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推进临翔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
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临沧市临翔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主动扛起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日常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建立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认真落实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区直公立医院全部重新修订了党组织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医院章程。三是抓实主题教育。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为契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建设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党课”和廉政提醒谈话、约谈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以打造“阳光卫健”和开展“清廉医院”创建工作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系统的总体满意度逐年提升。
(2)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落实“三个不发生”要求,坚决守住底线。从严落实中、高风险地区入临人员、辖区内现有常住缅籍人员和临籍在缅人员排查管控。二是核酸检测能力大幅度提升。全区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4家,日单检能力已达到13500人份。三是全面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支援机制。从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抽调150名医务人员组成援边医疗队,已派出6批1360人次支援边境3县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四是全力抓好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工作。确定区人民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按照建设规范和标准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强化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院感管理,增加感控专职人员配备,强化日常督促检查,落实落细医院感染与控制各项措施,全区未发生院染事件,实现了“医院感染零发生,医务人员零感染”的目标。五是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第一、二阶段任务,扎实推进第三阶段工作,截至11月14日24:00,完成12岁及以上人群全程接种286438人,完成率达103.97%。完成3-11岁人群接种情况16138人,完成率达39.89%,未完成35098人;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完成8819人,完成率达20.08%,未完成35098人。
(3)持续做好“7个专项行动”和创卫工作
一是夯实工作保障。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组织领导体系下,“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协同推进;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副区长任副指挥长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组建了创卫工作专班在区政府一楼集中办公。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草拟上报了《临沧市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1—2023年)》等重要文件,明确工作职能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机制,织牢各级联系联动网。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分批、分层次举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培训,培训400余人。四是补齐工作短板。为确保获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门票,引入第三方服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及时组织邀请专家深入开展指导和考核。临翔区顺利通过省级病媒生物考评。五是全面督查交办问题。层层建立“暗访曝光”、“光荣榜”等鞭策激励制度,不定期主城区创卫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六是广泛宣传动员。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创卫进行时”专栏,点赞创卫“热心肠”,刊发创卫文章123篇;在临翔电视台开设“健康临翔”和“健康面对面”栏目,共播出栏目42期,播出公益广告2263余条次。在高速路出口和火车站,制作2块立柱式广告牌,24小时不间断播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主题内容;在主城区制作安装宣传标语800余面,在全区78辆公交车车载电视和480辆出租车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创卫宣传广告,累计播放10万余条次。在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通过网格、社区、小区、街道路口疫情防控点和入户宣传,向市民、店主、商户发放创卫宣传手册3万余份,创卫宣传环保袋7500余个,创卫宣传扇子1万余把。七是全区创卫有序推进。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和现场指导,开展“卫生单位评比”助推创卫出成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提升,城市管理与服务能力得到加强,主城区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制,居民健康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均达90%以上,“众参与”氛围逐步形成。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二是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成功晋级为三级医院。三是医疗保障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实施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大大降低了群众就医成本。四是综合监管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医疗安全、医疗纠纷调处等工作持续加强。五是强化基础。区妇幼保健院于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区中医医院住院大楼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除忙畔卫生院外,9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项目投入使用。六是医疗指标稳步提升,区乡双向转诊逐步合理化,上转1612人次,下转2322人次;双向柔性流动区级下派3154人次、卫生院人员到县级进修学习1980人次;2020年村医工资养老保险补助得到落实;七是社会效益明显提升、满意度、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通过统筹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医共体资源调配、业务经营、质量评价、财务分析、效率服务运营能力,从行政、资金、人力资源、绩效、业务、药械的统一优化服务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八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流程更加顺畅,操作更加规范,培训、督导、考核更加紧密,公共卫生管理成效明显。九是以医防融合提高慢病管理水平以信息化管理为依托建设慢病管理平台,将居民、职工的医保、医疗、公卫信息联通,初步健全33万多份居民健康档案,对个体健康进行连续记录,持续追踪。对“七大慢病”患者及高危人群进行分级、分类、分标管理,医生为患者制定出可行的个体化管理方案,对慢病患者及高危人群的县乡村三级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
(5)医疗服务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着力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区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胸痛中心通过国家级验收,卒中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区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接受了省级提质达标验收;区妇幼保健院接受省级二级甲等评审验收;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急救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全区获得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0个。共组建专科联盟107个,远程医疗联盟120个。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3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卫生院甲级标准、14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建成67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33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42个发热哨点,全区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全面落实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共引进各类人才223名,挂牌专家工作站133个。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目前,共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84名。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共选派3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昆明市中医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进修学习。通过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共开展新业务新技术370多项,大血管外科、耳鼻喉、妇科、儿科等学科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6)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持续巩固“三个90%”(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及治疗有效率)和“两个消除”(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成果,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质量,实现全区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为2030年实现终结艾滋病流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这个工作总基调开展各项防治工作。二是慢性病防治工作稳步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及精神卫生工作不断推进。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在便民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村(社区)活动场所等方便群众的场所配置相关设施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辅导)等服务,使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得到提升。三是传染病流行有效防控。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建立覆盖全区主要病种的疾病监测网络;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审核率、完整率,降低漏报率,保持全区传染病报告质量稳居全市前列。
(7)人口家庭和妇幼健康项目持续推进
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区共出生1969人,出生率5.73‰。认真做好国家“三项制度”奖扶、特扶对象及其他利益导向政策相关资金的申报工作。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建成临翔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临翔区妇幼保健院已通过省级评审。继续实施好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妇女常见病筛查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年度内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婴儿死亡率均在控制指标内。
(8)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强化基础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98家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二是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于今年6月组织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共培训村医80余人,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能够提供6—8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三是加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我区中医医院为帮扶医院,制定相关对口帮扶方案,对我区8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注血式帮扶。加强基层对中医适宜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四是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于2021年通过省级中医服务能力提升验收,纳入云南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9)法规和综合监督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政策环境。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截至11月12日,检查清洁消毒覆盖率达100%,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127户,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余份,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43家公共场所、医疗机构、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共计13.08万元。二是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对辖区内医疗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依法取缔,对各类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完成个体诊所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疫情防控预诊分诊设置66家。取缔流动牙医摊点20个、有效震慑了非法行医活动的猖獗势头,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三是认真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相关行业的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检查中对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并对3家重点建设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进行上门告知其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0)健康产业发展工作基础扎实
一是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实施健康云南、健康临沧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二是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积极配合临沧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是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禁烟控烟等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四是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拟订落实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和医养结合措施办法,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1,93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2.63万元,占总收入的93.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9.55万元,占总收入的6.19%。
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8240.06万元,同比减少90.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7852.99万元,减幅90.78%;其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87.08万元,减幅76.4%;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0万元、存在应急物资储备550.00万、存在学前教育收入220.00万等;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0新冠疫情突发,存在捐赠资金427.33万元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3,81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67万元,占总支出的17.3%;项目支出3,159.01万元,占总支出的8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总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497.07万元,同比下降54.07%。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1.45万元,同比下降3.14%;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475.62万元,同比下降58.62%。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为在职人员调出3人引起工资福利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2020年存在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项目支出5537.22万元等项目支出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0.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45万元,同比下降3.1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在职员工调出3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0.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3%,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1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9.01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475.62万元,同比下降58.62%。减少原因为2020年存在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项目支出5537.22万元等项目支出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754.49万元;二是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462.78万元;三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146.65万元;四是2020年中秋节化解历年工程款328.89万元;五是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165.00万元;六是爱国卫生专项支出84.72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7.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01%。比上年同期减少136.04万元,同比下降5.8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冠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比上年同期增加1.7万元,同比增加2.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比上年同期减少245.98万元,同比减少13.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支出、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和发展支出、基本公卫支出、疾病防治、艾滋病防治支出、中医药、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支出、医疗保险支出、疾病应急救助支出、人才培养支出等;
3.城乡社区(类)支出3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比上年同期增加328.9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
4.住房保障(类)支出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比上年同期减少0.65万元,同比减少1.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比上年同期减少220.00万元,同比减少57.14%,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购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的50.1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7.8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疫情与我区创建爱国卫生城市,平台用车较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做到能省则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60万元,下降9.8%。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3万元,增幅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27.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做到能省则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5万元,占91.49%;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占8.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卫建设、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督查、健康扶贫、卫生监督检查、疾病防治等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考察、临翔区防艾工作调研、创卫省级专家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云南省“十四五”托育服务规划专题调研等产生的7个批次、74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80.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99万元,同比增长184.5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劳务费32.82万元、在职人员交通补贴28.8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中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129.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1.69万元,固定资产897.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28.73万元,降幅92.6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2.78万元,增幅33.0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29.04 |
231.69 |
897.35 |
621.2 |
49.01 |
227.14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临翔区卫健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159.00万元,共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3159.00万元,支出3159.00万元,支出率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卫健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2.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2.78万元,支出1462.7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74.44万元,同比下降73.58%,主要原因为2020年公立医院项目建设基本完成,支付工程款减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部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