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300000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汇总)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汇总)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5号)和《临沧市临翔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翔深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照规定,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家、省、市和区政府核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乡镇(街道)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必要时,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临沧市临翔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水旱灾害防御有关工作。
与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稳定、堤防安全负责。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由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牵头,会同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股、水资源股、建设运行管理股、水土保持股(加挂临沧市临翔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牌子)、水旱灾害防御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本级)
2.临沧市临翔区博尚水库管理局
3.临沧市临翔区鸭子塘水库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区水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和临沧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将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涉水各项重大任务、重大项目落地见效,早日发挥效益。
1.强化规划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治水思路为统领,立足区情水情,围绕补齐短板、强化监管、改革创新、提升能力等方面,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农业灌溉水源工程、城乡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民生水利建设优先作为水安全保障来规划,完成“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报批。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完成省、市水利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落图,进行区级落图工作。同时,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三个示范区”建设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水利项目的跟踪督促落实。
2.落实责任到人。一是加大衔接汇报,落实好跟踪服务,千方百计落实项目资金到位,加快推进大桥坡、曼豪箐、大营铺、弯子、三岔箐水库,南汀河二期,西河(勐旺)小流域治理等在建项目,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和实物投资完成。加强统筹协调,新开工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确保项目可落地、能实施、见成效,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二是主动作为,加强与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要求积极配合,及时提交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落图成果和规划成果,保障项目落图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机结合,着力解决好项目申报中用地调整和审批、受生态红线划定制约,影响项目审批立项问题;三是加强部门合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多渠道争取,分项目实施,全力抓好水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连通工程等前期储备,争取项目早日落地。
3.扎实推进水利改革。积极探索推进水利项目投建模式和体制机制建设,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发挥政府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先建机制、后建项目。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的回报机制,扩大股权和债券融资规模。充分发挥省、市级投融资主体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通过资本金注入、资产划转、股权合作等方式,做强做大水利投融资主体。
4.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按照“竣工一批、投产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加大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及时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提升前期工作质量,加快项目审批。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加强项目监管,及时跟踪项目进度,确保及时建成并发挥效益。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强化政府对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加快智慧水务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5.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坚决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感悟、始终铭记党的百年奋斗伟大成就,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更加坚定、更加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干劲持续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标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断攻坚克难水利建设管理难题,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努力解决群众诉求,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一步一个脚印把临翔水利事业推向前进,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69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526144.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80087.4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2546057.42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2595323.23元,主要原因是临翔区双河水库前期工作经费、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新增工程资金、临翔区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行动前期费等重点水利项目专项资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补助资金等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526144.88元,其中:本年收入14980087.46元,上年结转收入22546057.4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80087.4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595323.23元,主要原因是临翔区双河水库前期工作经费、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新增工程资金、临翔区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行动前期费等重点水利项目专项资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补助资金等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526144.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526144.88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5087.46元,与上年14230821.65元对比减少525734.19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核算公积金、各项保险、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及改革性补贴的基数不含2017年提高工资标准部分(事业1500元和公务员2000元),因此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3821057.42元,与上年700000元对比增加23121057.42元,主要原因是临翔区双河水库前期工作经费、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新增工程资金、临翔区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行动前期费等重点水利项目专项资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补助资金等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138360.3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560000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36330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56302.83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缴纳;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56862.9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632874.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58430.1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32860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纳;
9.213030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90497.6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0.213030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8163798.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1.213030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12923200元。主要用于双河水库前期工作经费、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鸭子塘水库工程建设区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
12.213030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行政执法监督(项)”支出75000元。主要用于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支出。
13.21303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工作支出;
14.21303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抗旱工作支出;
15.21303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支出8440000元。主要用于河湖长制工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补助、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行动前期费等重点水利项目支出;
16.21303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47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17.213050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722857.42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新增工程、饮水零星应急工程支出;
18.213050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1005000元。主要用于临翔区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支出;
1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53770.2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20.22406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2340513.06元(基本支出12340513.0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支出。其中,30101基本工资326264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99084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支出;30103奖金380700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30107绩效工资401686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8360.32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30109职业年金缴费5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9737.4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8430.19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162.83元,主要用于失业、工伤保险缴纳;30113住房公积金853770.2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13244.4元(基本支出1328244.4元,项目支出285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其中:30201办公费384190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防汛抗旱、水行政执法监督办公支出;30202印刷费41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支出;30205水费4000元,主要用于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30206电费34500元,主要用于电费开支;30207邮电费28500元,主要用于电话费、网络通讯费、邮寄费等开支;30211差旅费4005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差旅费;30217公务接待费476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开支;30226劳务费732195.36元,主要用于水库管理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开支;30228工会经费136649.04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开支;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2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30227委托业务费35000元,主要用于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以及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30元(基本支出3633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其中:30305生活补助36330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4.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80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80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其中:30905基础设施建设480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
5.310资本性支出18736057.42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8736057.42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农村人畜饮水、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等。其中:31005基础设施建设18736057.42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农村人畜饮水、生产发展、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760元,较上年减少90元,下降0.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760元,较上年减少90元,下降1.8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34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做到预算数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云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根据工作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制定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有计划的开展监督检查水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水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宣传、监督实施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做到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
5.项目实施内容:开展水政监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对河长制工作、河湖水域、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等水利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顺利进行。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2〕5号文件,安排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75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保障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开展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乡镇(街道)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保障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的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顺利进行。包括河长制工作、河湖水域、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砂石整治等水利工作;确保检查(核查)覆盖率达到100%,问题整改落实率达到100%,检查(核查)人员被投诉次数小于等于0。
(二)防汛及抗旱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防汛工作经费、抗旱专项项目经费。
2.立项依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分类指导做好抗旱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水务局。
4.项目基本情况:积极做好水灾害防御,切实把责任落实到防灾减灾救灾全过程、各环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5.项目实施内容:防汛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购置与维修、水毁修复及防汛组织、保安汛期值班费、水毁修复、山洪灾害、应急度汛等防汛业务支出。抗旱工作,包括:抗旱物资购置管护、保安旱期值班费、抗旱设施运行维护,抗旱期间通讯及邮电费、差旅费、抗旱监测及报旱等抗旱业务支出。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2〕5号文件,安排防汛工作经费50000元、抗旱工作经费5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储备好防汛抗旱物资,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完成防汛抗旱任务,使群众满意。
(三)河湖长制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河湖长制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制公示牌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区水务局河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水务局。
4.项目基本情况: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5.项目实施内容:完成河湖长制事业发展类工作,包括:定期制作并维护河(湖)长制公示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长工作日常巡查等。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2〕5号文件,安排河湖长制工作经费25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认真做好河(湖)长制工作。加强水源地保护,完善各级水源保护区的围网、界桩、标识、警示牌的设置,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
8.项目实施成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查,清存量、控增量,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的河湖。
(四)博尚水库管理运行维护经费
1.项目名称:博尚水库管理运行维护经费。
2.立项依据:《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博尚水库管理局。
4.项目基本情况:按照工程管理的要求,维修养护水利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管理设施应保持设施完善、设备完好,标牌醒目、清晰完整,环境整洁,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5.项目实施内容:按照工程管理的要求,认真完成博尚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包括:水库库区警示牌安装维护、水库环境卫生养护、水库库区基础设施维修养护、水库阀门、大坝维修养护等维修养护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2〕5号文件,安排博尚水库管理运行维护经费5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保护水库生态环境,提升水质,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坝面出现的坑洼、雨淋沟、坑凹、局部破损或发现混凝土表面存在剥蚀、磨损、冲刷、风化或局部裂缝等可能影响工程耐久性的缺陷,进行集中修复;排水沟(管)的淤泥、杂物,排水孔发生堵塞现象的,应及时处理;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应保持设施齐全、保护有效,防腐及时、保洁到位,润滑良好、启闭灵活,使用正常、运行安全;闸门门体、门槽、行走支撑结构定期检查处理。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博尚水库管理运行维护,整治库区环境,提升水库整体环境,对设施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博尚水库工程安全。
(五)鸭子塘水库工程建设区级配套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鸭子塘水库工程建设区级配套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临沧市临翔区鸭子塘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临沧市临翔区鸭子塘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鸭子塘水库管理局
4.项目基本情况:鸭子塘水库的任务为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设计城镇供水人口4.12万人,农村人畜供水人口1.1571万人、大牲畜0.4476万头,灌溉面积2.616万亩。水库年供水量1201.64万m³,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263.92万m³、农村人畜饮水47.76万m³、灌溉供水量889.96万m³。鸭子塘水库2012年1月开工,2017年11月13日完工,2018年12月18日实现竣工验收。工程完成投资24757.3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3830.36万元,缺口资金926.98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20万元,区级资金706.98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偿(退)还部分标段工程款、质保金、审计风险金。
6.资金安排情况:《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2〕 5号文件,安排鸭子塘水库工程建设区级配套专项资金10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偿(退)还部分标段工程款、质保金、审计风险金。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偿(退)还部分标段工程款、质保金、审计风险金,使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满意,社会效益指标为受益人群覆盖率为100%,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六)鸭子塘水库管理运行经费
1.项目名称:鸭子塘水库管理运行经费
2.立项依据:《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鸭子塘水库管理局
4.项目基本情况:鸭子塘水库竣工验收后正式投入运行管理,管理局认真开展水库巡查监测管护工作,经监测拦河坝、溢洪道、输水隧洞安全运行,水库于2019年1月起正常供水。
5.项目实施内容:水库安全管理、防洪防汛工作及水库枢纽工程等建筑物的日常维护、保养、修复等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2〕 5号文件,安排水库管理运行经费25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水库上下游护坡杂草清除、排洪沟渠清理修复、闸门启闭设备维护、防汛施工等。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水库管理运行维护,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提升水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1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3454.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608.4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资产总额10886025.32元,其中,流动资产4373073.44元,固定资产4341616.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71335.1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080809.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091.73元。2022年根据改革要求,将临翔区博尚水库管理局、临翔区鸭子塘水库管理局设为临翔区水务局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因临翔区水务局2021年无汇总数,所以本年无对比数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300111