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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到市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临沧市临翔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政治素质。一是在学习上。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谋划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大会、读书会等,做到持续学、深入学、跟进学。二是在宣讲上。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方案,对接主要领导到挂钩联系村开展宣讲活动。三是在落实上。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找准贯彻落实的结合点、着力点,对照信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整体水平提升。
2.加强党组集体领导,全面压实政治责任。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理论学习、干事创业、检视整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研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激发党员干部坚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理想信念,推动信访工作上台阶。
全面落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全面领导责任,强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围绕“十大行动”目标要求,结合区信访局实际,制定《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打造“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分别制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工作清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工作清单》《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工作清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工作清单》《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工作清单》。按照部署要求,坚决杜绝“谢师宴”“升学宴”,严禁党员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严格财务支出,规范婚丧事宜办理工作,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
严格落实《区信访局党组工作规则》,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促进机关决策和运行高效规范。按时按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积极做党的理论成果和重大决策的学习者、先行者、引领者。立足信访工作实际,投入0.35万元,进一步规范机关党支部阵地建设。扎实推进支部结对共建工作,组织党员到结对的文华社区报到并开展志愿服务,与文华社区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12次,全力配合文华社区做好网格化治理工作。全年共派出人员5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余份,走访商户20余次。完成支部党员“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12次。支部党员回居住地村(社区)主要开展政策宣传、环境卫生清扫、违章建筑摸排等工作,办实事7件。
认真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全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开展机关读书活动4次。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引导舆论氛围,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网络评论员参与评论转发30余次,组建一支11人的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2次,网络虚假负面信息举报6次。积极引导和支持机关干部加强信息报送,切实做好信息整理汇总,并及时报送舆情信息和《每日要情》。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7月7日至8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12日进行了巡察反馈。针对反馈的意见,区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报审并印发执行,同时,召开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积极主动地认领问题,切实把巡察反馈的意见真正落实到改进工作当中,推动信访部门工作规范化,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树牢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履行好信访部门的职能职责,全力维护临翔社会和谐稳定。
3.落实新时代加强人民信访工作要求,信访履职成效明显。
(1)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大信访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一是系统安排部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专题研究信访安保维稳工作,召开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3次,召开全区信访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2次,集中力量推进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有效化解。二是制定方案,确保责任到位。印发《关于做好临翔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及任务分解工作的通知》,对全区涉及的突出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进一步明确了区级包保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针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问题也制定了化解方案和稳控方案,确保责任压实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权益保障到位和人员稳控到位。三是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研究制定《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推动2023年度信访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分工方案》,细化分解31项。四是完善制度,确保风险稳控到位。制定日分析研判和风险问题日报告制度,信访重点人员日见面制度,信访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突出问题化解稳控情况日调度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及时编报《信访信息专报》6期。
(2)抓实基础业务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维护渠道。
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抓实抓好日常接访、交办、督办等基础性业务,以信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着手“如家信访窗口”创建工作,围绕“如家庭一样环境、如家人一样的接待、如家事一样办理”的创建目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努力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2023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550件,办结535件,办结率97.27%。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接访下访210次217批403人,其中,公开接访17次24批94人。年内实施的“惠民行动”群众信访办理提速提效项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57%。
(3)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
①持续开展信访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坚持全面排查有效化解。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矛盾纠纷、重点人员、重点群体持续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滚动排查,动态掌握人头底数、现实表现、社会关系等情况,确保信访重点人员信息“完整、准确、鲜活”。严格按照省、市信访局印发的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方案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区共锁定重点信访人员20人,重点群体13个,社会矛盾风险隐患12个。针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区乡两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作用,专题研究部署和化解。针对短期内能处理的,及时研究主动化解;需要长期关注化解的制定方案逐步化解。每一个人每一个问题,逐一明确管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一人一事一方案、一人一专班”进行化解稳控。全年共化解重点人员10人,重点群体9个。二是聚焦重点对象。民政、检察、公安、信访、卫健、司法等部门聚焦管理服务特殊对象的实际困难、需求和最新动向,紧盯涉众涉访等特定利益群体和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紧盯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人员,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开展帮扶和救助,针对风险因素进行化解稳控,坚决防止漏管失管,酿成事端。三是动态更新数据。针对排查和稳控的重点信访人员、群体和突出问题,根据工作开展进度每周、每月分析研判风险情况和最新动向,每日上报新的增量和存量的化解情况,实现“两重点一突出”情况动态更新。
②常态化抓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一是党政领导干部认真落实接访下访制度。每月均有一名区委、区政府领导到信访部门公开接待来访群众,党政领导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下访,深入矛盾一线、问题集中的地方,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听取诉求,确保群众诉求能及时解决。二是协调各方力量联合接访。切实发挥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协调部门、乡(镇、街道)联合接访,推动信访问题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临翔区“四访”工作法破解信访难题》这一信息先后被《云南日报》和《云南法制报》采用。
③持续抓实重复信访积案治理工作。统筹资源力量妥善化解矛盾,充分发挥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党委、政府领导带头包案,本着以有效化解群众信访诉求为工作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好群众的思想问题,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坚持多元化解和上下联动共同发力,2023年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件8件已全部办结;12件领导包案已全部化解。
④持续抓实赴昆进京访治理工作,确保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一是形成合力化解矛盾。临翔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对接和协调联动,对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和本级排查的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和“三跨三分离”重点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属地责任,着力管住人、管住事,把人员稳控在当地,推动事心双解。对排查发现的遭遇重大变故、生活陷入窘境、有悲观厌世倾向、性格偏执、有扬言滋事行为的,做到当天见面,同步跟进做好情绪安抚、心理疏解和解困帮扶等工作,有效避免了极端恶性事件发生。二是组建队伍进行化解、稳控和劝返。临翔区委政法委统筹,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各责任乡(镇、街道)和部门具体负责,成立矛盾纠纷化解组、稳控组和应急处突组,分别做好信访诉求核实、矛盾纠纷化解和人员社会关系调查劝返稳控等工作,有效防止信访人员离开辖区赴昆进京。三是聚焦重点开展工作。对有到北京重点地区和敏感部位上访史或长期闹访及社会面滋事扰序的涉访人员,严格落实“一事一方案一人一专班”,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和“化解+稳控+处置”的要求处理。四是做好全国“两会”、四川大学生运动会、杭州亚运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信访安保维稳工作。
(4)持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保证信访干部人人熟悉、人人掌握,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好人民根本利益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一是结合《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年活动,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一是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国家信访局〈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条例》进机关、进单位,在全区掀起《条例》学习热潮。二是准确把握“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的深刻内涵,将普法宣传贯穿其中,在日常接访工作中,对到区信访局信访的群众坚持不漏一人100%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三是对排查出的信访重点人员和群体,全覆盖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引导依法依规信访,对信访重点人员属于“涉法涉诉”信访的7人,协同政法部门重复开展普法宣传和释法说理。对诉求缺乏合理性,又多年重复信访对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邀请省级心理专家以“心理疏导+普法宣传”模式进行引导,对实现信访人“事心双解”、息诉罢访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在领导公开接访和下访过程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年共宣传202批(次)336人。五是通过到挂钩社区组织开展以“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的“双服务双报到”活动和到乡镇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条例》进乡村、进社区。六是通过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对接,将《条例》学习纳入“临翔区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轮训班(第三期)”课程,邀请市信访局领导现场授课,推进《条例》进学校、进机关。七是聚焦信访群众,开展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依法规范信访行为”为主题的普法宣讲,全年共宣讲14场次169人,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及宣传册5300余份。为在全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
4.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统筹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做好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复核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点文华社区东港建材城开展卫生清扫、规范摆设活动,投入资金0.20万元,投入人力400余人次;认真落实“绿美云南、醉美临沧、花园临翔”工作部署,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参与社区绿美建设,全年共组织多种形式知识学习2场次,发动干部职工自愿捐款0.05万元;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今年继续选派1名党员干部到炭窑村任第一书记,协助挂钩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认真开展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经自查,我单位无债务情况。同时立足信访职责,及时、如实排查全区有关情况并就信访风险隐患整理上报区委、区政府;年内抽调1名高级工到临沧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7.00万元。局内组建工作专班,深入调查核实非公企业党建及企业运行情况146户,同时深入开展万企大拜访大走访活动,对4户企业进行走访;选派1名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参与5家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联络和指导;认真按照“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拦门山水库及细嘎河段的日常巡河和整治工作,配合文华社区党总支开展好南汀河文华段的日常巡查整治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区级包保燃气安全责任清单》的要求,定期对临沧云州集食品有限公司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督导检查;继续开展扫黑除恶及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滚动摸排,积极发挥信访部门职能,与政法、纪检、公安等部门联系沟通,对我区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为信访领域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成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建设好、运行好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综合平台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合规进行信访,为法治社会建设认真履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两办印发《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苦日子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办文、办会规模,扎实开展好整治“躺平式”干部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增强保密意识,加强保密管理和档案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安全防范工作要求,促进机关安全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股、网络信访股。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是: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3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75万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级视频信访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20号),本年度用专项资金支付了19.72万元的村级视频信访系统设备费用;二是补缴2022年度未交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75万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级视频信访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20号),本年度用专项资金支付了19.72万元的村级视频信访系统设备费用;二是补缴2022年度未交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81万元,占总支出的87.58%;项目支出29.33万元,占总支出的12.42%;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75万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级视频信访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20号),本年度用专项资金支付了19.72万元的村级视频信访系统设备费用;二是补交2022年度未交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42万元,增长8.05%;增长原因是补缴2022年度未交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支出增加19.33万元,增长193.30%;增长原因是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级视频信访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20号),本年度用专项资金支付了19.72万元的村级视频信访系统设备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40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3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村级视频信访系统设备专项资金19.72万元,建设村级视频信访系统,开展视频接访,化解群众信访问题,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信访保障工作经费7.61万元,开展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切实解决重点领域、重点群体信访人员信访问题;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2.00万元,做好国家、省、市重大庆典、节庆及“两会”等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4.75万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级视频信访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20号),本年度用专项资金支付了19.72万元的村级视频信访系统设备费用;二是补缴2022年度未交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以及为完成本机构特定行政工作任务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4万元,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0.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37%,完成年初预算的3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63%,完成年初预算的20.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2023年2月20日接待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信访局到临翔区协调处理重点人员乔义前信访事项1批8人,接待费0.05万元;2023年3月13日接待云南省第三蹲点督导组到临翔区开展信访安全保障调研工作1批10人,接待费0.14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4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管理,严控开支,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47万元,增长8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46万元,增长12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5.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公务车辆购买年限较长,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对公务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故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因开展信访工作专项业务检查及上级检查次数较上年增加,致使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下乡、出差及应急接访、保障信访工作秩序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是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信访局到临翔区协调处理重点人员乔义前信访事项,接待1批8人,接待费0.05万元;二是云南省第三蹲点督导组到临翔区开展信访安全保障调研工作,接待1批10人,接待费0.14万元。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6万元,比上年增加0.60万元,增长0.4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购买年限较长,对公务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故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单位资产总额29.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7万元,固定资产29.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7万元,流动资金减少0.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36.14万元,完成2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81万元,完成206.8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局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9.33万元,完成29.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项目绩效3个,项目绩效目标29.33万元,完成29.33万元。一是村级视频信访系统设备专项资金19.72万元,完成19.72万元,开展的工作是建设村级视频信访系统,开展视频接访,化解群众信访问题,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信访保障工作经费7.61万元,完成7.61万元,开展的工作是开展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切实解决重点领域、重点群体信访人员信访问题;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2.00万元,完成2.00万元。开展的工作是做好国家、省、市重大庆典、节庆及“两会”等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绩效自评定金额29.33万元,拨付项目经费29.33元,覆盖率为100%,财政支出率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7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