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水务局)
索引号
zfb1/2024-00189
发布机构
临翔区水务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0-16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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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5号)和《临沧市临翔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翔深改发〔2019〕1号)精神,设立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家、省、市和区政府核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乡镇(街道)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必要时,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临沧市临翔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水旱灾害防御有关工作。

(2)与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稳定、堤防安全负责。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由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牵头,会同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组织建设,锻造政治过硬干部队伍。坚持不懈抓组织建设,以党建助推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坚持在重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干部,锻造过硬队伍。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扛起主责,坚决抓好主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落实落细第一责任人各项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把解决问题作为工作实践的重要标准,使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干部职工监督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临翔水利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学工作方法和坚强作风保障。三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卫生城市创建等各项工作中。特别是在10月31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水务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有17人外调参与疫情防控,6人每天轮流参与菜园社区1号核酸采集点秩序管控,其余人员轮流到包保网格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以微薄之力展现了水利工作者的责任和担当。

2、抓工程项目,高质量推进水利工程。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完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指标29.5平方千米,完成任务数30平方千米的98.3%。2022年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5%,较2021年提升4.16个百分点。大桥坡水库、三岔箐水库、弯子水库、大营铺水库、曼豪箐水库、南汀河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一期)、临沧市临翔区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博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临翔区第四净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临翔区博尚片区供水工程、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等项目正加紧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型灌区项目前期正加紧推进;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座小型水库雨水情和4座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已完成;蚂蚁堆乡曼启村坝兔河水美乡村小流域治理已完工;西河(勐旺河)小流域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紧扣《临翔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加快水利专项债券申报,完成重点水利项目“三区三线”试划、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论证等相关工作。

3、抓河湖长制,倾力打造美丽(绿美)河湖。严格落实落细河(湖)长责任,齐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治理问题。2022年,区级河(湖)长开展巡河巡湖325次,乡(镇、街道)级河(湖)长巡河巡湖1348次,村(社区)级河(湖)长巡河巡湖2626次。一是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截至目前排查出“四乱”问题8个,均已整改完成。二是持续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清河行动累计投入整治人数4809人,车辆752辆次,清理河道1728.61公里,清理垃圾1178.8吨,出动执法人员359人,绿化河堤2453米,“清河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加快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涉及的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省级督导检查新发现的3个碍洪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四是组织完成临翔区境内21条河流及21座水库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85条段河湖健康评价和“一河(湖)一策”滚动修编、《临翔区绿美河湖十年规划(2022—2031年)》《临翔区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编制上报。实施博尚水库、鸭子塘水库,南汀河西河段、勐旺段,曼启村坝兔河美丽河湖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883万;中山水库和铁厂河水库2座水库目前已向省级申报评定省级美丽水库。五是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制作安装河(湖)长制公示牌,在河道、河岸、水库、渠道等显要位置公开“河(湖)长”信息、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利用电视、手机、展板、宣传册、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共享幸福河湖的浓厚氛围。

4、抓执法监管,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坚持依法治水管水,狠抓水法规宣传和水资源管理,依托扫黑除恶,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采砂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等专项行动,有力维护全区良好的水事秩序。2022年,共有18名干部通过行政执法统一考试。一是及时完善采砂规划。结合全区各乡(镇、街道)用砂需求,编制完成《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河道采沙规划(2021—2023年)》,现全区共有34个采砂点,其中:15个采砂点已通过公开招标合法开采,另19个采砂点正在开展招标相关手续。二是规范管理砂场企业。办理采砂许可的15户河道采砂企业计量准运和远程监管系统运行正常,并按照“十条标准”完成规范化管理建设。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牵头制定了《临翔区砂石整治百日行动方案》《临翔区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联席会商,常态化开展白天日常巡查检查,不定期开展夜间凌晨突击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非法采砂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020年以来,累计出动巡查人员496人次,车辆198辆次,取缔非法采砂点51处,销毁抽砂设备4台,拆除拦河坝6道,立案查处4起;开展联合专项巡查整治1次,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拆除抽沙机1台、洗砂设备3台,砂料传送带5条,清理砂石5000立方米。四是严格水保执法。加强水保执法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2022年,共办理水保方案许可10件,完成验收备案5件,完成水保方案审查22个,完成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35个。查处水保违法案件7件,已结案3件。

5、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销号清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环保督察涉水问题的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问题处理落实,以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严格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小水电清理整改问题。规范电站生态流量监测设备运行监督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委托第三方对基础数据信息、生态流量泄放方案 、生态流量泄放过流能力等进行全面复核修正,确保生态流量泄放满足运行要求。对未按要求足额稳定泄放生态流量的小水电站,依法依规督促限期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家,罚款50000元。督促未完成整改的大忙那河、官山三级电站按要求抓紧整改。二是交办的投诉举报未完成整改问题。实施环湖截污工程,建成截污管网7500米;实施博尚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建成截污管道8.2千米;启动实施南汀河博尚水库国控断面源头水污染防治工程一期项目。三是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不稳定问题。严格按照市区国控断面脱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抓实源头管控、面源防控、工程治理等措施,切实抓好流域内国控断面劣V类水质断面“清零”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四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存在的问题,加快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护巡查制度的建立完善。

6、抓灾害防御,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好抓实水旱灾害防御、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人责任,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完成全区已建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大坝安全责任人,2022年防汛抗旱责任制通告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二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监测分析,扎实开展汛前检查,筑牢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落实备汛措施,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水利专家库和防灾救灾应急队伍建设,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2022年以来,集中开展汛前、汛中和后汛期隐患排查整治4次,参与组织调度演练2次。三是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加强巡查值守,遇强降雨和发生险情时增加巡查人员、加密巡查频次、加大巡查范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切实做好区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以及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培训,确保预警信息发得出收得到。截至目前,共发出山洪灾害预警信息17条次(准备转移14条次、立即转移3次),请省级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2次,其中省级对全区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1次。五是抓好全区河道清淤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确保汛期安全度汛和发挥防洪减灾效益,高度重视河道清淤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2022年共完成河道清淤约4.5公里、水库除险加固2座。六是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科学研判,认真抓好库塘蓄水工作,切实做足今冬明春抗旱准备。全区有蓄水能力的水库、坝塘共45件,其中:中型2件、小(一)型10件、小(二)型28件、坝塘5件,目前共完成库塘蓄水4178万立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080万立方米的102%。七是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制”,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加强检查和隐患排查等措施入手,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年内,全区水利行业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股、水资源股、建设运行管理股、水土保持股(加挂临沧市临翔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牌子)、水旱灾害防御股。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鸭子塘水库管理局(正科级、公益二类)

2.博尚水库管理局(副科级、公益二类)

3.规划计划办公室

4.水利工程管理站

5.水政监察大队

6.河湖长制办公室

7.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开发办公室

8.防汛抗旱办公室

9.农村水利水电办公室

10.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临翔区水务局(本级)

2.临翔区博尚水库管理局

3.临翔区鸭子塘水库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1878495.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35981.2元,占总收入的95.8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42514.39元,占总收入的4.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8005778.83元,下降83.24%,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拨入临沧市中心城区供水工程专项债券资金,本年无此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4131146.88元,下降82.87%,减少原因是上年度拨入临沧市中心城区供水工程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3874631.95元,下降88.8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电建河道治理开发有限公司等拨入工程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2612446.09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6512.49元,占总支出的26.03%;项目支出38915933.6元,占总支出的73.9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6558745.34元,下降79.7%,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临沧市中心城区供水工程债券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2876.9元,增长2.26%,增加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五险一金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06861622.24元,下降84.17%,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临沧市中心城区供水工程债券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96512.4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2876.9元,同比增长2.26%,增加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五险一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48719.26元,占基本支出的90.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7793.23元,占基本支出的9.1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3900.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915933.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6861622.24元,同比下降84.17%,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临沧市中心城区供水工程债券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5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博尚水库大坝坝顶风雨连廊设施拆除保障专项经费68462.23元,大桥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经费1000000.00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作经费105985.66元,水利工程建设6227032.13元,水利前期工作155000.00元,水利执法监督工作经费135331.50元,水土保持工作经费47595.00元,防汛80846.57元,抗旱750000.00元,农村水利420000.00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9375428.70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270000.00元,三岔箐、弯子水库征地补偿资金1379760.00元,农村人畜饮水1100000.00元,其他水利支出14215423.61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22857.42元,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1915000.00元,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8354.77元,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000.00元,博尚水库管理运行维护经费50000元,博尚水库环境治理工作经费30939.12元,博尚水库维修养护工作经费22799.1元。鸭子塘水库管理运行经费12164.20元,鸭子塘水库工程建设区级配套专项资金200000.00元,鸭子塘水库水利项目市级配套资金582953.5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08123.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08%。与上年相比增加1440199.21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博尚水库大坝坝顶风雨连廊设施拆除保障专项经费、澜沧江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临翔区平村乡供水工程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等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846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8462.2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8462.23元,同比增长100%,原因是博尚水库大坝坝顶风雨连廊设施拆除保障专项经费及大桥坡水库工程建设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835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4499.3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1373.71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00元、2080801死亡抚恤289048.08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33.2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6742.72元,同比增长46.33%,增加原因是本年支付死亡职工丧葬补助、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9429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4952.6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42590.9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3895.75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86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21.38元,同比下降0.18%,减少原因是本年人员从单位调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

4.农林水(类)支出36813048.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8%。主要用于2130301行政运行1572624.6元,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8573905.94元,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6362032.13元,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150000元,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73700元,2130314防汛50000元,2130315抗旱750000元,2130316农村水利420000元,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9375428.7元,2130333信息管理270000元,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1100000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5477500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22857.42元,2130505生产发展1915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59495.94元,同比增长10.7%,增加原因是本年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农村人畜饮水资金增加。

5.住房保障(类)支出853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85395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505元,同比增长5.11%,增加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公积金支出增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000元,同比增长100%,增加原因是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增加。

除以上几类支出外,本单位未发生其他类型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760元,支出决算为5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760元,支出决算为5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年初预算数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00元,年初预算数为47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接待函、无接待清单不接待,做到合理开支,最大限度减少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66元,下降0.89%。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比上年同期0元减少0元,下降0%;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000元,比上年同期50000元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00元,比上年同期2266元减少466元,下降20.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接待函、无接待清单不接待,做到合理开支,最大限度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利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个,人次24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收入,故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四)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收入,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6708.32元,减少120173.75元,下降10.48%,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2194.8元,印刷费39670.2元,水费3000元,电费30000元,邮电费25000元,差旅费40050元,公务接待费1800元,劳务费539729元,工会经费112714.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25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资产总额40072900.27 元,其中,流动资产21347482.11元,固定资产4105549.26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542837.22元,无形资产2077031.68 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55483.71元,增长31.31%,原因是西河(勐旺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南汀河二期治理工程等在建工程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6940.45元,减少13.25%,原因是资产累计折旧数增加,净值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9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9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8915933.60元,共26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7917144.68元,支出27917144.68元,支出率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博尚水库大坝坝顶风雨连廊设施拆除保障、临沧市澜沧江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临翔区平村乡供水工程、临沧市中心城区供水工程前期工作、抗旱、防汛、水利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工作、三岔箐及弯子水库征地补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水库管理运行维护、水库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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