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czj22/2024-00225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0-13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2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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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各项政策。2.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4.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落实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5.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6.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9.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0.有关职责分工。⑴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⑵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⑷与税务部门有关的职责分工。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生育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云南省沧源县边境村的老支书们重要回信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年内,共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职责分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觉维护集体决策,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坚持纪律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贯彻,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医疗保障部门相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典型案例。持续抓好纠正“四风”整治行动,在各重大节日时间节点,通过传达学习、谈话提醒、廉政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不断夯实干部职工日常监管。年内,共开展常规性约谈30人次,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2人次,党内谈话2人次。全局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2.坚持应保尽保,全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协调乡(镇、街道)、卫健、税务等部门,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实现全区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纳24760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24033人的103%;实现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纳268836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264073人的102%。截至目前,全区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纳260649人,占现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的96.95%。

3.筑牢医保民生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抓重点人群参保缴费。实现脱贫人口(42858人)和监测对象(4353人)2022年度参保率达 100%。二是抓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严格按月开展数据比对、提取、分析,并及时将个人自付住院费用超过7000元的数据信息进行反馈。截至目前,共向乡村振兴部门反馈住院医疗费用预警信息13418条。三是抓资助参保政策落实。2022年度,共资助参保56169人950160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1097人351000元;城乡低保11241人1348900元;一、二级重度残疾和农村三级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1465人175800元;脱贫人口42366人7625900元。四是抓医疗保障待遇落实。截目前,全区农村低收入人口普通门诊受益88554人次,医保基金支付5827200元,住院受益 10124 人次,总费用55015800元,医保基金支付 42351300元,报销比例达76.98%。五是抓平台救助受理。自觉加强“政府救助平台”医保模块的学习和应用,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人群能够第一时间获得医疗保障方面的救助。截至目前,共在救助平台上受理644起申请(其中:异地就医报销4起,大病救助20起,参保登记620起),均已按时办结。

4.提升基金使用效率,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结合日常巡查、稽核、专项检查,积极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增强主动控费意识、细化控费措施,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助推医疗机构回归医疗服务本质,确保改革取得实效。2022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计超支5629100元,较上年同期11619900元下降5990800元,下降51.56%;县域外就医医疗费用138429600元,较上年同期125224900元,增加10.54%;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77.79%。二是稳步推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临沧市医疗保障局转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各级医保部门举办的DRG支付方式业务培训。同时,认真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上传医保结算清单,全区17家定点医疗机构已按要求上传医保结算清单。

5.扎实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地见效。一是认真落实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全面推进药品集采工作,并积极做好中选药品采购使用、配送管理等跟踪问效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参加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五省联采及11省联采8批次,共计节约资金38702500元,累计节约资金66375500元。二是深入推进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全区3家二级公立医院和1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截至目前,3家“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处方流转结算服务。

6.发挥医疗保障职能,全力抓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包保网格社区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医保政策。严格执行“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积极加强与财政、卫健部门沟通对接,截至目前,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共收治新冠病毒感染患者501人次,报销费用830253.67元。

7.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年初,召集区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16个成员单位召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联席会议,选聘13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联动机制作用,努力构建医保基金大监管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年内,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7家,追回基金672800元;依法对4家医药机构、1名参保人实施行政处罚,追回基金6900元,罚款10600元,1名参保人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三是深入推进“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177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追回基金293700元。同时,积极开展排查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追回基金6000元。四是全面开展2022年国家飞行检查发现问题对照整改工作。结合开展“六个一”专项行动,积极组织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召开政策宣讲会、座谈会、警示教育会,结合国家飞行检查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共发现7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47条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4000元。目前,违规费用已全部追回。

8.推动智慧医保建设,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一是大力推行医保业务线上办。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医保公共服务网厅、“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停保登记、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等业务,实现经办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二是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采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方式,积极推动医保电子凭证推广运用。截至目前,全区共激活医保电子凭证23040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31390人的79.66%,结算率达24.6%,实现医保卡从“卡时代”迈入“码时代”。三是全力推进医保移动支付。积极协调运营商和医疗机构攻克难关、搭建平台,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付费的堵点问题。截至目前,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已开通移动支付,全区已经进入医保费用线上支付时代。

9.规范业务经办,着力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抖音号推送医保政策文件及视频动画作品,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积极深入乡(镇、街道)与参保群众面对面开展政策宣讲7场次。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周一例会和每月干部职工会时机,让干部职工走上讲台轮流领学,有效提升全局政策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医保经办服务队伍。三是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效能。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完善《临翔区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年内,将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服务事项下沉乡镇(街道)办理,有效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效率,真正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年内,经办窗口共受理办件23499件,都已办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监督管理股、药品服务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险中心

2.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为入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其中: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2022年度收入合计5,155,045.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55,045.8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7,326.45元,增长7.9%。增加原因是:一是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增加,二是调入事业人员2人,新增1名选调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年度调资有4人事业人员每年晋升薪级工资,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导致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7,326.45元,增长7.9%;增加原因:一是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增加,二是调入事业人员2人,新增1名选调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年度调资有4人事业人员每年晋升薪级工资,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导致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支出合计5,155,045.81元。其中:基本支出4,259,613.45元,占总支出的82.63%;项目支出895,432.36元,占总支出的17.3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47,959.78元,下降18.21%。下降原因:一是有六名参公人员分流出去,行政运行支出减少;二是减少企业离休干部保障金及医疗保障和服务能力提升资金等项目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70,749.16元,下降16.97%,下降原因:因有六名参公人员分流出去,行政运行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77,210.62元,下降23.64%,下降原因:因企业离休干部保障金及医疗保障和服务能力提升资金等项目的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元,上年同期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59,613.45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70,749.16元,下降16.97%,下降原因:因有六名参公人员分流出去,行政运行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03,723.58元,占基本支出的91.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5,889.87元,占基本支出的8.35%。人均基本支出为170,384.54元/人/年,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56,148.94元/人/年;公用经费支出14,235.59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5,432.36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77,210.62元,下降23.64%,下降原因:因企业离休干部保障金及医疗保障和服务能力提升资金等项目的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元,上年同期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医疗保障业务工作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医保业务工作日常公用经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4,440.36元,主要用于加强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电子医保卡使用得到有效推广等开支;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547,992.00元,主要用于缴纳一次必性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5,045.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46,506.04元,下降18.1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有六名参公人员分流出去,行政运行支出减少;二是减少企业离休干部保障金及医疗保障和服务能力提升资金等项目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5,49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比上年同期减少20904.17元,下降5.55%,下降原因:因有六名参公人员分流出去,行政运行支出减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473,24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7%,比上年同期减少1178860.87元,下降20.86%,下降原因:因有六名参公人员分流出去,行政运行支出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326,3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比上年同期增加53259元,增长19.51%,增长原因:本年度调入事业人员2人,新增1名选调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年度调资有4人事业人员每年晋升薪级工资,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导致住房公积金收入增加。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几类支出外,本单位未发生其他类型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98.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398.4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我局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98.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398.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我局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028.35元,增长81.79%。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两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因此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28.35元,增长81.79%;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机制体制逐步完善,机构运行更加规范,公务用车正常开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对比上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6,028.3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年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乡镇或村上开展医保相关检查或助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以及车辆每年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三)因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889.87元,比上年减少10,415.32元,下降2.84%,主要原因分析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机制体制逐步完善,机构运行更加规范,但由于本年度有人员减少的原因,导致运行经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528,630.66元,其中,流动资产147,315.00元,固定资产377,037.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78.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568.1元,下降8.26%。下降原因:本年度货币资金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183.16元,增长18.62%。增加原因:采购E人E本和台式电脑等办公设备。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37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3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37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894,588.00元,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80.25%。财政拨付项目经费894,588.00元,支出894,588.00元,支出率100% 。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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