乐过节,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别提醒消费者在欢庆佳节的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科学饮食消费,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科学选购中秋月饼,树立科学、理性、绿色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天价”月饼、过度包装,拒绝购买变相搭售月饼。购买时,注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质量稳定,包装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产品。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二、时刻注意饮食安全,在外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前,应注意查看就餐场所是否干净整洁,餐具是否清洁卫生,餐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设定就餐限制条件等。餐后结账时,要仔细核对账单,确认无误后付款。订购外卖时,应尽量选择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口碑好,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订餐。

三、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超范围经营,不超能力接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不得使用三无、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食物时注意生熟分开;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持加工、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

四、各类农村集体聚餐要向所在村、社区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要提前介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依法依规责令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坚决防范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五、家庭聚餐时,不暴饮暴食、不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在家里制作食品时,要做到烧透煮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裹面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四季豆、扁豆、油豆角等豆荚类食品必须先过沸水,再煸炒,确保烧熟煮透。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加热冷却后再储存。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应在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

六、食用食物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应及时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在等待救治过程中,及时采取简易催吐措施,并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可疑食物样品、个人呕吐及排泄物,以备专业机构检验后供临床救治参考。

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和消费权益。餐饮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处置。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