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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预
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实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采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 推进临翔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统筹实施医养结合、
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临沧市临翔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云南、健康临沧、健康临翔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信息建设股、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办)、疾病预防控制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与药政管理股、基层卫生与体制改革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股、中医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主动扛起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日常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建立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认真落实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区直公立医院全部重新修订了党组织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医院章程。三是抓实主题教育。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为契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建设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党课”和廉政提醒谈话、约谈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以打造“阳光卫健”和开展“清廉医院”创建工作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系统的总体满意度逐年提升。
2.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落实“三个不发生”要求,坚决守住底线。从严落实中、高风险地区入临人员、辖区内现有常住缅籍人员和临籍在缅人员排查管控。二是核酸检测能力大幅度提升。全区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4家,日单检能力已达到13500人份。三是全面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支援机制。从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抽调150名医务人员组成援边医疗队,已派出6批1360人次支援边境3县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四是全力抓好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工作。确定区人民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按照建设规范和标准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强化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院感管理,增加感控专职人员配备,强化日常督促检查,落实落细医院感染与控制各项措施,全区未发生院染事件,实现了“医院感染零发生,医务人员零感染”的目标。五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第一,二阶段任务,扎实推进第三阶段工作。
3.持续做好“7个专项行动”和创卫工作
一是夯实工作保障。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组织领导体系下,“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协同推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草拟上报了《临沧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1—2023年)》等重要文件,明确工作职能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机制,织牢各级联系联动网。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分批、分层次举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培训,培训400余人。四是补齐工作短板。为确保获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门票,引入第三方服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及时组织邀请专家深入开展指导和考核。临翔区顺利通过省级病媒生物考评。五是全面督查交办问题。层层建立“暗访曝光”“光荣榜”等鞭策激励制度,不定期主城区创卫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六是广泛宣传动员。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创卫进行时”专栏,点赞创卫“热心肠”,刊发创卫文章123篇;在临翔电视台开设“健康临翔”和“健康面对面”栏目,共播出栏目42期,播出公益广告2263余条次。主城区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制,居民健康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均达90%以上,“众参与”氛围逐步形成。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二是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成功晋级为三级医院。三是医疗保障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实施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大大降低了群众就医成本。四是综合监管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医疗安全、医疗纠纷调处等工作持续加强。五是强化基础。区妇幼保健院于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区中医医院住院大楼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除忙畔卫生院外,9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项目投入使用。六是医疗指标稳步提升, 区乡双向转诊逐步合理化,上转1612人次,下转2322人次;双向柔性流动区级下派3154人次、卫生院人员到县级进修学习1980人次;2020年村医工资养老保险补助得到落实;七是社会效益明显提升、满意度、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八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流程更加顺畅,操作更加规范,培训、督导、考核更加紧密,公共卫生管理成效明显。九是以医防融合提高慢病管理水平以信息化管理为依托建设慢病管理平台,将居民、职工的医保、医疗、公卫信息联通,初步健全33万多份居民健康档案,对个体健康进行连续记录,持续追踪。
5.医疗服务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着力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区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胸痛中心通过国家级验收,卒中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区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接受了省级提质达标验收;区妇幼保健院接受省级二级甲等评审验收;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急救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全区获得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0个。共组建专科联盟107个,远程医疗联盟120个。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3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卫生院甲级标准、14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建成67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33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42个发热哨点,全区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全面落实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共引进各类人才223名,挂牌专家工作站133个。
6.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持续巩固“三个90%”(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及治疗有效率)和“两个消除”(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成果,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质量,实现全区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为2030年实现终结艾滋病流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这个工作总基调开展各项防治工作。二是慢性病防治工作稳步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及精神卫生工作不断推进。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
7.人口家庭和妇幼健康项目持续推进
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区共出生1969人,出生率5.73‰。认真做好国家“三项制度”奖扶、特扶对象及其他利益导向政策相关资金的申报工作。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建成临翔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临翔区妇幼保健院已通过省级评审。继续实施好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妇女常见病筛查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年度内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婴儿死亡率均在控制指标内。
8.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强化基础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98家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二是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于今年6月组织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共培训村医80余人,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能够提供6—8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三是加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我区中医医院为帮扶医院,制定相关对口帮扶方案,对我区8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注血式帮扶。加强基层对中医适宜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四是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于2021年通过省级中医服务能力提升验收,纳入云南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9.法规和综合监督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政策环境。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二是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对辖区内医疗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依法取缔,对各类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三是认真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相关行业的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检查中对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并对3家重点建设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进行上门告知其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0.健康产业发展工作基础扎实
一是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实施健康云南、健康临沧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二是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积极配合临沧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是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禁烟控烟等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四是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拟订落实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和医养结合措施办法,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933413.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742220.8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5022.66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5036170.34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171164.71元,主要因为2024年预算收入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资金减少200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778391.2元,其中:本年收入37742220.86元,上年结转收入5036170.3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742220.8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026187.37元,主要因为2024年预算收入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资金减少200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2933413.8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778391.20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7397.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78478.04元,主要因为2024年预算支出含乡村医生生活补助4929100.00元;项目支出29570993.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04665.41元,主要因为2024年预算支出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资金减少200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7788.72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29549.0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3.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52045.4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4.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617672.6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47901.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5734.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7.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689723.76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8.210019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监督支出;
9.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16514.62元。主要用于新冠患者救治费用支出;
10.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6040299.66元。其中4892400元用于乡村医生活补贴支出、1147899.66元用于乡村医生基本药物支出;
11.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376621.79元。主要用于临翔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2.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贫困孕产妇救助支出;
13.21004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临翔区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14.210049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12160000.00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及“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支出;
15.210079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4746657.27元。主要用于临翔区计划生育奖优免补等各项经费支出;
1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70267.06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互助支出;
1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3825.18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单位医疗支出;
1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02750.47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7784.91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伤保险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
20.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临沧市集中隔离场所建设支出;
2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63254.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补助部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6246508.66元(基本支出6246508.66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49427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1575774.00元,主要用于拨付职工津贴补贴;30103奖金627480.00元,主要用于拨付职工奖金;
30107绩效工资459684元,主要用于拨付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7672.64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30109职业年金缴费347901.44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缴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4092.24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750.47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519.59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30113住房公积金463254.48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0103.8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人员生活补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16398.09元(基本支出510194.68元,项目支出1706203.4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三公经费、工会经费、对个人家庭生活补助、专用设备购置费。其中:30201办公费1223871.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创卫及“7个专项行动”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综合业务、疫情防控业务项目的办公费;30207邮电费2473.9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电话费、网络费的缴纳;30211差旅费46209.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出差费用;30217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创卫及日常公务接待;30224被装购置费85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卫生监督执法员制服;30226劳务费251634.87,主要用于本单位创卫及疫情防控等劳务费;30227委托业务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创卫等相关方面的业务支出;30228工会经费61294.6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工会经费缴纳;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燃油费、维修费;30239其他交通费用269400.00元,主要用于创卫等交通费用;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14.62元,主要涉及本单位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创卫相关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08551.45元(基本支出6450694.52元,项目支出5857856.93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30301离休费148908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工资支出;30302退休费1332686.52元,主要用于原渠道发放退休费;30305生活补助10387294.93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专项资金补助;30307医疗费补助4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休职工医疗费补助;30309奖励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学金;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4462.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代缴社会保险费;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200.00元,主要计划生育补助。
4.309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219600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1960000.00元)。30905基础设施建设21960000元,主要用于集中隔离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5.310资本性支出46933.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6933.00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46933.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及医疗设备购置。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3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临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苦日子十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00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组织制定和修订相关预案及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开展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培训,对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提供指导;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定期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预警响应;指导隔离留观场所的规范设置、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案,统筹疫苗调拨、分配储运及管理等工作,督促指导全区规范设置疫苗接种点、接种台,统筹推进疫苗接种工作进度;负责社会心理疏导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卫生综合业务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2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卫生监督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诊所等开展检查,对违规行为人作出处罚,所取得罚没收入上缴财政,申请用于开展工作的成本性(公务)支出,维持日常运转,进一步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管职能,完善和健全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强化执法保障。
(三)创卫及“7个专项行动”项目专款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20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聚焦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弘扬健康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行动。卫健部门牵头项目为“除四害”“管慢病”“家健康”,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四)临翔区卫生健康局单位自有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155022.66元。
绩效目标设置:规范资金使用,完成工作任务目标。
(五)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4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一是全面普及防治艾滋病知识;二是提高随访治疗的规范性,强化临床治疗工作;三是突出重点地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和重点人群,加强暗娼、男同、吸毒三大高危人群和青年学生、老年人的综合干预措施,增强艾滋病危害警示性教育;规范丙肝、性病疫情报告及梅毒诊疗、转介服务;创新互联网+综合干预模式,推进暴露前后预防工作,减少艾滋病传播。四是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控工作。五是持续开展防艾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五进”活动;六是充分履行区防艾委办公室职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区防艾委各成员单位贯彻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强化属地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压实部门职责,落实四方责任。
(六)临沧市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1000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完成项目招投标,按照“三区两通道”“一人一间一卫”等规范标准建设集中隔离场所,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供给保障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屏障。
(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376621.79元。
绩效目标设置:对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和学校供水设施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查。对辖区内学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查。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查。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查。对辖区内凤翔街道、忙畔街道建成公共场所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巡查,其余8个乡镇公共场所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查。重点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领域进行巡查,辖区内没有上述行业领域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行业领域进行巡查。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每年至少开展2次巡查。完成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其他信息报告。
(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专款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1196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建设焚烧规模12t/d(设备服务年限为15年),配备移动应急处置车辆1辆,配备医疗废物专用转运车20辆。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为临沧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严智仙。区卫健局根据发改部门和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九)计划生育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1729287.27元。
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符合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一次性奖励金、失独抚慰、教育奖学金、医保个人部分资助等人员的信息,剔除生二胎、死亡等原因不再符合享受人员,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兑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云发〔2016〕28号)和《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具有特定的政策目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职行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决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7.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9.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1.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1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0194.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87.28元,主要因为人员增加1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6729937.03元,其中,流动资产466330.21元,固定资产6263606.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7840.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0012.54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减少677828.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