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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czj22/2022-00041
发布机构
临翔区政府门户网站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15
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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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消防队伍。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临沧市临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救援股(应急指挥中心)、减灾股、救灾股、安全生产协调股、安全生产基础股(行政审批股)、人事股7个机构;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安全生产监察专员2 名(副科级)。下属事业单位2个,临沧市临翔区地震局、副科级;临翔区应急管理信息中心、股所级。核定临沧市临翔区地震局事业编制4名(管理2名,专技2名),设局长1名(副科级);临翔区应急管理信息中心事业编制2名。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及时研究部署,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及时研究部署,工作精准到位。认真传达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并就下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层层压实责任,责任精准到人。自上而下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年初,区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副区长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副区长与分管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年初区应急管理局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户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10份,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三是细化责任分工,督查精准到点。建立和推行安全生产重点监管行业领域职责分工制,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项部署、专门督查。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项目建设一线、行业监管部门、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督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四是紧盯责任主体,整改精准到位。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推广运用。认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抓好涉及我区的“墨临高速”“大临铁路”等重点项目及“建设周期在1年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2019年网上录入长效机制企业总数167户,其中:生产经营企业102户,停产企业65户。企业上报自检自查隐患2690条,完成整改2561条,整改率为95.20%;企业“一企一标”备案102户,备案率达100%,信息录入完整率达100%。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为切实抓好全区各行业领域、各阶段、各关键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分别印发了《临沧市临翔区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临沧市临翔区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实施方案》、《临翔区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好全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排除工作的通知》、《临翔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临沧市临翔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方案》、《临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翔区出租房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等工作方案,从制定措施、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等方面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019年共对在建铁路、高速路、城市建设、危化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项目开展安全检查22家次,下达检查记录22份,查处安全隐患52条,52条隐患按要求完成整改。对10个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下达检查记录10份,要求乡(镇、街道)按照检查提出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好地方监管责任,杜绝事故发生。9月27日,对市政府督查组提出的永安氧气厂出口存在安全隐患,组建以应急管理局、区公路局、区路政大队、区交警大队、蚂蚁乡等部门参与的现场协调工作组,在现场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3)加强专项检查,抓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近期重要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对所有公路、铁路、水利设施、房地产和市政工程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隧道、桥梁、临边临口、提升起重、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用电等易发事故环节,以及矿山、城市燃气、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学校、旅游景区、市场商场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汛期生产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做到紧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4)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非煤矿山:全区正常生产5户非煤矿山企业(大寨锗矿、韭菜坝锗(煤)矿、临沧富友矿业拗水处高岭土厂、小尖山石料有限公司、云南正飞建工集团水淌田石场),其余矿山均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一是开展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区生产、在建、停产的5座地下矿山全覆盖进行检查,重点对矿山运输系统、爆破作业等检查内容开展隐患排查;二是认真做好非煤矿山行业“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大检查工作。各矿山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并认真落实整改,共查出安全隐患26条,整改完成24条。检查企业5户,下达《现场检查记录》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责令停产整改1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本(小尖山石料有限公司小尖山采石场)。在开展节前检查中,要求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在检查中与矿山签订《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承诺书》5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5份。截至目前,专项检查非煤矿山36家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6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4份、《复查意见书》7份,查出安全隐患58条,整改完成58条。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非煤矿山企业处罚1户,行政处罚2万元;对2户证照到期的在产非煤矿山下达停产指令(岩石商贸公司三岔河硅矿、小尖山石料有限公司小尖山采石点)。完成云南正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水淌田石场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摘牌工作。

  危险化学品:全区现有危化企业39户,其中:加油站(库)29户、非储存危化品经营企业2户、松香厂3户、氧气充装厂2户、烟花爆竹企业2户、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1户。目前停产停业5户、正常生产经营34户。一是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72 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全覆盖开展部门联合行动专项检查,查处非法经营零售点25家,没收烟花爆竹65件,价值2.3万元;二是开展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及落实《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加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临安办发[2019]14号)文件要求,开展危化企业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68家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40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份,查出隐患73条,完成整改70条;三是配合环保部门对全区加油站开展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程,加强对改造工程中安全生产设施设计的审查报备。四是协助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区商务局取缔非法储存柴油点2处(江航航运公司储油点、高速路项目在小街储油点)。五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警示教育活动,共有23家企业负责人参加,签订《临翔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23份。

  工贸行业:根据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相关通知要求,开展工贸行业百日专项行动,突出查大风险防大事故。一是对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户数、分布区域、重点行业,通过摸底排查,摸清了“3个底数”(工贸行业企业底数53家、高风险源点底数13个、高风险主体责任单位底数10个)。二是重点突出涉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和涉氨制冷企业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工贸企业28个,下发执法文书9份,查出隐患36条,已整改33条。三是国庆节前对临沧澳华食品有限公司的涉氨制冷冷库进行检查,目前企业已制定改造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作出承诺。

  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2019年共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2起(“6.01”坍塌事故、王家寨隧道(斜井)拌合站“7.04”其他伤害事故),结案2起。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相关部门得到警醒。

  (5)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推进,今年来,我局印制安全生产宣传宣传册以及各类宣传单,印发至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公共场所等领域,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18000余份;6月16日,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中,组织区级13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在沧江园参加咨询日活动,同时,10个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据统计,在咨询日当天,共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通过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协调联动。做好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协调工作,一旦灾害发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相关部门(林草、自然资源、水务、气象、消防等)开展防灾减灾及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临翔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代政府草拟《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沧市临翔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沧市临翔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翔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目前三个文件已正式下发各相关单位。应急管理局紧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按照省、市要求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规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活动,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2)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水务局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及物资准备工作;会同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及预防工作。机构改革后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同林业和草原部门沟通协调,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实现无缝对接,2019年共参与扑救森林火情12场次。

  (3)做好救灾工作。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2019年,我区先后经历了风雹、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灾害给灾区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了较大损失和影响。截至目前,全区受灾人口37912万人,因灾死亡0人,倒损民房1户3间, 其中:倒房1户3间,严重损坏房屋2户2间,一般损坏房屋172户216间;农作物受灾面积4082.48公顷,其中:成灾1779公顷、占受灾面积的43.58%,绝收124.13公顷、占成灾面积的3.04%; 因灾造成全区直接经济损失1569.62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达1240.97万;家庭财产损失328.65万元。灾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救灾相关工作,要求应急、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和受灾乡做好抗灾救灾工作,深入村组一线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及时调运帐篷30顶,棉被40床,大米120袋,油42提,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4)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为确保灾情发生后受灾群众能够及时救助,及时协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物资储备计划,目前,储备有帐篷135顶;棉被1698床;油803提;水12288瓶;大米20.125吨。

  (5)组织各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学习。为认真做好我区灾情报送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员培训机制,2019年5月底派员到省应急厅参加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6月12日邀请市局救灾科业务人员对我区10个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大大提升全区灾害信息员的专业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机制,提高我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水平,推进防灾减灾工作有序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6)及时做好救灾物资的调运分配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临翔区应急管理局及时出具《调运区级救灾储备物资通知》至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市民政局分配我区防灾应急包26000个分别发至各乡(镇)街道。

  (7)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5月12日组织区减灾委成员单位30余家参加临沧市2019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着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共展出展板20块,发放宣传材料7000余份。通过开展宣传让群众更好地掌握空袭、地震、火灾等灾害发生时的应对措施,使群众能更好地识别灾害的能力,掌握防灾减灾的技能。

  3、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研判工作,研究制定《临翔区地震局2019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震情月、季、年度会商制度,全年共编制《2019年度临翔区及周边地区地震趋势研究分析意见》2期,《震情跟踪分析月报》12期、《震情通报》2期;加强震情值班工作,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加强与省市及有关县地震部门监测预报的工作沟通和交流,密切关注震情发展,加强余震监测,密切跟踪各类观测资料动态,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庆及主汛期和高考期间的特殊时段,加密震情会商,做好辖区及周边地区的震情趋势研判工作;认真收集、调查、核实和上报各类宏微观异常,做好监测台站、预警台站、宏观观测点巡查工作,加强辖区内监测台站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台站巡查100余次。

  (2)认真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在高考期间积极做好各考点的防震安全相关保障工作,确保了高考期间地震应急保障工作的有序进行;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增强城乡韧性 提高防灾水平”的“5.12”、“11.6”活动主题及“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在沧江园广场、圈内乡坝胡村、平村乡永平村参与开展了2019年“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6防震减灾日”等宣传活动。一年来,共发放《防震避震常识》4000余本、《地震应急自救互救手册》4000余本、赠送防震减灾公益宣传环保袋13000余个,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和好评,进一步增强了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营造了防灾减灾氛围,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第一时间积极应对了永德4.4级地震及楚雄市苍岭镇4.7级有感地震,按照地震应急处置预案和要求,及时做好群众咨询和解释工作,向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震情信息和后续工作情况,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加强抗震设防监管,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按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备案)纳入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程序的要求,遵照国家、省关于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共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备案)2件。

  (4)召开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7月9日,临翔区召开2019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8年防震减灾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一要切实做好防大震、救大灾应急准备;二要进一步夯实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基础;三要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指挥协调能力;四要进一步提高公众防震避险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6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381.77万元,上升99.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81.83万元,增加99.35%。 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新增项目支出地震预测预报资金、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省级冬春求助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61万元,占总支出的92.87%;项目支出27.39万元,占总支出的7.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6.25万元,下降1.6%,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74.45万元,上升26.39%;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80.7万元,下降74.66%。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应急能力建设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6.61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74.45万元,上升26.3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9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80.7万元,下降74.66%,减少主要原因: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减少下达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应急能力建设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2%。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1.43万元,上升0.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应急能力建设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比上年同期减少7.06万元,下降54.3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比上年同期减少12.78万元,下降48.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2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比上年同期增加8.12万元,上升54.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比上年同期增加5.96万元,上升38.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4%。比上年同期增加7.2万元,上升2.3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预算的7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27万元,上升1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万元,增长3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万元,下降84.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临翔区地震局划转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划入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占97.07%;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占2.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对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各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综合督查检查、专项整治、防灾减灾、防震减灾、事故调查、脱贫攻坚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单位对临翔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检查、综合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6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7.37万元,增加了28.47%,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77.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3.72万元,固定资产178.0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40.1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3.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8万(无形资产累计摊销0.5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34万元)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0.45万元,增加85.89%,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80.43万元,增加94.23%,固定资产增加66.58万元,增加59.7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8万元,增加100%,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资产增加原因:机构改革将临翔区地震局全部资产划转入本单位。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7.89

403.72

73.84


15.57


58.27



0.3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的工作任务及目标,资金使用严格审批程序,严把财务审核关,其中,大额资金需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支付,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实施完成的项目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良。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2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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